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及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20640524 上传时间:2017-11-22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9.0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及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及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及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及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及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及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及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重庆市涪陵区宏洲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文件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及专用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版本 页码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二十一条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 2010 年第 5 号)第八条3、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AQ/T90062010)编制 安全生产管理 领导小组 日期 替代 审定 安全生产管理 领导小组 日期 颁发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 日期 生效发放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2、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 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运输完成清洗回场、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第三条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第四条 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凭备案信息卡进入公司危险

3、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 挂标志和标志灯。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安装告示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喷涂毒、 爆字样;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者罐体的轮廓。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车推广使用 HAN 阻隔防爆技术。3、危险化学

4、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 GPS 卫星定位系 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第五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2、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分别设置易燃易爆区、低毒区和一般化学品停放区,做到分类停放。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

5、行 24 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第六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必须接受以下相关部门的相关监督管理:1、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停车场的安全监督管理;2、公安局治安部门对停车场资质的审批和运输安全规范的监督管理;3、公安局消防部门对停车场安全设施配备的监督、检查及验收管理;4、环保部门对停车场残液处置及废水、废气处理的监督管理。第七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在具备以下条件后,开展罐车修理、清洗业务:1、依法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报批手续,并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按危险废物经

6、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许可证;3、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规模和专业人员;4、具备完善的消防、劳动防护等安全设施;5、具有完备的罐车清洗熏蒸设备和防爆检测仪器;6、残液处置与废水、废气处理达到环境保护标准;7、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第八条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第九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 险” 标志。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

7、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录等相关记录。第十条 公司建立 专用停车场事故 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第十一条 停车场 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 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第十二条 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