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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权属争议调处办事指南事项名称 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办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3、城镇地籍调查规程;5、湖南省土地登记规则等6、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办法受理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决定机构 邵阳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条件 1、申请人符合法定主体资格; 2、符合城市利用总体规划;申请材料1、申请权属争议调处的报告;2、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用地红线;3、权属争议事由报告;4、争议双方对土地权益的举证资料;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所需资料;办理程序一、受理1、责任人:地籍科工作人员;2、内容:地籍科工作人员对申请调出的报告及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
2、开具受理决定书,签署意见,约定现场踏勘时间,置于档案袋封面。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如需补充相关资料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开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时限:5 个工作日。二、现场踏勘1、责任人:地籍科;2、内容:地籍科中心工作人员将按照约定的时间由申请人陪同进行现场踏勘,及时将踏勘意见告之申请人,并注明到相关呈报件或方案中。3、时限:即时。三、权属调查1、责任人:具备测绘资质的机构指派人员2、内容:申请单位或个人委托经国土部门确认的和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依据相关规程进行宗地权属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告报送到地籍科。3、时限:2 个工作日。四、权属争议调处1、责任人:地籍
3、科2、内容:地籍科工作人员组织争议双方召开调处会议,就双方举证事实进行集体会审,协调双方达成协议;3、根据集体会审结果,出具权属争议调处决定书,送达双方;3、时限:视调处结果来定。办理期限 6 个月收费情况 不收费收费依据 表格下载 监督检查 邵阳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 )咨询渠道 0739-5328331(地籍科)责任追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执行以及该项许可涉及的特别法执行办公时间及地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夏季时间推迟 1 个小时)办公地址:邵阳市大祥区西湖路 474 号乘车路线 乘 17、25、26、38 路公交车至百春园站,下车后向北返回约 200 米。在线申报 正在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