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 林 理 工 大 学 化 学 与 生 物 工 程 学 院 文 件 化生院 学 〔 2013〕 1号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三 早一晚” 管理 规定 为保证 我院 学生 有一个 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桂林理工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及《桂林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创建考评办法》 相关条例 结合学校对“三早一晚”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 特制定本 管理规定 一、 参加“三早一晚”对象 1、所有大一 、 大二在校学生必须 参加早操、早自习、早升旗及晚自习 2、 高年级有重修的科目学生,每周需根据安排参加两次统一晚自习 3、上周累计早、晚自习累计缺勤 3 次、晚自习缺勤 2 次者,第二周周五晚需到指定地点补上晚自习 4、已通过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同学原则上可不参加早自习,但必须按时参加早升旗、早操、晚自习此类学生名单由各班级汇总上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 “三早一晚”考勤细则 1、早升旗、早操方面:学院纪检部在考勤时间内以各班级为单位清点学生人数,每班仅检查一次,对于延后出勤的学生不计入考勤;对于不在班级所规定区域内出勤 的学生不计入考勤。
考勤时间 : 早 升旗考勤时间为 : 6: 55— 7: 10 早操考勤时间为: 7: 20— 7: 30 早自习考勤时间为 : 7: 50— 8: 00 晚自习考勤时间为: 8: 10— 8: 40 早自习迟到 10 分钟、晚自习迟到 15 分钟按缺勤计,早晚自习早退 5 分钟按缺勤计 2、早晚自习方面:学院纪检部在考勤时间内以各自习教室为单位,清点检查时实际在教室的学生人数,每自习教室仅检查一次,对于延后出勤的学生不计入考勤;对于签到后就走的学生不计入考勤;对于不在班级所规定教室内出勤的学生不计入考勤 3、早升旗及当天 出早操的原则上可不参加早自习,当日早自习出勤情况不计入周出勤率的计算 4、请假:身体不适 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 本 年级员请假 ,由员签字批准假条方为认可请假 每位同学每月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5、出勤率的计算: ( 1)日出勤率 =日实际出勤人数÷日应到人数 ( 2)周出勤率 =周实际出勤人数÷周应到人数 ( 3)早自习应到人数 =学院总人数 — 请假人数 — 已通过英语四、六级人数 ( 4)其他时段应到人数 =学院总人数 — 请假人数 三、奖惩 办法 1、 “三早一晚”考勤结果 每周 公布, 同时发各班导师、 下发各班 级 , 对于 经常缺勤同学, 按照规定 及时 在全院内通报,视其缺勤情况在其该 学期 综合测评 中 德育 这一项内予以扣分。
( 1) 、早自习缺席 3 次视为 1 次 缺勤 ( 2 个学时 ) 扣 2 分 ( 2) 、晚自习缺席 1 次视为 1 次 缺勤 ( 2 个学时 ) 扣 2 分 ( 3) 、 早晚自习 迟到、早退累计 2 次 视为 1 次缺席 ( 2 个学 时 ) 扣 2 分 ( 4) 、早升旗每缺席 2 次视为 1 次缺勤( 2 个学时)扣 2 分 ( 5) 、早操每缺席 2 次视为 1 次缺勤( 2 个学时)扣 2 分 ( 6) 、 缺勤 累计达 3 次 (含 3 次)以上 者,给予院内通报批评 ,院内通报批评累计达到 3 次以上(含 3 次)取消本年度 各类 奖学金评定资格 2、 缺勤 超过 3 次以上者 , 可按以上标准折算成相应学时 , 并按照 《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 ( 1) 6-19 学时 ,给予院内通报批评 ( 2) 20-29 学时,给予警告处分;(入党积极分子延缓发展,预备党员 延期 转正,正式党员予以党内警告,学生干部予以组织内通报批评)。
( 3) 30-39 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入党积极分子取消 发展党员 资格,党员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学生干部予以劝退处理), 并将处理结果通告家长 ( 4) 40-49 学时,给予记过处分;(记录在本人学籍档案)(入党积极分子取消资格,正式党员报请学院党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5) 50-59 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 6)超过 59 学时,按自动退学处理 3、 受到学 校、院内通报批评的同学,在当学期期末综合素质测评中,在德育这一项分别扣 10 分、 5 分;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者,每次分别扣15 分、 20 分、 25 分、 30 分 4、 年度 出勤率 排名年级后三名的 班级 不得参与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 等各类集体 的评选 5、 班级早晚自习 整个学期 出勤率在院内 排名 前 三的 ,可在 每学期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中 每人加 0.3—— 0.5 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 执 行, 此规定 最终解释 权归 化学与生物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所有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学生 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 三 年 三 月二十 九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