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领导带班下井六项制度

上传人:豆浆 文档编号:20497522 上传时间:2017-11-22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4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矿领导带班下井六项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矿领导带班下井六项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矿领导带班下井六项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矿领导带班下井六项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矿领导带班下井六项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矿领导带班下井六项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矿领导带班下井六项制度(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矿领导带班下井六项制度 兴仁县兴顺煤矿目 录 1、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22、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 53、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 6四、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8五、矿领导带班下井举报制度 9六、矿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制度 101一、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强化生产过程中领导责任,转变领导干部作风,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 、国家安监总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 33号令及两级集团公司管理干部下井规定精神,特制定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第二条 下井带班数量规定: 1、矿长、总工程师不少于 5次/月。2、分管

2、安全、生产、机电、技术、后勤、经营工作的矿级领导不少于 10次/月。3、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不少于 15次/月。第三条 下井带班职责:1、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3、当井下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及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包括停产、撤人、调集人员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长、调度室汇报。 4、下井带班作业人员严格履行带班人员工作职责,维护矿井的正常生产秩序,协调好各区域作业人员的劳动组织秩序。 2 第四条 下井带班规定:1、

3、下井带班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检身房签到,带班人员要根据井下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安排好自己当班主要任务、路径等事项,下井带班人员在完成既定任务的同时,应着重检查跟班队干、安全员、瓦斯员等上岗履职情况,并对机电、监控等特殊岗位人员进行督查。2、下井带班人员必须与带班地点的职工同时下井、同时出井,不得迟下早上,严格执行 8小时工作制,实现工作现场全过程监督管理。3、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出入井,不得提前或推后出入井,具体时间如下:八点班 7:00之前,四点班 15:00之前,零点班 23:00之前;出井时间:八点班 3:10分以后,四点班 11:10以后,零点班 7:10以后。4、下井带班人员要

4、把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切实掌握好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本着“三走到、三必到”原则(新采区、新工作面的施工要走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场要走到,最远的作业地点要走到;情况变化必到,存在重大隐患必到,问题最多、管理最差的现场必到)进行跟班作业。5、下井带班人员下井实行双汇报制度,班中、班后向调度室汇报主要隐患及处理结果、发现的问题、意见和“三违”处理结果,由当班调度员填写到调度值班记录 。6、下井带班人员出井后应当将下井和出井时间、经过路线、发3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详细记录在信息表上。 7、矿井巷道贯通,初次放顶、排放瓦斯、揭露断层、处理火区、探放水、系统调风等非正常

5、作业的关键阶段,分管矿领导、有关业务副总、有关业务科室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带班指挥。第五条 各部门职责及规定 1、矿办职责: 矿办公室,按照矿部要求建立下井带班档案管理制度 ,每月由调度室提供相关资料后,对其归类管理,以便随时备查,保存时间不少于 1年。2、组织部职责:负责监督各项制度落实,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3、调度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干部下井定位卡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对管理干部带班严格实行一人一卡制,建立专项台帐,跟踪落实人员定位卡运行情况。4、安全科职责: (1)负责每月月底前按照我矿现有情况,排出次月干部下井带班表,经矿长审查后下发到各级管理人员,根据下井带班表合理安排自己工作,确保按时带班。

6、(2)完善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考核制度,做到下井质量与安全绩效严密挂钩,每月月底前对下井信息表进行整理汇总,在次月 5日前连同考核结果一并交调度室。 4二、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 第一条 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实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 第二条 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交接班过程中向下一班的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第三条 对当班没有处理到位的隐患问题,上一班带班人员要将处理意见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确保排除隐患的连续性。 第四条 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交接班地点统一在皮带下山车场进行。 第五条 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必须填写领导带班交接班记录表 ,交接班表由矿井调度室负责

7、设计,并在运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填写项目。 第六条 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交接班必须在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并写明交接班时间、交接班地点,交接班领导双方必须签字。 第七条 交接班记录表由当班带班领导填写,并在出井后交到矿井调度室,由调度室值班员签字后交专人负责保存。5三、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 第一条 领导带班下井信息必须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第二条 领导带班下井信息包括当日下井带班领导姓名、带班时间、带班区域,当月下井带班计划,上月下井带班完成情况及考核情况。第三条 由调度室负责在井口明显位置对当日矿领导带班下井的基本信息(包括带班领导姓名、带班时间、带班区域)进行公示。 第四条

8、 每月 6日前由矿调度室在检身房公示栏对矿领导上月带班完成情况及考核进行公示。 第五条 没有矿领导下井带班的班次职工有权拒绝下井。 第六条 矿领导带班信息公示工作由矿井办公室、矿井调度室负责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内容由矿井调度室负责提供。 7四、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内容包括:领导下井带班综合台帐 、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表 、 管理人员下井带班作业信息表 、人员定位行走轨迹电子信息 、 带班安排表及带班考核表 、 矿领导带班“三汇报”台账 。第二条 要求矿井调度室建立专项档案,按月将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进行专项管理,存放备查。 第三条 由矿调度室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将

9、领导下井带班综合台帐 、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表 、 矿领导带班“三汇报”台账 、当月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表存放于专项档案盒备查。 第四条 由安全科负责将管理人员下井带班作业信息表按照一人一档方式进行存档,月底统一交调度室汇总。第五条 由矿调度室负责每月 6日前将上月矿领导带班下井按排表、 矿领导下井带班综合台帐 、 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表 、管理人员下井带班作业信息表 、 矿领导带班“三汇报”台账 、矿领导带班下井完成情况及考核表 、矿领导带班下井人员定位行走轨迹电子信息整理汇总,统一存档,保存期一年。 第六条 由矿调度室每年 1月 15日之前将上年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移交到矿档案室保管,

10、保存期限不得小于 3年。 8五、矿领导带班下井举报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矿领导带班制度,鼓励全矿员工监督、举报各级管理干部下井带班的违规行为,达到及时制止和惩处违规行为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矿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矿井办公室、调度室、安全科举报。 第三条 举报人可采区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网络等方式举报,举报箱设置在矿入井检身站入井口。 第四条 举报内容 1、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带班未严格执行或有弄虚作假、未进行公示等行为。 2、现场带班干部违章指挥或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的行为。3、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人员失职、渎职违法违纪问

11、题。 第五条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是矿调度室未发现或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的。 第六条 实行举报有奖制度。所有举报问题一经查实,给举报人给予 100500元奖励,并对举报人实行保密、保护制度。 第七条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的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其它事宜严格执行安平煤矿安全举报制度 。9六、矿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奖惩制度 第 1条 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要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结合自己的职责在井下做好现场检查和记录。对发现问题能够现场整改的要求立即现场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 第二条 带班执行月考核,日公布的形式进行考核,杜绝弄

12、虚作假。由当班值班长根据定位系统进行定时查看。调度室负责每天班前会对前一天跟班、带班情况进行通报。每旬进行综合分析,月度进行总结考核。 第三条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由矿领导牵头,安全科、调度室等部门配合不定期的进行抽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情况,并及时通报考核,月度对管理人员带班下井履职情况、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比。 第四条 带班人员的下井带班质量及数量与带班作业人员的安全绩效、带班津贴挂钩考核。由调度室负责对带班数量的考核,副总以上少一次处罚 100元,并否决当班带班津贴;由安全科负责对带班质量的考核,少一次安全绩效扣 10分,下井质量优良奖 5分,良好奖 2分,一般扣 3分,较差扣 5分。 第五条 对发生事故而没有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或带班人员擅离职守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追究。 第六条 未按规定填写下井交接记录,信息表,带班综合台帐的一次处罚 50元。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出现未按规定带班或弄虚作假等现象,否决责任人季度安全绩效奖。10第七条 上报资料(包含资源整合三矿资料)由矿井调度室、安全科、组织人事部负责分别上报集团公司总调度、安监局、组织人事部,凡不能按时、按规定格式及时上报的,对单位责任人处罚 500元,考核工作由矿办公室负责落实。1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