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法学院-2011-国际经济法课件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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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桃花,第十一章 国际贸易术语,一、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是一些简短的概念或由三个字母组成的缩写,用来说明价格的构成,明确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的专门用语。又称价格术语、价格条件、交货条件。 国际贸易术语作用简化交易程序,方便当事人贸易谈判对合同、法律和公约有一定的补充作用,第一节 国际贸易术语概述,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一)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与贸易术语相关的国际惯例,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简介:,对ExPoint、 FOB 、FAS、 C&F、 CIF 、Ex Dock等6种贸易术语进行统一解释

2、。,美国九大商业团体首先制定,1941年进行了修改,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1928年,国际法协会在华沙制定1928年华沙规则,对CIF作了解释,共22条。,后在1930年的纽约会议、1931年的巴黎会议和1932年的牛津会议上作了修订,沿用至今。,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由国际商会(ICC)制订,我国在1994年加入,其中规定了13种4组贸易术语。,E:EXW,F:FAS、FOB、FCA,C:CFR、CIF、CPT、CIP,D:DAF、DES、DEQ、DDU、DDP,象征性交货、装运合同,实际交货、到

3、货合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宗旨和范围,宗旨: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 ,以避免因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纠纷。 范围:Incoterms涵盖的范围只限于销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中与已售货物(指“有形的”货物,不包括“无形的”货物,如电脑软件)交货有关的事项。,二、 Incoterms2000的13个术语,四、 Incoterms2000双方责任,第二节 6种常用贸易术语,一、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四、 FCA (货交承运人),二、 CFR (成本加运费),三、 CIF (成本、运费加保险),五、 CPT (运费付至),六、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FOB(

4、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出口方,码头,进口方,一、 FOB+指定装运港(装运港船上交货),Free on Board,(一)买卖双方的义务,1、按时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发船名等的充分通知。 2、办理进口结关手续。3、负担货到装运港船舷后的一切费用与风险。 4、领货付款。,卖方的基本义务:,1、按时交货,并发已装船通知。装船通知样本在下页2、办理出口结关手续。3、负担货到装运港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 4、提交约定的各项单证或电子信息。,买方的基本义务:,(二)理解及使用FOB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1、FOB+装运港。2、交货点:装运港船上。3、风险划分点:装运港船舷为界。4

5、、风险提前转移。5、费用划分点:装运港船舷为界。(运费、保费等,见下页详解)6、报关。7、买方发“充分通知”。8、船货衔接。9、卖方发“及时通知”。10、只适用海运或内河航运。11、装船费的负担。,有关货物责任、费用、风险以装船越过船舷为界(pass the ships rail);船舷不明显以FCA(Free Carrier)代替;如滚装船风险含义、转移前提及违约对风险转移的影响合同当事人责任外的原因造成货损,由风险承担者承担风险转移的前提:货物被特定化IncotermsB5: 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归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CISG(United Nat

6、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第67条:在货物上以加标志、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他方式清楚注明有关合同以前,风险不转移到买方承担。,pass the ships rail原文:Bear all risks of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goods from the time they have passed the ships rail at the named port of shipment.国际商会编第127页下数第6-5行,出口方,码头,进口方,一

7、、 FOB+指定装运港(装运港船上交货),Free on Board,滚装船:船舷不明显以FCA(Free Carrier)代替,滚装船,FOB的变形:装船费,1、FOB Liner Term 船方(即买方)2、 FOB under tackle 吊钩3、 FOB stowed 卖方+理4、 FOB trimmed 卖方+平5、 FOB stowed and trimmed 卖方+平+理,FOB的变形问题(装船费用)货物的分类:件杂货;大宗货;不同货物需要不同的船舶运输船舶经营方式:班轮;租船;不同方式对装卸船安排不同班轮:件杂货,船方统一安排装船和卸船(Liner Terms);航次租船:大

8、宗货,双方协商装船卸船:Liner Terms ,FI0,FILO。LIFO,FIOST等;FOB常见变形:FOB Liner Terms(班轮条件) FOB Stowed(理舱费在内) FOB Trimmed(平舱费在内)等,注意问题:买卖合同与运输合同的衔接,如:买卖合同规定“FOB Liner Terms”,运输合同规定FIOST;买卖合同规定“FOB Stowed”,运输合同规定“Liner Terms”;买卖合同规定“FOB Trimmed”,运输合同规定“FIOT”;FOB术语应注意问题 船货衔接买卖合同与运输合同的衔接代办租船订舱与南北美洲的FOB交易:Incoterms2000

9、: FOB DALIAN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FOB Vessel DALIAN,A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茶具,买方要求A公司代为租船,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A公司在约定日期内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不同意更换条件,以致延误了装运期,买方以此为由提出撤消合同。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FOB术语案例分析1,我国的某一外贸公司以“FOB大连”出口200包纺织品,装船时经双方当事人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货物符合合同规定,装船后,我方外贸公司在第3天向国外的买方发出了装船通知,但是载运的船舶在起航后10个小时左右遭遇了恶劣天气,致使200包纺织品全部被海水浸湿。买方因为在第3天接到通知,未能

10、及时办理保险,无法从保险公司得到补偿,于是要求我外贸公司承担责任。我方认为,货物被海水浸湿,这是风险造成的损失,不是我方责任造成的,风险在越过船舷时就已经转移,损失理应由买方自己承担。双方为此发生了争议。,FOB术语案例分析2,FOB术语案例分析3,1996年11月,我国F省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巴西某公司签订一份出口油籽的合同。合同采用 FOB 价格 术语 ,买方需于1997年2月份派船到厦门港接货。合同还规定:“如果在此期间内不能派船接货,卖方同意保留28天,但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皆由买方承担。”3月1日,卖方在货物备妥后电告买方应尽快派船接货。但是,一直到3月28日,买方仍未派船接货。于是卖

11、方向买方提出警告,声称将撤销合同并保留索赔权。买方在没有与卖方进行任何联系的情况下,直到1997年5月5日才将船只派到厦门港。这时卖方拒绝交货并提出损失赔偿,买方则以未订到船只为出拒绝赔偿损失,双方争议不能和解、卖方选起诉到法院。,FOB术语案例分析4,某公司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运输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问: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FOB术语案例分析5,我出口大米一批,价格条件是FO

12、BS广州,当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后,发现相当部分货物因舱不清洁而发生严重污损,为此,客户向我方提出索赔。试问:客户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出口方,码头,进口方,二、 CFR+指定目的港:成本加运费,Cost And Freight,(一)买卖双方的义务,1、领货付款。 2、办理进口结关手续。3、负担货到装运港船舷后的一切风险。 4、投保并支付保险费。,卖方的基本义务:,1、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按时交货,并发已装船通知。2、办理出口结关手续。3、负担货到装运港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 4、提交约定的各项单证或电子信息。,买方的基本义务:,(二)理解及使用CFR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1、CFR+

13、目的港。2、交货点:装运港船上。3、风险划分点:装运港船舷为界。4、费用划分(运费、保费)5、报关。6、卖方发“及时通知”。7、只适用海运或内河航运。8、卸货费的负担。,CFR的变形:卸货费,1、CFR Liner Term 船方(即卖方)2、 CFR Ex tackle 吊钩3、 CFR landed 卖方4、 CFR Ex ships hold 买方,CFR贸易术语案例1,我方以CFR贸易术语与B国的H公司成交一批消毒碗柜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为4月15日前。我方备妥货物,并于4月8日装船完毕。由于遇星期日休息,我公司业务员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而货物在

14、4月8日因发生了火灾被火烧毁。问:损失由哪一方承担?,CFR贸易术语案例2,某公司以CFR术语进口一批面粉,国外卖方按期租船将货物发往我方目的港。货到目的港后,发现该批面粉严重霉变,经调查,原因是船舶是艘超龄服役的船,设备老化、航行速度慢,且船方又沿途招揽货物,致使航期延长了一个多月,由于是高温潮湿季节,长时间在船舱中面粉因此发生霉变。对此损失,我方应向谁索赔?,CFR贸易术语案例3,1993年,美国出口商A与韩国进口商B签订了一份CFR合同,规定A出售1000公吨小麦给B。小麦在装运港装船时是混装的,当时在A装运的3000吨散装(in bulk)小麦中,有1000吨是卖给B的,货物运抵目的港

15、后,将由船公司负责分拨1000公吨给B。但受载船只在途中遇到高温天气而使小麦发生变质,而使该批货物损失1200吨,其余1800吨安全运抵目的港。但A在货到目的港时声称,出售给B的1000吨小麦已在运输途中全部损失,并且认为按CFR合同,A对此项风险不负任何责任。买方则要求卖方履行合同,双方争执不下,遂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请求仲裁解决。问应如何处理?,出口方,码头,进口方,三、 CIF+指定目的港:成本、运费加保险,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一)买卖双方的义务,1、领货付款。 2、办理进口结关手续。3、负担货到装运港船舷后的一切风险。,卖方的基本义务:,1、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按时交货,并发已装船通知。2、办理出口结关手续。3、负担货到装运港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 4、提交约定的各项单证或电子信息。5、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买方的基本义务:,(二)理解及使用CIF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1、CIF+目的港。2、交货点:装运港船上。3、风险划分点:装运港船舷为界。4、费用划分(运费、保费)。5、报关。6、只适用海运或内河航运。7、象征性交货8、最低责任险110%8、卸货费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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