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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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名 称 甘肃*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或注册号 (甘)登记私名预核字【2014】第620000602*号住 所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路*号联系电话 1860021* 邮政编码 730913设立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 职务 董事长 执行董事 经理注册资本 *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式(股份公司填写)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经营范围建材销售。经营期限 30 年 长期 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壹 个 名称或姓名 证照号码 备注许* 62242519*马* 62242519*股东(发起人)1股东(发起人)变更变更项

2、目 原登记内容 拟变更内容备案名称 注册号增设分公司登记机关 登记日期成员清算组负责人 联系电话其他 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申请人声明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 许* 公司盖章(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201* 年 * 月 * 日2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姓 名 许* 联系电话 1860021*身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件号码 62242519*(许*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注:在复印件上写:此件与原件相符 王* 201*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许* (并按手印) 201*年 * 月 * 日3附表2董事

3、、监事、经理信息姓名 许* 职务 执行董事兼经理 身份证件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件号码_62242519*_(许*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注:在复印件上写:此件与原件相符 王* 201*年*月*日)姓名 马* 职务 监事 身份证件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件号码 _62242519*_(马*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注:在复印件上写:此件与原件相符 王* 201*年*月*日)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_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 请 人 :马*、许*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王*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甘肃*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企业名

4、称)的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变更登记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其他 登记 手续。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201*年*月*日 至 201*年 *月 *日签 字:王*固定电话: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 经办人信息移动电话:133*(王*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注:在复印件上写:此件与原件相符 王* 201*年*月*日)(申请人签字或盖章)马*、许*(并按手印)201*年 *月*日5甘肃*环保建材有限公

5、司股东会决议出席会议股东:马*、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甘肃*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于2014年*月*日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公司股东100%的表决权,决议事项如下:1、选举许*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任经理,任期三年。2、选举马*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3、一致通过公司章程。特此决议股东:(签名或盖章) 马*、许*(并按手印)二一四年*月*日6甘肃*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之规定,由马*和许*共同出资,设立“ 甘肃*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特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一条本公司遵循的原则是:

6、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润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六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及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加强产品的质量管理,维护社会和消费者的权益,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七条

7、公司名称:甘肃*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第八条 公司住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路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及营业期限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建材销售。 第十条 公司营业期限:公司营业 期限*十年,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计算。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7第十一条 公司注册资本:*00万元人民币第十二条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第十三条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许*,身份证号62242519*马*,身份证号62242519*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十四条 股东的出资额、

8、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许*:认缴出资额*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0%,出资方式为货币,于202*年12月31日(注:此日期应在公司营业期限之内)前缴足。马*:认缴出资额*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0%,出资方式为货币,于202*年12月31日(注:此日期应在公司营业期限之内)前缴足。第十五条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十六条公司经核准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由

9、公司盖章。 第七章 公司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一节 股东会第十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照8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 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

10、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为其他公司的债务实行担保时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条股东会议应每季度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股东 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11、第二节 执行董事第二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全体股东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9(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和组织实施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 (十一)、决定公司职工的奖励与处分;执行董事行使职权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节 经 理第二十四条公司的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或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四节 监 事第二十五条公司

13、设立监事一名,监事由股东会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职工代表任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监事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时,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六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 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10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八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七条公司

14、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具体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第二十八条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届满时应重新选举,如连选可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九章 财务管理制度及利润分配形式第二十九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 第三十条 公司在经营期间,遵纪守法,照章纳税,照章交费。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当在每一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以供股东查阅。财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状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先提取的法定公积金,作为公司的积累以弥补上年公司发生的亏损,再提取的法定公益金,其余部分则按出资比例分红和提取任意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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