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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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稳健投资,心安礼德 http:/ ”)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即大众所熟知的 P2P 个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范。网贷业务是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和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网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经营网贷业务的金融信息服务中介机构,其本质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因此不得吸收公众 稳健投资,心安礼德 http:/ 快、偏、乱 ”的现象,即行业规模增长势头过快,业务创新偏离轨道、风险乱象时有发生:一是规模增长势头过快。

2、近两年网贷行业无论在机构数量还是业务规模均呈现出迅 稳健投资,心安礼德 http:/ 2016 年 6 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 2349 家,借贷余额 6212.61 亿元,两项数据比2014 年末分别增长了 49.1%、499.7%。二是业务创新偏离轨道。目前大部分网贷机构偏离信息中介定位以及服务小微和依托互联网经营的本质,异化为信用中介,存在自融、违规放贷、设立资金池、期限拆分、大量线下营销等行为。三是风险乱象时有发生。网贷行业中问题机构不断累积,风险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截至 2016 年 6 月底全国累计问题平台 1778 家,约占全国机构总数的 43.1%,这些问题机构部

3、分受资本实力及自身经营管理能力限制,当借贷大量违约、经营难以为继时,出现“卷款 ”、“跑路”等情况,部分机构销售不同形式的投资产品,规避相关金融产品的认购门槛及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逃避监管的同时,加剧风险传播,部分机构甚至通过假标、资金池和高收益等手段,进行自融、庞氏骗局,碰触非法集资底线。四、办法确定的网贷行业监管的总体原则有哪些?答:按照指导意见明确的“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和 “依法、适度、分类、协同、创新” 的监管原则, 办法 确定了网贷行业监管总体原则:一是强调机构本质属性,加强事中事后行为监管。网贷机构本质上是信息中介机构,不是信用中介机构,但其开展的网

4、贷业务是 稳健投资,心安礼德 http:/ 稳健投资,心安礼德 http:/ ”的原则,明确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为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网贷机构实施行为监管,具体包括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并负责网贷机构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管;明确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网贷机构实施机构监管,具体包括对本辖区网贷机构进行规范引导、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另外,网贷行业作为新兴业态,其业务管理涉及多个部门职责,应坚持协同监管,办法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是对网贷机构具体业务中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公安部主要职责是牵头对网贷机构业务活动进行互联网安全监管,打击网络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六、办法对于网贷业务的主要管理措施有哪些?答:一是对业务经营活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考虑到网贷机构处于探索创新阶段,业务模式尚待观察,因此,办法对其业务经营范围采用以负面清单为主的管理模式,明确了包括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不得发售金融理财产品、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等 稳健投资,心安礼德 http:/ 稳健投资,心安礼德 http:/ 稳健投资,心安礼德 http:/ 稳健投资,心安礼德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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