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县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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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某某县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范本根据XX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X县办字2018XX号)XX市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X教发2018XX号),为确保教育扶贫政策落到实处,紧盯教育扶贫领域违法违纪和作风问题,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核查主要内容、方式方法、时间步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学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全面贯彻落实好,紧盯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彻查彻纠彻改,以从严执纪开路先行,以严肃问责形成震慑,以建章立制标本兼治,以强化责任推动落实,为打赢扶

2、贫脱贫攻坚战营造风清气正、实干尽责的良好环境,确保教育扶贫脱贫工作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一)彻查严惩一批违纪违法的贪腐分子从严从速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套取侵占、雁过拔毛、抢占掠夺等教育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严惩向教育扶贫资金伸黑手、动“奶酪”的贪腐分子。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从快追究刑事责任。(二)严肃问责一批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对教育扶贫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党员干部,重点对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过程中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的党政领导干部,对教育扶贫项目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监管责任缺失的

3、干部,对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的资助评审、发放的学校领导、教师,严肃追责问责。(三)整改查纠一批教育扶贫领域的“四风问题”切实解决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制定政策不接地气、落实政策打折扣搞变通、搞数字脱贫和虚假脱贫等问题,切实解决在教育扶贫工作中懒政怠政、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四)健全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织密扎牢制度“笼子”,健全完善教育扶贫资金项目全程监管、全面审计、跟踪问效、社会监督等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办事等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控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二、治理重点及责任股室专项治理工作

4、聚焦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发生的问题。主要包括:(一)违纪违法问题1.贪污侵占和克扣、挤占教育扶贫款物(责任股室:支付中心)。2.行贿受贿,利用教育扶贫款物分配、管理谋取利益(责任股室:信访法规室)。3.虚报冒领,通过伪造材料、虚报情况等方式骗取、套取教育扶贫款物(责任股室:支付中心)。4.截留挪用,将教育扶贫款物截留或挪作他用(责任股室:支付中心)。5.在教育扶贫款物分配使用中挥霍浪费、脱离实际、造成损失(责任股室:支付中心)。6.吃拿卡要,违规向资助对象索要财物、收取费用或提供有偿服务(责任股室:信访法规室)。7.优亲厚友,

5、在贫困生认定、资助申请和学生资助、教育扶贫款物发放中不讲原则、有失公公正(责任股室:信访法规室)。8.违规操作,教育扶贫资金项目不按程序审批、招投标、验收等(责任股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计财股、装备与信息化管理中心)9.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二)执行政策和工作作风问题严格执行各项扶贫脱贫政策,逐一对照检查落实。国开发201710号文件中列举的6类25项问题(见附件2),全部纳入专项治理范围。在此基础上,突出治理以下问题:1.对待教育扶贫工作敷衍塞责、浮于表面,没有对脱贫攻坚工作足够重视,没将教育扶贫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安排部署落实(责任股室:工委办)。2.教育扶贫帮扶措施脱离实际,不接地气、难以落实

6、;建档立卡等资助办法、细则不符合国家政策(责任股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建档立卡“三免一助”未做到“全覆盖”,存在漏助、失助现象;未及时维护学生学籍信息,使建档立卡、低保和残疾等学生信息缺失或失真,与有关部门无法进行双向比对(责任股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资助不精准,未按照贫困程度和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次进行合理资助,存在错评漏评等问题(责任股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资助资金未及时、足额发放,存在“先收后返”现象(责任股室:支付中心)。6.评审程序不规范,存在附加额外受助条件、暗箱操作、人情资助以及轮流享受、均资助等问题(责任股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支付中心)。7.资助政策宣传不到位,

7、造成师生和群众对教育资助政策不了解,获得感、满意度低(责任股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8.未组织开展教育扶贫结对帮扶或者教育扶贫结对帮扶流于形式、无实质内容(责任股室:教育股)。9.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未向贫困地区倾斜,对象不精准(责任股室:职成教股)。10.教师培训、表彰、职称评聘中未向贫困地区倾斜(责任股室:教育股、人事股及相关股室)。11.全面改薄项目进展缓慢等(责任股室:计财股、装备与信息化管理中心)。(三)失职失责问题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导致教育扶贫资金项目出现严重问题。三、方法步骤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分“自查自纠、集中核查、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8、各阶段有序衔接,压茬推进,确保实效。(一)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局机关相关股室,各学区中心校、直属校(园),XX学校要对照治理重点,全面自查本级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不遗漏一所学校,做到自查自纠全覆盖。不能以下级和学校问题代替自身问题,要负责监督做好所属学校的自查自纠工作。各学区中心校、直属校(园),圣继学校要制定自查方案,结合纪检、审计等部门发现的问题,开展“拉网式”全面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全面掌握问题或线索,建立问题台账。要组织专门人员,于2018年1月底前,将2016年以来的所有问题彻底查清,并将问题线索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2月底前,将党的十八大以

9、来的所有问题彻底查清,并将问题线索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学区中心校、直属校(园),圣继学校要对十八大以来涉及教育扶贫的重点问题,逐校逐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专人督办,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评审办法、资金发放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重点自查制度不健全、评定办法不科学、资助不精准、发放不及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政策落实不到位,未做到应助尽助;未按照规定标准发放助学金;助学金评定办法与学成绩等条件挂钩;班级收取部分比例助学金充当班费等问题。民办学校重点对是否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和抵顶国家资助资金等行为进行自

10、查自纠,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度,各学区中心校、直属校(园),圣继学校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并认真填写违纪违法问题清单和作风问题清单(见附件3、附件4),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背书,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坚持立行立改,对查出来的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和整改。2018年3月底前,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都要处理到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将及时移交有关部门。2018年6月底前,所有违纪违法案件要结案归零;案情复杂或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时间调查的,按照有关程序报批。务必于2018年1月19日和2018年2月22日前分别将自查自纠报告连同附件3、4报局专项治理领导

11、小组办公室。在自查自纠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深入学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加强作风建设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自觉。对查找出来的教育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和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采取过硬措施,坚决整改。对于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台账,逐一挂账督办、整改到位。(二)集中核查阶段(2018年2月初至2018年6月底)集中核查与自查自纠压茬推进,自2018年2月初开始,至2018年6月底结束。集中核查的范围和内容,与自查自纠相同。按照扶贫工作的职责分工,教育局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教育

12、扶贫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全面核查。1.具体核查任务。对照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关于推进教育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所确定的教育扶贫主要工作任务和股室职能分工,通过查看出台文件、基础数据、资金拨付台账等方式,具体核查以下六方面内容:(1)学前教育资助情况。资助的幼儿园是否全是公办园,民办园是否达到普惠性幼儿园条件。资助幼儿是否优先资助下列人员:第一类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镇和农村低保、农村特困家庭子女;第二类:单亲贫困家庭子女;第三类:因灾、病等致贫家庭儿童;第四类:残儿。学前资助资金优先用于减免保教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但不得发给儿童

13、或家长。是否实行专帐管理,单独核算。不得挤占、截留或挪作他用。幼儿园是否每年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公示期是否不少于七天。(2)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执行情况。“两免一补”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625元。是否优先资助下列人员:第一类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第二类:单亲贫困家庭子女、孤儿;第三类:城镇和农村低保、农村特困家庭子女;第四类:因灾、病等因致贫家庭儿童。资金发放一般采用现金发放和充入饭卡形式发放,学校应制表保存学生签字的证明材料。是否有相关公示材料,

14、包括受助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公示期是否不少于7天。检查资金是否实行专帐、专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作他用。(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情况。资助标准为均每生每学期1000元,是否按规定档次资助。资助对象是否具备正式学籍。是否优先资助下列人员: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与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家庭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等。是否按申请、初审、公示、审批、办卡规范操作流程。核查有无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滞留、挪用等行为。检查学校是否按事业收入的3%-5%提

15、取经费,专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4)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情况。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对象是否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查资助人数、资助系统、审批人数是否一致。公示期是否不少于5天;核查资金是否实行专款专用、专帐管理。核查有无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滞留、挪用等行为;核查有无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国家助学金行为。(5)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助情况。核实在籍生数、在校生数和免学费人数是否存在差额;有无先收后退现象;核查资金是否实行专款专用、专帐管理。核查有无弄虚

16、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滞留、挪用等行为。(6)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情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是否包括“农村低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农村特困救助”学生。高中以上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是否全部享受“三免一助”政策,高中国家助学金和中职国家助学金是否达到生均2000元。2.核查范围及方式。要严格按照省市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开展集中核查工作。原则上,核查工作要覆盖所有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求逐校核查,并随机核查不少于3个乡镇,其中一个乡镇要核查所有贫困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对贫困家庭子女进行随机走访。核查工作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要通过调阅资金分配方案;二是查阅原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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