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资合作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上传人:ay****p 文档编号:184518466 上传时间:2021-06-22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注资合作协议书范本(标准版)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注资合作协议书范本(标准版)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注资合作协议书范本(标准版)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注资合作协议书范本(标准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注资合作协议书范本(标准版)(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注资合作协议书范本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风险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以上各方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注资额和注资方式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

2、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公司(以下简称_)为项目投资主体。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XX公司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XX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共同投资于XX公司的XX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

3、产。第三条 事务执行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在XX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XX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XX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XX份公司XX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

4、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于XX公司的XX份。(2)以上述XX份对外出质。(3)更换事务执行人。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

5、他共同出资人。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XX份。2、共同投资人在XX公司登记之日起_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XX份及出资额。3、XX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4、XX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第六条 违约责任风险提示: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 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甲方:签约时间:_年_月_日乙方: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4 / 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