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人员薪酬管理体系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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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摘 要I关键词:I引言11 导游薪酬收入概况11.1 导游薪酬收入发展历史11.2 导游薪酬收入现状21.3 旅游法对于导游薪酬收入的规范32 目前我国导游薪酬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32.1 带队购物依然存在32.2 基本工资福利设定不合理42.3 难以对旅游法的落实有效监管42.4 相关法规导致部分收入锐减43 国外成熟导游薪酬管理制度分析43.1 欧洲53.2 东南亚国家54 我国导游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改革策略64.1 合理化基本工资64.2 按照劳务发放合理带团补贴64.3 强化旅游市场监管74.4 落实旅游法对导游权益的保护作用7结论8参考文献:8导游人员薪酬管理体系研究摘 要:本文

2、主要研究我国导游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改革为主,首先对目前我国旅游业发展现状与国内导游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分析,对我国导游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再与相关理论相匹配,结合我国导游薪酬管理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设性建议。本文结合理论与实际认为,想要保障导游人员全心全意进行服务,降低我国导游与旅客之间的矛盾,消除旅客对导游的误解就要确保制定出适用于导游、景区、旅游企业、游客都能够接受的导游薪酬。因此一方面要按照旅游法有关规定坚决贯彻对导游合法合理的权益的保证,另一方面借鉴国外更为先进的导游薪酬管理体制。多方面入手帮助我国导游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改革切实有效。关键词:导游人员;薪酬管理;

3、体系研究;对策Research on the Salary Management System of Tour Guides in China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studies the reform of the salary management system of tour guides in China. Firstly, it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ourism development in China and the salary management system of tour guides in

4、 China. Secondly, it analyzes and studi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salary management system of tour guides in China. Finally, it matches with relevant theories and puts forward constructive suggestions based on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the reform of the salary management system of tour guides in

5、China. Combining theory with practice, this paper holds that in order to ensure tour guides to serve wholeheartedly, reduce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our guides and tourists in our country, and eliminate tourists misunderstanding of tour guides,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sure that tour guides salarie

6、s can be accepted by tour guides, scenic spots, tourism enterprises and tourists. Therefore, on the one hand, we must resolutely implement the guarantee of the legitimate and reasonabl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our guid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tourism law, and on the othe

7、r hand, we must learn from the more advanced foreign tour guide compensation management system. To help the reform of the salary management system of tour guides in our country be effective from various aspects.Keywords: Tour guide; Compensation management.; System research; Countermeasur2引言导游薪酬问题一直

8、是我们研究导游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薪酬涉及到收入、旅游者和旅行社、法律规章等方面的内容,互相联系互有影响,目前我国对于导游薪金收入的讨论缺乏一个统一的源头,即没有从导游员的基本性质以及其与旅游业各方的关系进行进一步的探讨。想要对导游员的薪资管理制度进行分析,首先要做的便是认清导游的地位,理清导游与参与旅游活动各方的基本关系,只有对这一点有清楚定位的前提下,才能够正确处理目前导游收入所面临的困境。加之前述的文献大部分是在旅游法出台之前完成的,对于旅游法修订后对于导游收入的影响进行深入的分析的专著数量更为有限。为了丰富该领域的研究,本文会依照旅游法的内容进行合理的,有法可依的分析,提出的解决问题之

9、道,本文通过对我国导游薪酬管理制度等问题的研究希望能够丰富我国该领域研究的理论成果的意义。1 导游薪酬收入概况 在我国旅游业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导游作为旅游业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导游人员的数量激增。至2019年我国持有导游证的导游人员突破100万人,自1954年我国一线城市成立旅行社后,随着不断的发展与市场经济的促进下,1979年开始,我国导游人员的属性正式脱离“政治接待”的束缚,变成了更有发展潜力和自由度的“经济管理”。收入的保障是所有行业提升其服务水平的先决条件,收入的不合理,整个薪酬体系的不完善势必会对该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存在负面影响,导游行业亦然,这也是我国旅游业希望得到进一步的飞跃时

10、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旅行社的发展。导游制度的不断变化,导游的薪酬收入也不断的发生变化,导游收入情况的全面分析,是全文导游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展开全面研究的基础。1.1 导游薪酬收入发展历史在改革开放后,我国旅游行业得到了广阔的市场空间进行发展,导游人员的薪酬收入也从改革开放后开始有了明显的变化。最为明显的变化就是在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旅游市场出现了专门为导游补充收入的“分成”制度,也是通俗来讲的“回扣”。这种制度成为了随后我国旅游行业多年来的“约定俗成”的制度。我国有关部门也认识到了这种对旅游业发展有一定伤害的薪酬制度是需要改革的,但是由于“回扣”制度对各服务方的利益均衡和利益保障,在没有可行的替代

11、“回扣”制度的新薪酬体系的情况下,“回扣”收入长时间大行其道,成为导游的重要收入来源。2008年的山西省导游人员管理办法、2009年深圳导游薪酬制度改革试行方案都将旅客购物的回扣算入到导游薪酬中,提出了工资+服务+补贴的概念,而服务费中就包含了“回扣”。也是山西和深圳两例鲜明的法规例子,引发了全国各界对导游“回扣”收入的重视。正是基于以上考虑,本文着重希望解决导游人员的收入问题,以对其定义和特征的分析入手,通过研究导游人员与密切相关的两大主体旅行社和旅游者的关系入手,找到其收入问题的根源,指出导游人员现行薪酬体系下存在的问题并试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同时,要改善导游人员的薪酬模式,就涉及到吸收国

12、内外先进经验的方面,因此本文也结合了相关的文献,通过其他国家或地区与我国导游行业发展的对比,试寻找更适合我国导游业发展的途径。1.2 导游薪酬收入现状目前,基本工资、团费、回扣以及不等额的小费是我国导游人员薪酬制度的主要构成元素。之所以说是主要构成元素的原因在于,我国部分旅行社并没有实行基本工资待遇,在该类旅行社中,导游的薪酬收入主要是回扣。所谓回扣最常见便是旅客购物回扣,导游将旅客带进有合作的商户消费,商户再返给导游旅客消费总价的10到40个百分点,但是要强调的是,商户返给导游的回扣不是导游全部收入囊中,而是要分给司机和地导一部分,大概比例是总回扣的20%到40%。在消费水平和物价不断提高的

13、当代社会,200-800元不等的额定基本工资与每天30-80元的带团补助只能做到基本温饱。截止到2019年,全国范围内导游人员基本工资问题依旧没有得到解决,以山东省为例,根据山东大学旅游管理专业学生调查后发现,整个济南市给予导游基本工资的旅行社只有四家,并且额度在300-600之间。并且通过对内蒙古、吉林、辽宁、广西、浙江、江苏等其他省份导游人员的访问得知,全国大部分省份导游人员基本工资现状与山东省相差不大。如果旅客不购物,不能给导游回扣收入,也不给导游小费的情况同时出现,导游的薪酬是非常低的。除此之外,我国的导游人员的福利待遇也较低,甚至大部分导游处于毫无福利待遇的工作状态中。1.3 旅游法

14、对于导游薪酬收入的规范在导游收入不规范、不合理、不具体的情况下,国家出台了新旅游法进行改革,并且在新旅游法的第38条中,明确的规定了导游与旅行社之间的劳务关系,并且对导游的报酬、社会保障、带团及其他服务费作出了明文规定,保障了导游的合法劳务利益。很大程度上的规范了我国导游薪酬体系,从法律上避免导游人员没有工资、没有福利。没有劳动报酬保障。但是新旅游法也对进店购物进行了明确说明,明确的要求所有旅行社及导游禁止强制带旅客进店的行为,也要求导游人员不能以任何理由向旅客收取小费;诱导、强迫旅客游玩的自费项目同样明令禁止,这样一来,虽然在社会福利、劳动保障、基本工资上导游人员得到了保障,但是作为导游主要

15、收入的“回扣”就不复存在了,从现实情况来讲,导致了导游的收入有所减少。2 目前我国导游薪酬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虽然新旅游法对导游的薪酬进行了很大程度的规范,但是在薪酬管理制度上还是存在问题的:旅游淡旺季收入差距大、带队购物依然存在、基本工资设定不合理、难以对旅游法的落实有效监管、导游收入减少。这些问题依然是亟待解决的。2.1 带队购物依然存在虽然旅游法明确规定禁止带队购物的行为出现,但是由于部分旅行社、商家、导游三方为了不损失自己的利益,将旅游法置若罔闻,依旧在行程中安排带队购物。大部分旅客不明新旅游法的规定,也依旧认为报团旅游的行程中有带队购物是非常正常的安排,也很少会提出异议。并且中国老百姓

16、普遍存在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部分知道相关规定的旅客也不会据理力争,而是选择默许,在这种服务方和被服务方对新旅游法“置若罔闻”的背景下,带队购物依然存在。相比带队购物,国内“自费”旅游项目在新旅游法颁布以后,明显减少,但也有部分旅行社和导游“我行我素”。带队购物的存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新旅游法对导游人员的薪酬管理,也让旅行社有理由拒绝给予导游人员相关福利和基础工资,非常不利于我国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2.2 基本工资福利设定不合理与带队购物存在情况一样,很多旅行社虽然在新旅游法颁布以后按照相关要求为导游发放了基本工资,但是基本工资数额非常低,全国依然处在200-800之间,难以保障导游的基本收入,除了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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