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股权大争引起的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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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香港浸会大学 MBA 华东班(第八期)管理经济学作业道德风险引发的权益争端危机国美电器股权大争始末姓名: 陈 平学号: 124956382作业题目:打工人员工作偷懒、大企业或老店发生不幸事件、金融机构追求巨额利益以致经营破产. 。实例如美国的安然公司 (Enron Corporation) 等案例十分普遍。导致这些问题的背后,不可忽略的是道德风险 。试在现实中国商业世界中,寻找一个可说明道德风险的例子,并应用道德风险及相关经济知识去解释问题所在及解决方法。案例简介:2010 年 8 月 4 日,国美电器第一大股东黄氏家族发函召开股东大会,要求撤销前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 20%的增发授权;撤销陈

2、晓职务。以此拉开国美控制权之争大幕。国美电器董事局在香港起诉黄氏家族,并要求索赔。国美已于 9 月 28 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 经股东投票主要完成以下决议:一、大会通过撤销增发议案。二、陈晓仍担任董事局主席。由此开始了,大股东就小股东,经营者就董事会的控制权和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了长期的争夺。3道德风险引发的权益争端危机国美电器股权大争始末道德风险是因为制度缺陷和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机会主义存在,从而参与经济活动中掌握信息或者资源的一方通过信息和资源的不对称为自己谋求利益,同时因自己获得利益而损害其他方的利益,这种行为就是道德风险。因此,道德风险通常与人们行为的道德水准的高低没有直接的关系,而是在经

3、济行为中合乎理性的一种选择,是基于人们“经济人” “自利”等思维指导下的一种理性选择行为。但是,道德风险的结果通常是以损害他方利益而使一方获利,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同时道德风险通常伴随着逆向选择,造成劣币驱除良币的现象,从而造成整个社会福利的下降。中国重要的家电零售业巨头之一国美电器的大股东利用上市公司套现,大股东内部交易,代理人损害大股东利益,第三方利益输送等争端就是一个因为公司的实际控制者最大化自己利益而引发的股权争夺行为,以及由此引发的道德风险的极端案例。国美大争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大股东黄光裕控制下的国美电器,被大股东作为牟利工具的阶段;另一个阶段是,随着黄光裕的入狱,作为代理人

4、、小股东的陈晓与黄氏家族为代表的大股东的权益之争;贯穿于事件始终的是资源控制者们对于资源的掌控和利益争夺的博弈。在 2010 年 5 月 18 日入狱之前,做为国美电器的创始人,持有上市公司 34%股权的大股东,黄光裕身兼董事长、董事、总裁三职,而妻子杜鹃也是公司执行董事,身为上市公司的国美电器,像是个夫妻店。黄氏家族甚至通过大股东的持股权限,操纵董事会,并将大股东对董事会的操纵行为进行了制度化,赋予了董事会相当大的自由权,赋予了大股东非常大的权限。黄光裕通过大股东的权力,为自己铸造了一个合法的“垄断”的独裁统治模式。霸道张扬的个性以及在国美内部创始人的绝对权威和优势,加上通过公司章程赋予的高

5、度权限,造成了黄光裕在内部管理中的独裁和霸道。这种独裁和霸道无论是出于个人的性格还是有意识的强化家族的权力,黄光裕都将大股东的意志体现在国美电器公司章程中。特别是利用海外注册公司适用的公司法制度差异,规定超过 1/3 的股权红线保障下,黄光裕拥有否决重大决策的主力筹码。在做为绝对控股的黄氏家族,当时的制度设计是绝对的对黄氏家族有利的。4通过这种制度对大股东权益的保障,在 2006 年 4 月到 2008 年 2 月之间,黄光裕以国美电器上市公司为平台,前后共套现接近 138 亿元,持股比例最终下降至 39.48%。就是这笔 2008 年 12 月的套现运作,成为此次国美电器在香港起诉黄光裕的案

6、由。大股东对公司的高度控制,造成了大股东将上市公司的壳资源变成自己的融资平台,从而选择急功近利的,甚至是损人利己的短期行为。实际上,家族控股股东往往沉醉于对家族利益的追求,很难兼顾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因此,圈钱、操纵股价、掏空上市公司等现象屡屡发生:控制上市公司的财务、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及利用关联交易侵占或转移上市公司资源等做法也禁而不止。黄光裕的被控中牵涉出来一大批政府高官,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黄光裕通利用大股东的便利,通过各种内幕交易,操纵股价为自己套现,谋求私利;另一个方面通过行贿,利益输送,通过政府官员进行权力寻租,进行不正当的竞争。通过公司监督制度缺陷和行政资源垄断最大化自己的利

7、益,损害公司和小股东权益,扰乱国家的经济秩序和行业竞争秩序,损害整个社会福利。在这个阶段,由大股东利用监督缺位和制度缺陷等以损害公司、小股东、社会利益为基础完成自己的股权套现,操纵股价,利益转移,利益输送等不法行为;其次,利用大股东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的选择权,提名权影响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大股东行为的漠视,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向大股东妥协,甚至不作为;再次,政府官员通过受贿,利益输送,利益转移等方式为黄光裕的不法行为提供权力寻租,扰乱正常的行业竞争环境,造成竞争环境的恶化和国家利益,投资者利益的损失。管理者利用与大股东的利益冲突,引导金融资本通过利用严苛的融资条件“绑架”公司

8、的财务,最终实现对公司的植入和控制,削弱大股东的控制力,为自己牟利,进行利益输送。贝恩资本就是在黄光裕被捕之后,通过,黄光裕的委托人陈晓实现了对国美的股权植入,并成为第二大股东的。第二阶段的国美大争,一争董事会席位,国美董事局责权利严重不均势,在实现贝恩资本债转股之后,依旧作为大股东的黄光裕,虽然仍持有约 32%的股权,但在董事局中代言董事席位为零;而与之形成显明对比的是,在贝恩债转股之后,拥有约 10%股份的贝恩与陈晓合作,却在 11 个董事局中直接控制了至少 5 个董事席位。不能掌控董事局,就不能掌控整个国美,董事局话语权的旁落,使得黄光裕方对自己的利益是否能够得到保障产生忧虑。因此双方围

9、绕董事会的控制权展开了争夺。5二争股权比例。2010 年 9 月 28 日在国美股东大会上,黄光裕五项提议中第一项便是“即时撤销国美 2010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的配发、发行及买卖国美股份之一般授权” 。 国美董事局决定增发 20%的股份,在此之前,黄光裕方作为大股东,其持股比例达到 34%,倘若进行股权增发,大股东股权比例有被摊薄之风险,与之对应的是大股东的影响力和控制力也势必减弱。股权的重要性在国美大争中已表现的淋漓尽致,一方面,由于黄光裕方股权比例达 32%之多,才有权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对自己的提议进行表决;另一方面,由于黄光裕一方股权比例不足,才导致五项动议四

10、项被否,这侧面证明了黄光裕方对股权增发的担忧不无道理。虽然陈晓替代黄光裕出掌国美电器,改变了过去国美大股东“工具化”的结构,走出黄光裕的集权模式后,却有些朝另一个极端迈进的嫌疑, “假借公司治理,假借尊重其他股东,损害大股东的利益” ,这是矫枉过正。同时,如果将陈晓的一系列动作与其引入的控制国美的外资关联在一起,就很容易引来利益输送的质疑。随着股权争端的白热化,作为大股东的黄氏家族已经对国美的管理团队失去了信任,这是一种委托信任的危机;同时,在争执中,双方的言辞激烈,不断地挑战局外人的道德底线,甚至陈晓一度叫出,让大股东与公司“鱼死网不破”的言论,让人们不得不在审视大股东侵占小股东,公司利益的

11、同时,管理层,小股东是不是也在侵害大股东的基本权利。随着后期的妥协,2011 年 3 月 9 日陈晓离开国美,双方的股权争夺暂时告一段落。国美大争是一场在法治环境和游戏规则中发生的创始人大股东与职业经理人及其引进国外资本之间的战争,这场争执中,国美上市公司和大股东黄光裕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既包括经济上的也包括无形资产和名誉上的,特别是国美品牌和声望受到重创。对于大股东黄光裕来说,有人要落井下石抢走自己的孩子,他当然会拼命夺回。然而,违法入狱、授予董事局一般授权、任命陈晓等都是黄光裕自己的失误,在这一点上,可以说是黄光裕亲手为此次事件的发生创造了条件。从这个国美大争的案例中我们看到了在信息和资源

12、不对称的情况下,各方为了各自的利益而进行权力的争夺,我们不能完全归咎于公司制度或者个人道德;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国美的创始人,大股东黄光裕在经营管理中的行为引发的一系列道德风险,如侵占小股东的利益,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甚至通过利益输送,侵占社会资源,造成权力寻租等经营市场逆向选择的危机等;而陈晓大股东权益的代理人、小股东,在整个事件6中为了极端的去除大股东影响而采取的一些方式引发了利益转移,小股东、经营者侵占大股东利益的行为。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双方的委托与代理人直接的权益利益冲突造成了双方之间的信任危机,特别是陈晓的行为为中国本来就不成熟的经理人市场产生了极大的不利影响,让投资者对经理人员的忠诚度

13、产生怀疑,甚至大股东们不得不“选择容易控制而非能力强的人”来进行企业的管理;让经理人市场上不得不面对劣币驱除良币的信任危机。从整个案例中,我们能够理解整个事件始末我们可以看到引发这场极大争端的原因,一方面是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低信任度;另一方面公司的独立监督制度形同虚设,公司的内部制度形同虚设。作为一个契约性的社会,各种经济活动都是以个人以及公司的信用为前提进行经济活动,如果有人失信或者不遵从基本的契约精神,或者利用基本的契约漏洞进行牟利,必将引发道德风险。要想解决因个人的利己选择产生的道德风险和伴随而来的逆向选择,首先,强化外部的监督机制,对于委托人、代理人市场进行规范和监督,特别是对于违反

14、信用,违反契约精神的参与者要进行严格的惩罚;其次,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要将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真正的发挥作用,同时不管是经理人也好,投资人也好,必须要进行有效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再次,严格的法律执行和舆论追踪,对于违反法律制度的人或者公司加大惩罚力度,增加权力寻租和违规成本;最后,则是整个社会环境和诚信文化的培养,让每个人意识到,在利己的同时,要严格自律,不能损害其他人的利益。鸣谢及资料来源:1. 张继伟 国美:公司治理还是公司政治? 财新网 2011.03.092. 王明琳,周春生:控制性家族类型、双重三层委托代理问题与企业价值 管理世界 2006.083. 李新春等:公司治理与企业家精神 经济研究,2006.024. 张志明,曹钰集群企业国际化成长的共生机制研究基于价值链视角 现代经济探讨 2010.085. 刘冰: 企业权力争夺和企业治理 中国工业经济 2002.046. 王如晨:国美股权之争:难以治愈的信任缺失和制度虚设痼疾 第一财经日报 2011.11.157. 陈晓:国美争端的中国商业样本:陈晓之欲 三联生活周刊 2010.10.088. 腾讯网: 黄光裕陈晓争夺国美董事会主导权 http:/ 9. 肖成民: 制度环境及民营企业治理结构变迁基于国美电器的案例分析 财经论丛 2012.05 第 3 期,总第 16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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