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机构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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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派驻监督机构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心得体会XX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市纪委监委的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长期驻扎在各个综合监督单位,处在纪检监察的前沿阵地,是“前哨”“探头”,如何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实现精准监督、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是当前各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需要探索和解决的重要课题。一、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发现问题的责任意识 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指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鲜明品质,是忠诚担当、守责尽责的内在要求,要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斗争。增强斗争意识、提高斗

2、争能力,需要我们提升政治站位,在履行好监督这个首要职责、第一职责的过程中,增强发现问题的责任意识,树立问题导向,将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规律运用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一)善于发现问题是全面履行监督执纪工作职责的本质要求。要充分认识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根据XX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改革方案,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市纪委监委授权,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开展监督,着力发现所监督的市直机关、直属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选人用人、党风政风、廉洁

3、从政、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问题和问题线索。要把发现问题看作是对党的事业负责、对所监督单位长远发展负责、对党员干部成长进步负责的政治高度去把握,树立没有发现问题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反映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二)勇于检视问题是实现自我革新、自我净化的有效途径。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长期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刀刃向内的自我检视,革弊立新、激浊扬清、扶正祛病。然而当下,却不乏一些党员干部丢失了这宝贵的自我革命精神,对于存在的问题,有的支支吾吾“避实就虚”,有的轻描淡写“大而化之”。派驻机构应当将自我革新、自我净化的理念根植于监督执纪工作之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将问题解

4、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扩大与激化,不断督促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三)敢于指出问题是坚持党性原则的重要体现。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这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具有坚强党性的标志。派驻机构的干部与驻在部门在一栋楼里办公、一个食堂吃饭,低头不见抬头见,如果存在不好意思、怕得罪人、不敢指出问题的思想,则有悖于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有悖于党员的党性原则。我们需要从根源上破除不敢监督、不敢指出问题的思想,通过发现问题、指出问题,真正体现对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二、找准职责定位,掌握发现问题的科学方法 派驻监督是强化自上而下组织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党和

5、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派驻机构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瞪大眼睛,发现问题,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善于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制度执行等各个方面发现问题,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监督转变,从形成震慑到精准执纪转变。(一)从信访举报中发现问题。来信来访是问题线索来源的主渠道,我们要善于在依法依规处置各类信访举报件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一是畅通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线索收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专人管理,仔细筛查,不放过收到的每一条问题反映。二是应办尽办。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每一个信访件,在办件的过程中,将反映的主要问题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

6、、经济社会发展等信外相关信息关联对比,深挖问题线索。三是由表及里。建立信访排查机制,定期对信访问题进行集中研判,不仅核查信访件反映的面上问题,还应善于透过表象,分析、发现实质性、根源性、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二)从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监督检查是派驻机构的工作日常,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很多腐败问题从“地面”转向“地下”,从“显性”转向“隐性”,“四风”问题更是隐形变异、花样翻新,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一是将“小专班”融入“大格局”。派驻机构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多以“小专班”为单位,势单力薄,要善于将监督检查上升

7、到“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层面,融入到党中央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中去,融入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中去,从讲政治的高度,去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将传统手段与创新举措相结合。除了通过列席会议、检查资料、查看账目等传统监督检查方式外,还要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比如通过大数据系统比对分析发现问题,探索“融入式”“嵌入式”“延伸式”监督,将纪检监察与业务工作有效融合,将监督嵌入相关部门的工作流程,通过一级单位向二级单位延伸等,不断拓展发现问题的途径。三是将分兵把守与协同作战相结合。派驻机构人手、资源有限,要在分兵把守、各自为营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借势借力,协同作战,比如开

8、展联合、交叉监督检查,充分调动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纪检监察力量,提高监督效能。(三)从执纪审查中发现问题。每一个违纪违法案件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拔出萝卜带出泥”,我们要在执纪审查的初核、立案调查阶段,注意深挖“案中案”,力求从中发现新的问题线索。一是坚持“一案三查”。不仅查清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还要查明党组(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二是注重关联性。在收集证据、审查谈话的过程中,着力收集、发现与本案相关的违纪违法问题,从中发现新的问题线索。三是举一反三, 由此及彼。该案的发生是偶然还是有必然性,是个案还是普遍现象,同样的问题在甲单位

9、存在,在乙单位是否存在,将分析预判付诸于监督检查日常,势必有新的发现。(四)从制度落实中发现问题。十八大以来,我党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地方各级党委也相继制定配套实施办法,这些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直接影响着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和社情民意。派驻机构应结合综合监督单位实际,加大对已有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比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三公”经费使用管理、账务制度执行等情况,将发现的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公信力。三、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发现问题的成果运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是纪检监察

10、机关履行职责的有效手段,而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整改问题,最终解决问题才是根本。派驻机构要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分门别类,加强成果运用,通过督促整改、执纪问责等形式,协助被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深入研究,剖析问题原因。经常召开专题会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预判,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进行沟通,达成共识,既指出管党治党、日常管理、业务工作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廉政风险,又协助其更好地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完善发展,通过发现的问题,找到症结所在,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管理体系。(二)举一反三,督促问题整改。坚持问题不整改

11、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防止问题整改简单化、表象化,更要防范整改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对发现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做好登记台账,区分一般问题和问题线索,对一般问题,充分运用执纪工作规则和执法工作规定赋予的职能权限,通过下达纪检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的方式,督促被监督单位抓好问题整改,强化再监督。(三)严肃问责,形成强大震慑。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必须精准有效。坚持实事求是,对各种途径发现的切实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行为,必须坚持“严”字当头,一查到底,坚定不移地严肃问责、铁面问责,不断释放强烈信号,始终保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高压态势。运用好“四种形态”,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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