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开电大《农村政策法规》A卷答案

上传人:水*** 文档编号:183719017 上传时间:2021-06-12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9.8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1年国开电大《农村政策法规》A卷答案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1年国开电大《农村政策法规》A卷答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1年国开电大《农村政策法规》A卷答案(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21年国开电大农村政策法规A卷答案A卷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试题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最初由解放后的合作化运动,农户将自己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交出来形成集体,从而组建成以生产队为单位的集体经济组织。深刻地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与实践现状的基础是须清晰地认识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而要理清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则有必要从人民公社谈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更多是在一个生产队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

2、地(不包括农村宅基地,也即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人民公社是中国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一种组织形式。产生于1957年冬季以兴修水利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高潮及稍后农村兴办集体工业的过程中。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的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号召将高级农业合作社合并转为人民公社,实行同乡基层政权相结合的“政社合一”体制,人民公社同时也是农村社会的基层单位。因此,人民公社既是生产组织,也是基层政权。人民公社是以“政社合一”(“政社合一”其实就是“政经合一”)和集体统一经营为特征,是当时计划经济体

3、制下农村政治经济制度的主要特征,代表着农村计划经济时代。1958底,全国基本上实现了一乡一社。人民公社初建阶段,一般实行全社统一核算、分级管理。下设生产大队(其范围相当于高级社),生产大队基本以地理意义上的自然村落为基础而设置,生产大队以下设生产队。普遍情况下,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也有以区建社的,则按乡设管理区,以下建制相同。分配上曾实行口粮供给制。社员的大型牲畜、农具、耕地、自留地等一切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产资料转归集体经营。试题 2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 首先。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与转包在法律关系上具有同一性。二者都没有改变原来的土地承包关系。都表现为原承包人与发包人的土地承包关系以及承包人将所

4、承包的土地部分或全部转给第三方经营所形成的关系,都存在承包人、发包人与第三方经营者等三方当事人,因而实在没有分开的必要。其次,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根据传统民法理论,权利出租是可以成立的法律概念。但权利转包这一概念并不存在。同样,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土地利用权利,这种权利可以出租,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概念听起来似乎有点别扭。 再次,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是一个包容性很强的概念。从土地出租的历史渊源来看,土地承租人并无严格的身份限制,土地出租人的亲属、邻里、朋友,本村人、外村人等都可以承租其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同样不应该有集体经济组织内、外成员身份的限制,若要体现集体经济

5、组织成员与非成员的差别待遇,仅规定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即可。最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与转包分别界定的历史原因已经不存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依各种生产要素获得收益具有合理性,人们已不再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看成是坐收渔利的剥削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还是非成员经营。已没有意识形态上的限制,完全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自主决定的事清。试题 3合作经济是一个全球性的概念和时间活动。早在19世纪,西方一些国家就开始了合作经济的探索。国际合作经济发展大体经历了三大阶段:(1)启蒙阶段19世纪初,以欧文、傅立叶为代表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开始进行合作经济的探索,

6、成立了一些生产、生活高度集中统一的合作社,由于脱离实际,都以失败告终。(2)起步阶段1844年,为了应对零售商的盘剥,英国罗虚代尔镇28名纺织工人组建了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合作社的诞生。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每个人出1英镑股金,统一采购面包等生活必需品,为大家提供服务。到20世纪30年代,罗虚代尔先锋社社员发展到4万多人,创办了屠宰场、加工厂,拥有上百家分店。罗虚代尔先锋社的成功主要归功于其章程规定的社员入社、退社自由,管理充分民主,按社员的交易额分配盈余等原则,同时也激发了欧美其他地区劳动者创办合作社的积极性,罗虚代尔原则也被各国合作社所采纳,形成了国际公认的合作社原则。(3)

7、稳步发展阶段随着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之间也有分散走向联合,并从局部地区联合发展到国内乃至国际间的联合。如法国的合作社联盟,日本、韩国的全国农业协同组合联合会等。18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在英国伦敦成立,标志着合作经济已进入稳步发展阶段。1946年,国际合作社联盟成为获得联合国咨询地位的非政府性机构,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享有第一咨询地位。国际合作社联盟有来自120多个国家的240多个成员组织,代表着7亿多合作社社员,社员遍布全世界。试题 4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

8、成、残存的营养、危害及外在特征因子,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试题 5开发未利用土地包括未利用土地、其他未利用地两个二级地类。未利用土地又分为:荒草地。树木郁闭度50%的土地。其他未利用土地又分为:其他土地。未列入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其它水域地。河流水面。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以下的土地。湖泊水面。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以下的土地。苇地。生长芦苇的土地,包括滩涂上的苇地。冰川与永久积雪。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二、简答题(每小题8 分,共 48 分)试题 6简列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制度构成包括哪些内容?一是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质量标准体系.二

9、是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体系. 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检测体系. 四是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 五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试题 7简述村民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在实践中又具体化为村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项民主权利和民主制度。这四项民主权利的行使和民主制度的运行,构成了村民自治的基本内容。(一)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前提,这是指由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组成人员的权利和制度。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目前已基本走向正规。(二)民主决策是村民自治的根本。民主决策就是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在农村设立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让农民和

10、村干部一起讨论决定村内大事。(三)民主管理是村民自治的实体。民主管理,就是发动和依靠村民,共同管理村内的各项事务,维护村内的社会秩序。(四)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保障。民主监督是指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及村干部的行为实际监督的权利和制度。民主监督有两种主要形式:一是村委会定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村委会干部定期述职,接受村民的评议;二是村务公开,把与村民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公之于众,接受监督。民主监督的实施,使村务工作更加民主化、公开化,使村民自治有了可靠的保障,然而在实际的操作技术上有许多问题。试题 8简述农业法对农业财政投入水平是如何规定的?国家逐步提高农业投入的总体水平。农业法关于农

11、业投入的水平是与国家财政收入水平相联系。财政收入可以划分为经常性预算收入和建设性预算收入,为便于对农业财政投入进行监督,农业法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试题 9简述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基本原则: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应当公开.”试题 10简述家庭承包的特征。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

12、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承包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定承包合同。试题 11简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有哪些?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包含着诸多权利内容。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承包经营权应包括以下内容:(1)经营自主权,也称经营决策权。它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承包人自行决定干什么,干多少,怎样干的权利。给予承包方经营自主权,就可使他们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关心生产、销售情况,收益与经营效果挂钩

13、。但应当注意的是,承包方虽然可以决定干什么、怎么干,但是承包经营自主权应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自主,不能利用经营自主权进行非法经营,否则最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2)收益权。它是指通过自主在承包地上进行经营活动后,占有经营所得利益的权利。如村民在承包地上种植了果树或者农作物,产生的收益就应该归承包人拥有。(3)收益的处分权。它是指承包方可以对自己经营的收益自行予以处理,可以留给自己或者送给别人,也可以当作商品将其出售。(4)流转权。它是承包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自行采取转让、转包、互换、出租等方式使其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第三人,由第三人行使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5)优先承包权。它是

14、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或者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过程中,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6)继承权。它是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的,该承包人的继承人继续享有原承包合同法定及约定的权利。三、论述题(每小题 16 分,共 32 分)试题 12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了哪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措施?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了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伤心1)产业政策倾斜。国家支持发展农业 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 业合作社实施。(2)财政扶持。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安排资金,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试题 13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村民自治的第一个原则是直接民主。直接民主来自雅典的城邦民主,有两个基本特征:内在的美德和外在的民主参与能力。直接民主将民主理解为一种生活方式,理解为公民参与决策的日常体制。第二个原则是社会自治。村民自治是一种基层的社会自治,而不是国家体制内部的地方自治。村民自治的第三个基本原则是参与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成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