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科大学章程(专业完整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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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医科大学章程(专业完整模板)XXXX医科大学章程序言XXXX医科大学前身为XXXXXXX大学,创建于19XX年,19XX年被国家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XX年XX月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命令,整体移交XX省人民政府管理,并更名为XXXX医科大学。同年被批准为试办八年制医学教育的高等学校之一。学校秉持“博学笃行,尚德济世”的校训,继承和发扬“诚信务实、自强不息、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大学精神,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国际上有影响的多科性医科大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

2、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学校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依据。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XXXX医科大学,英文全称为XXXXXXXXXXX University;互联网域名为XXXXXXXXXXX。第四条 学校注册地址为XX省XX市XX路XXX号。学校设有两个校区,校本部位于XX省XX市XX路XXXX号,XX校区位于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大道XX号。学校经举办者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根据办学需要调整校区和校址。顺德校区的规划建设要继续体现中国古典园林风格和岭南建筑特色。第五条 学校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行政主管

3、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学校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第六条 学校与举办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七条 学校依法行使下列办学自主权:(一)根据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专业招生比例;(二)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按照国家学位制度的规定授予学位;(三)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自主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四)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五)自主与国(境)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他组织开展人才培养、学术研究、技术开发、文化交流等合作活动;(六)自

4、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及其相应的职务,制定、执行和调整收入分配制度;(七)自主设立附属医院、学术出版机构、资产管理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八)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财政性资助、受捐赠的财产以及其他由学校合法取得的财产进行管理和使用;(九)依法行使其他权利。第八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己任。第九条 学校依法招收学生,依法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并向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二章 职能和任务第十条 学校以全日制学历教育为主,以本

5、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港澳台生及外国留学生教育,大力发展继续教育。第十一条 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视野宽、基础厚、能力强,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医学研究应用型人才。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坚持适度规模的办学原则,依法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学校坚持以医学为主体,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第十三条 学校鼓励师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第十四条 学校充分发挥医学学科及人才优势,立足广东、面向全国,为区域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医疗卫生保障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6、第十五条 学校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第三章 学生第十六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第十七条 学生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科技研发,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四)公平获得在国内外学习深造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机会;(五)获得学校提供的优质教育教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六)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

7、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七)对纪律处分和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八条 学生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维护学校声誉和权益;(五)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六)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九条学校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犯有错误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分。第二十条 学校设立学生申

8、诉处理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依法受理学生申诉,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一条 学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成立学生团体,学校鼓励学生团体开展学术、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学生团体应当在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第二十二条 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无学籍受教育者,其权利义务由受教育者与学校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法另行约定。第四章 教职工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职工是指专职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第二十四条 教职工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按规定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机会和条件;(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

9、获得各种奖励及荣誉称号;(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省和学校规定的福利待遇;(五)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其他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六)就职务聘用、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五条 教职工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等业务水平;(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三)尊重和爱护学生,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四)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五)珍惜和维护学校名

10、誉,维护学校利益;(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第二十六条 学校教职工按照全员岗位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实行定编定岗、竞聘上岗、聘期任用。第二十七条学校制定人事管理制度,对教职工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类人员聘任、晋升和奖惩的依据。第二十八条学校设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受理和解决教职工的申诉。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的组成、工作程序等事项,按照教职工申诉处理办法执行。第二十九条 学校的双聘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博士后研究人员、访问学者、兼职教师等其他人员,在本校工作期间,依法、依规、依约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第五章 治理结构第一节 学校党委和

11、校长第三十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XXXX医科大学委员会(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坚持依法治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监督。第三十一条 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学校党委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

12、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六)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七)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

13、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履行法律、法规和上级组织规定的其他职责。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

14、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第三十二条 学校党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学校党委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三十三条 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简称全委会)在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会议由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党委书记与党员校长商定后提出,提交常委会确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全委会依照其议事规则履行职责。第三十四条 常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一般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或有关部门提出,经党委书记与党员校长协商

15、后确定;参加人员为党委全体常委;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出席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常委会依照其议事规则履行职责。第三十五条 中国共产党XXXX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第三十六条校长是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产生和任命。校长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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