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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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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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总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指在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调试、管理及其效果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的查验、监测等工作,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环境保护设施是指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开展环境监测所需的装置、设备和工程设施等。环境保护措施是指预防或减轻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管理或技术等措施。验收监测报告是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对监测数据和检查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得出结论的技术文件。验收报告是记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过程和结果的文件,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三项内容。验收工作主

2、要包括验收监测工作和后续工作,其中验收监测工作可分为启动、自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实施监测与检查、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五个阶段。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1验收自查1.1环保手续履行情况主要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初步设计(环保篇)等文件,国家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对项目的督查、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建设过程中的重大变动及相应手续履行情况,是否按排污许可

3、相关管理规定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是否按辐射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注意:重点关注排污许可证的申领情况,新建企业要进行排污许可申请,拿到排污许可证方可进行环保验收;已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也要对原有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增加建设项目的相关排污情况,变更完成后,方可进行环保验收。1.2项目建成情况对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文件,自查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主要生产工艺、产品及产量、原辅材料消耗,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依托工程内容及规模等情况。注: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就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1)

4、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2) 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赶上日期;3) 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企业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1.3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1.3.1建设过程施工合同中是否涵盖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内容和要求,是否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内容,项目实际环保投资总额占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百分比。注:环保投资总额占项目总投资额10%左右最宜,不应低于5%。1.3.2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按照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

5、物的顺序,逐项自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的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建成情况,如废水处理设施类别、规模、工艺及主要技术参数,排放口数量及位置;废气处理设施类别、处理能力、工艺及主要技术参数,排气筒数量、位置及高度;主要噪声源的防噪降噪设施;辐射防护设施类别及防护能力;固体废物的储运场所及处置设施等。注:对照环评报告及批复上的三废设施情况,实际建设的三废处理设施不应发生重大变动,可从严(即增加处理设施或升级处理设施)不可省略或降级。判断是否有新增加的排气筒、排水口。1.3.3其他环境保护设施按照环境风险防范、在线监测和其他设施的顺序,逐项自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6、中的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建成情况,如装置区围堰、防渗工程、事故池;规范化排污口及监测设施、在线监测装置;“以新带老”改造工程、关停或拆除现有工程(旧机组或装置)、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注:重点关注是否按照环评及批复设置了在线监测装置,事故应急池大小是否符合要求。1.3.4整改情况自查发现未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的,应及时整改。1.4重大变动情况自查发现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建设单位应及时依法依规履行

7、相关手续。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适用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其中我部已发布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按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执行。性质: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规模: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

8、;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地点: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生产工艺: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环境保护措施:8.废气、废水污染

9、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

10、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2 验收监测方案与验收监测报告编制2.1验收监测方案编制2.1.1验收监测方案编制目的及要求编制验收监测方案是根据验收自查结果,明确工程实际建设情况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确定验收工作范围、验收评价标准,明确监测期间工况记录方法,确定验收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方法、频次等,确定其他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检查内容,制定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方案。验收监测方案作为实施验收监测与检查的依据,有助于验收监测与检查工作开展得更加规范、全面和高效。石化、化工、冶炼、印染、造纸、钢铁等重点行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推荐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建设单位

11、也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编制验收监测方案。2.1.2验收监测方案推荐内容验收监测方案内容可包括:建设项目概况、验收依据、项目建设情况、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执行标准、验收监测内容、现场监测注意事项、其他环保设施检查内容、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等。注:企业是否已经建设了地下水监测井?企业应依据环评的要求,在上游、下游及侧方建设地下水监测井。为保证环保验收顺利进行,企业应提前建设好地下水监测井。2.2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是在实施验收监测与检查后,对监测数据和检查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得出结论。结论应明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包括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处理效率达到

12、设计指标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与总量指标符合情况,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情况,其他环保设施落实情况等。2.2.1 报告编制基本要求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应规范、全面,必须如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的落实情况。2.2.2验收监测报告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项目概况、验收依据、项目建设情况、环境保护设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验收执行标准、验收监测内容、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结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应编制建设项目

1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可视情况自行决定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或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参考格式与内容见附录2-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参考格式见附录2-2。3 验收监测技术要求3.1 工况记录要求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以及决定或影响工况的关键参数,如实记录能够反映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态的主要指标。典型行业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及辅助工程在验收监测期间的工况记录推荐方法见附录3。3.2 验收执行标准3.2.1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污染物排放标

14、准原则上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所规定的标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对建设项目执行该标准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新发布或修订的标准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实施地域范围、时间,按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执行。建设项目排放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未包括的污染物,执行相应的现行标准。对国家和地方标准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中尚无规定的特征污染因子,可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工程初步设计(环保篇)等的设计指标进行参照评价。3.2.2环境质量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期间的环境质量评价执行现行有效的环境质量标准。3.2.3

15、环境保护设施处理效率环境保护设施处理效率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的相关要求进行评价,也可参照工程初步设计(环保篇)中的要求或设计指标进行评价。3.3监测内容3.3.1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监测3.3.1.1环境保护设施处理效率监测1) 各种废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2) 各种废气处理设施的去除效率;3) 固(液)体废物处理设备的处理效率和综合利用率等;4) 用于处理其他污染物的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5) 辐射防护设施屏蔽能力及效果。若不具备监测条件,无法进行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的,需在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说明具体情况及原因。注:这里要注意,根据要求,需监测各种废气处理设施的去除率。那么企业的废气处理设施进口是否已安装了规范的监测口?3.3.1.2污染物排放监测1) 排放到环境中的废水,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有回用或间接排放要求的废水;2) 排放到环境中的各种废气,包括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3) 产生的各种有毒有害固(液)体废物,需要进行危废鉴别的,按照相关危废鉴别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4) 厂界环境噪声;5)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量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总量;6) 场所辐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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