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中国人民银行分行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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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人民银行分行的运作,一、分行改革的思路 必要的历史回顾,1993年以来分行改革思路逐步形成,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 货币政策集中于总行。 分行是派出机构。 分行主要任务:金融监管、金融服务,1995年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负责本辖区的金融监督管理,承办有关业务。,1998年人民银行体制改革,进一步强调总行与分行之间的职责分工。 货币政策决策集中于总行。 撤销了32个省级分行,跨省区设立9个分行和2个营业管理

2、部。 调整内设监管机构设置。,改革的目的,克服地方行政干预。 加强中央银行监管。 保证货币政策和执行的一致性。 扩大管理跨度,迅速传递信息。 精简机构。,二、分行的组成,基本特征:一主两辅。 主线:总行分行中心支行支行 辅线:营业管理部 金融监管办事处,机构设置由过去以金融管理过程或办事程序为依据转变为以金融监管对象为依据。 内设17个与总行对口的职能处室。 负责金融监管职能的有关内设处室与总行对口明确。,在不设跨省区分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跨省区分行金融监管办事处,专司金融监管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省会中心支行除继续履行原市分行的职责外,增加承担原省级分行在国库经理、支付清算、现金发行和

3、金融统计等业务中的管理汇总工作。,三、分行的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对辖区内金融机构(证券、保险机构除外,下同)的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内金融违法违规案件。,(二)管理辖区内金融监管办事处和中心支行的人事、财务工作。 (三)管理辖区内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和现金管理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业务。 (四)对辖区内经济金融形势和区域金融风险进行分析。,(五)对辖区内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进行管理。 (六)协调辖区内中心支行的国库经理、支付清算、现金发行和金融统计等业务。,金融监管办事处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对所在省政策

4、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金融机构、邮政储蓄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组织领导所在省各中心支行及省会城市所辖县支行对上述机构的有关监管工作。对上述金融机构的风险监管负全面责任。,省会城市中心支行职责,按照权限,负责在省会城市的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等管理,负责对在所在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的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工作。,中心支行、支行职责,原中国人民银行地级市其职责不变。 中国人民银行县(包括县级市、旗)支行保持现状,职责不变。,四、分行的主要职能,货币政策 金融监管 金融服务 外汇管理,货币政策,分行为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

5、。既可保证货币政策的权威性,又可保证货币政策操作的针对性和灵活性。,金融监管,在金融监管职能上,工作重点在分行,全面监管辖区内的金融机构。 2001年对分行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调整。按照“坚持改革、合理分工、管监分离、集中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改进监管的内部组织形式,完善人民银行监管体制,提高监管的质量和效率。,98年:银行监管一处、银行监管二处、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处。 2001年:银行管理处、工、农、中、建监管处、股份制银行监管处、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处。,实行监管责任制,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人与金融监管员签订金融监管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并作为考核与奖惩的重要

6、依据。 追究监管责任,不仅要追究在岗人员的责任,而且要溯及既往。,金融服务部门,实行属地原则。 金融服务贴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广大金融机构,有利于利用现有的设备和技术力量,改进和提高金融服务。,外汇管理,坚持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资本项目外汇严格管理和最终实现人民币完全可兑换“三不变”原则。 现阶段,完善经常项目管理手段,加大资本项目管理力度,围绕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和人民币汇率稳定,打击非法活动。,根据国务院规定,人民银行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按照属地原则进行业务管理,与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署办公。人民银行分行行长兼任外汇分局局长,专任副行长负责外汇管理工作。 人民银行分行所在地分局负责对辖区内其他分局外汇管理工作的督办和协调。,五、分行的人员,监管部门领导必须有从事直接监管的经验,必须熟悉法律、信贷、会计、管理等业务。 增加监管人员数量,改善监管队伍结构。 分行领导班子成员中,逐步配备1至2名熟悉外语和国际金融知识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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