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企业价值评估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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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9章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企业价值评估,9.1 企业价值评估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意义 9.2 国有企业改制中企业价值评估的特点 9.3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运用情况 9.4 国有企业改制中企业价值评估相关问题探讨,9.1 企业价值评估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意义,所谓资产剥离是指在企业股份制改制过程中将原企业中不属于拟建股份制企业的资产、负债从原有的企业账目中分离出去的行为。 剥离并非是企业经营失败的标志,它是企业发展战略的合理选择。 企业通过剥离不适于企业长期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企业整体业务发展的部门、产品生产线或单项资产,可使资源集中于经营重点,从而更具有竞争力。同时剥离还可以使企

2、业资产获得更有效的配置、提高企业资产的质量和资本的市场价值。,资产剥离,填平补齐,填平补齐是指企业因生产中的某些部位、环节,不协调,不配套,影响了正常生产,或达不到预定的生产能力,为改变这种状况,实现均衡生产,提高生产能力,所进行的必要的革新、改造或添置。 搞填平补齐项目,可以挖掘企业现有设备能力的潜力,用较少的投资,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所以它是一项增产增收,对国家、对企业、对职工都有利的好的措施。,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VS国有独资工资,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其公司达到决定性表决权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经营控制,并主要从事资本经营及其他生产经

3、营的国有企业。 纯粹型控股:纯粹控股公司是指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全部或部分拥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权,而对其他公司或企业实行控股经营或参股经营的公司。 混合型控股:主要通过股份持有控制子公司,又直接进行一部分生产经营活动。这种控股公司投入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资本总额,必须超过注册资本金的50%以上,用于直接生产经营的资本总额只能小于公司注册资本金的 50%。在对子公司的关系上,它行使的是出资者权利,而在直接生产经营活动中,它还享有法人财产权。在授权一些企业集团的核心公司作为国有控股公司时,为了保持生产经营的稳定,可以设立混合型控股公司。但要通过制定章程,防止母子公司之间发

4、生不规范的竞争。,国企分类,国家统计局在关于对国有公司企业认定意见的函(国统函【2003】44号) 国有企业广、狭义之分 广义的国有企业是指具有国家资本金的企业,可分为三个层次:纯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联营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 狭义的国有企业指纯国有企业。 国有绝对控股企业 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 国有相对控股企业 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

5、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 国有参股企业 具有部分国家资本金,但国家不控股的企业。,9.1 企业价值评估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意义,1)企业价值评估可以科学核定公司制改造企业原有资产的价值总量 我国固定资产折旧率偏低,部分资产的折旧额低于实际消耗,从而形成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其实际价值; 物价的变动也造成以前购买的资产现在的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有较大差异,并且无形资产现在已成为有些企业的大笔无形财富,但在以前的企业资产账面上企业的无形资产却又无法反映,以上种种因素造成企业账面价值与真实的市场价值不符,所以有必要通过企业价值评估进行企业价值的确定,为公司制改造准备条件。,2)企业价值评

6、估也是维护公司制企业各方投资者利益的依据 公司制企业以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重要特征,股东以各自出资的多少作为股权、利益和风险分担的依据。在原有企业改组为公司时,仅以账面价值折股就会损害原企业或新投资入股的投资者的利益,所以企业价值评估可以维护各方投资者的平等权益。 另外,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实际是原企业法人地位终止和新公司产生的过程,所以原企业财产以有偿等价方式转让给新公司,即是一个产权交易的过程,而确定“产权”的合理价格,并以股权形式反映原企业所有者的产权,只能通过企业价值评估来实现。,9.1 企业价值评估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意义,9.2 国有企业改制中企业价值评估的特点,1)评估对象

7、层面 国有独资企业实施改制,自企业价值评估基准日到企业改制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期间: 因企业盈利而增加的净资产,应上交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同意,作为改制企业国有权益; 因企业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应由国有产权持有单位补足,或者由改制企业用以后年度国有股份应得的股利补足。,2)评估范围层面,企业价值评估的范围,是指需要进行评估的单位及其资产。 按照国有企业价值评估管理办法细则的规定,国有资产占用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及其他占有国有资产的社会组织;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形式的国内联营和股份经营单位。这些国有资产占用单位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应当进行企业价值评估,详见图

8、9-1:,2)评估范围层面,3)评估程序层面,一是批准制度 二是清产核资 三是财务审计 四是企业价值评估 五是交易管理 六是定价管理 七是转让价款管理 八是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 九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十是管理层收购。,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有企业改制必须遵循以上程序,3)评估程序层面,确定评估基准日,进行资产清查,制定改制方案,委托评估机构,确定资产权属、清查所有资产,清查帐外财产,盘点银行存款,盘点往来账务,合理调整有关项目并审批,记录评估结果,准备阶段,评估阶段,落实阶段,1)收益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运用情况 收益法,是估算预测企业或其他资产综合体

9、在未来特定时间内的预期收益,选择合适的折现率,将其还原为当前的资本额或投资额的方法。 收益法是一种科学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在发达国家也应用广泛,但在我国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收益法未能有效应用,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收益法中的主要参数收益额、折现率的预测难度较大,受较强的主观判断和未来收益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数据来源主要依靠但又不限于参照客户企业提供的资料。,9.3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运用情况,1)收益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运用情况,另一方面,也必须注意,企业管理当局出于某种利益动机(驱动)下,往往有意拔高或降低、甚至提供虚假盈利预测值而难以做到客观公正。同时,预测本身也有自身的弱点

10、。 未来预测的复杂性、预测方法的局限性、预测本身所固有的不确定性等增加了收益法的评估难度。收益法的应用要求评估人员具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否则,就会产生较大的盲目性和评估风险,缺乏科学依据。,上述原因使得人们普遍认为,使用收益法计算的评估值随意性太大,弹性太大,缺乏客观性和可度量性,使得收益法在我国目前应用较少。但是成本法从投入的角度来度量企业价值,无法客观反映企业未来的获利能力,存在明显的不足。,1)收益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运用情况,应借鉴国外收益法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加强对收益法预测技术的研究、提高评估人员的专业技能等,从而加快收益法在我国的应用进程。,2)成本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运用情况

11、,成本法是实现企业重建思路的具体技术手段,具体是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求得企业整体价值的方法。 成本法的局限性在于:一方面,采用成本法模糊了单项资产与整体资产的区别。凡整体性资产都具有综合获利能力,它由单项资产构成,却不是单项资产的简单加总,而是经过企业有效配置后作为一项独立的获利能力而存在。用成本法来评估,只能根据单项资产加总的价格而定,而不是评估它的获利能力。,另一方面,采用成本法难以真实反映资产的经营效果,不能很好地体现企业价值评估的评价功能。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通过对资产未来的经营情况、收益能力的预测来评价资产的价值。而成本法是从投入的角度,即从资产购建的角度评价,没有考虑资

12、产的实际效能和企业运行效率。 成本法在国外极少采用。在我国国有企业效益低下、资产盘子大、非经营性资产占有相当大比重,而且在证券市场不完善的条件下,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成本法却不失为一种比较恰当而且无奈的选择。,2)成本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运用情况,3)市场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运用情况,市场法是指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近期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对比、分析、调整,估算出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这种方法的典型是市盈率乘数法。 我国的上市公司在股权设置、股权结构等方面还有许多特殊因素,市场发育也不尽完善。因此在短期内国内企业整体评

13、估还不宜采用市盈率乘数法,但可以作为辅助方法,或作为粗略估算方法。,站在实务的角度上,市场法往往更为常用,或通常作为运用其他评估方法所获得评估结果的验证或参考。,运用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因为评估对象和参考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往往不尽相同,要找到与评估对象绝对相同或者类似的可比企业难度较大; 其次,对价值比率的调整是运用市场法极为关键的一步,需要评估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技术能力。,3)市场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运用情况,1)债权资产评估 在评估企业的流动资产时,最大的难题是如何正确评估企业的债权资产。企业的债权主要是企业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它们在企业的流动资

14、产中占有较大的比重。 (1)折现值法 折现值法的公式为: P(FABABD)(1In)。 式中:P为应收账款评估价值;FA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BA为已确定的坏账损失;BD为预计的坏账损失;I为月折现率(一般用社会折现率);n为平均回收月数。,9.4 国有企业改制中企业价值评估相关问题探讨,应收票据的评估一般采用折现的方法,其价值的确认比较准确。,(2)贴现法 贴现法的公式为: P(FABABD)(1In) 式中:I为月贴现率,其余符号含义同折现值法公式。,1)债权资产评估,对应收账款的评估有两种方法可以选用采用折现值法和贴现法,采用这两种方法评估后的应收账款价值比较准确,但问题是:确定应收账款

15、的账面价值(即FA)并不难,难的是已确定的坏账损失(BA)和预计的坏账损失(BD)。,首先,确定已确认的坏账损失(BA)。按会计制度规定,若企业经过函证,确认债务人已经死亡或破产,债务无法清偿,则可以直接计入已确认的坏账损失(BA)。这种情况比较好确认,在执行过程中也没有太大的问题。最大的难题是:偿还期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如何确认?是不是要把所有偿还期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都转作坏账损失呢? 处理这部分应收账款,不能一次性全部转作已确认的坏账损失(BA),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客观性原则,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原则,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原则。,1)债权资产评估,其次,针对账龄超过3年但未确定为坏账损失的部

16、分和3年以内的应收款项分别情况,最好采用账龄分析法即按应收账款拖欠时间的长短来分析判断。一般来说,拖欠时间越长,估计的坏账率越高,反之,估计的坏账率越低。,1)债权资产评估,这就要求必须掌握所有关于应收账款的期限的资料,再按期限的长短分别估计坏账率。,产成品是指生产过程已经全部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作为商品对外出售的产品。 在企业价值评估的过程中,产成品应按市场法进行评估,还是按成本法进行评估,也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对产成品资产的评估,可以根据不同的目的、具体的情况选用相应的评估方法。一般而言,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具体见表9-2:,2)产成品评估,2)产成品评估,表9-2 产成品资产的评估,国有企业股份制改组中企业价值评估是属于产权变动情况下的企业价值评估,因此,产成品评估宜采用现行市价法(市场法)进行。采用市场法评估产成品,应扣除相应的税金、销售费用和应承担的管理费用(包括损耗)。,2)产成品评估,市场法评估产成品价值,采用现行市价,势必包括正常的利润,而这部分利润在产品没有销售出去时根本就不会实现。但评估中人为地把利润提前实现作为净资产,有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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