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俄军国防部领导与指挥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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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俄军国防部领导与指挥体制,(一)国防部职能与机构设置 俄联邦国防部是联邦执行权力机关,是俄联邦武装力量的指挥机关,负责制定和落实国家在国防领域内的政策,对国防领域进行规范性法律调节,履行联邦宪法法律、总统和联邦政府法令规定的其他职能。国防部的活动由俄联邦总统直接领导。,一、国防部,俄联邦国防部以原苏军国防部为基础组建,并于1992年、1994年和1997年进行了三次较大幅度的改革与调整,到1999年总部机关的编制员额已削减到武装力量的1 % 。2004年,在国家行政改革中新成立的国防订货联邦总局、军事技术合作联邦总局、技术和出口检查联邦总局、特种建设联邦署等联邦执行权力机关也隶属于国防部领导,

2、由国防协调和监督其活动。,国防部的基本任务是: 1、制定和实施国家在国防领域内的政策; 2、在国防领域内进行规范性法律调节; 3、对武装力量和国防部下属联邦执行权力机关的活动进行规范性法律调节; 4、协调联邦执行权力机关和联邦主体执行权力机关在国防问题上活动,协调其他军队、队伍和机构完成国防任务的活动,并协调其他军队和队伍的建设; 5、协调和监督国防部下属联邦执行权力机关的活动; 6、根据俄联邦宪法法律、联邦法律和国际条约组织武装力量的使用; 7、使武装力量保持所需战斗准备程度; 8、落实武装力量的建设措施; 9、负责为武装力量的军人、文职人员、退役公民及其家属提供社会保障; 10、制定和落实

3、俄联邦在与外国和国际组织进行国际军事合作、国际军事技术合作领域的国家政策。,国防部的职责是: 1、提出制定和施行国防领域国家政策的建议、提出制定军事学说和其他军事政策文件的建议; 2、提出制定国防领域国家纲要草案的建议,提出国家国防定货的建议; 3、提出国防开支的建议,并提交联邦政府; 4、制定并落实武装力量建设构想和建设计划; 5、在其他强力部门的参与下,制定武装力量使用计划、动员计划、联邦国家武器纲要、联邦国家战场建设纲要; 6、提出制定联邦经济动员计划和民防计划的建议; 7、协调其他军队、队伍和机构的建设与使用; 8、对其他军队、队伍、机构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9、组织武装力量的

4、战略展开,并保障其他军队、队伍和机构的动员展开保障; 10、组织和落实保障武装力量战斗准备与动员准备的措施;,国防部的职责是: 11、组织和落实武装力量战役、战斗和动员训练措施; 12、协调其他军队、队伍和机构的战役和动员训练; 13、提出武装力量人数、编成和结构的建议,协调其他军队、队伍和机构人数、编成和结构的建议; 14、为研制和改进武器装备制定统一的军事技术政策,并协调政策的实施; 15、组织国防科研,根据合同约定国防科研和试验设计工作并为其拨款; 16、组织武装力量技术、后勤、卫生和财务保障; 17、协调其他军队、队伍和机构的武器装备订货工作,以实现武器装备的通用化; 18、参与制定公

5、民役前训练的国家标准,并与联邦执行权力机关和主体执行权力机关共同组织实施公民役前训练; 19、参与实施与外国和国际组织的军事合作和军事技术合作等。,国防部机关由联邦总局、联邦署,部、总局、中央局、局和编人其结构的其他部门组成。各联邦总局、部、总局、局的编制人数不固定。其中,局的编制为35人左右,下属处为10人左右,组为34人。,俄联邦国防部机关目前的机构设表,(二)国防部领导人和国防部部务会议的职责 目前,俄国防部设国防部长(文职)一名,第一副部长2名(总参谋长兼第一副部长一名,主管战斗训练的第一副部长一名)。此外,俄国防部还设有四名副部长级勤务主任,分别主管干部、营房建筑、财经和国防部办公厅

6、的工作。,1、国防部长 国防部长领导国防部,其职务由总统根据联邦政府总理的提名任免。国防部长直接隶属总统,而在法律规定属于联邦政府职权范围的问题上隶属于联邦政府总理。武装力量直接隶属国防部长。国防部长按一长制原则履行其职责,并对国防部和武装力量完成其所担负任务的情况承担个人责任。国防部长设有第一副职和一般副职,他们的职责由国防部长分配。第一副职可根据授权签署国防部长命令和训令。,国防部长的职责是: 1、通过国防部对武装力量实施指挥; 2、按规定程序将国防领域内的联邦宪法法律草案、联邦法律草案、总统文件,以及涉及国防部下属联邦执行权力机关活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提交总统审阅批准; 3、向总统提出制定

7、和落实国防领域国家政策的建议,涉及联邦政府权限的问题则向联邦政府提出建议; 4、向总统提交武装力量建设构想,武装力量建设计划,武装力量使用计划,武装力量动员计划,国家战场建设计划,武装力量部署计划,军事设施配置计划,武装力量兵团以上结构和编成的建议,武装力量编制员额建议,共同条令草案,军区、舰队、兵役局条例草案,由总统审阅批准; 5、按规定程序提出联邦年度预算草案中国防开支的建议,提出国防部预算拨款使用办法的建议,提出为国防部下属联邦执行权力机关拨款的建议; 6、向联邦政府提交联邦国家武器纲要,联邦国家战场建设纲要,国家物资储备中物资储备数量及配置的建议,兵役登记条例草案、公民役前军事训练条例

8、草案、征兵条例草案,以及参加军事集训和应征服兵役公民军医鉴定条例草案;,国防部长的职责是: 7、批准国防部下属联邦执行权力机关年度活动计划,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8、向总统提交国防部条例草案,并根据国防部下属联邦执行权力机关领导人的呈文提交这些部门的条例草案; 9、受总统和政府总理委托向下属联邦执行权力机关下达任务,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10、根据总统的决心对武装力量的战略展开和使用实施指挥;批准国防部结构,以及总局(同级单位)、中央军事指挥机关和编人国防部的其他部门的条例; 11、在编制规定的武装力量军人和文职人员数量的范围内,批准武装力量军种、兵种以及直属部队的组织结构、编成和编制人数;

9、 12、决定团以下部队和分队的建立、改编和撤编,并决定其部署及部署调整;,国防部长的职责是: 13、领导武装力量的干部工作,授予上校(含)以下军衔; 14、批准武装力量技术、后勤和医疗保障计划及纲要,批准武装力量基建计划; 15、批准国防部所属科研单位和企业的武器装备科研与试验设计纲要; 16、批准部队、战役和战略等各级武器装备、弹药和其他物资的储备及消耗标准; 17、向联邦政府提交物资供给标准和口粮标准; 18、提出建立、改编和撤编国防科研与试验设计单位、军事职业教育机关、军事教研室的建议; 19、提出签署国防领域国际条约的建议;发布命令、训令、条令、条例、教令、细则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

10、2.国防部第一副部长和副部长 国防部各第一副部长和副部长按照国防部长确定的分工,负责协调所属武装力量总参谋部和国防部下属各总局、中央局的工作。,3.国防部部务会议 国防部设有部务会议,用于审议国防部活动中最重要的问题。部务会议由国防部长担任主席,成员有第一副部长、副部长、总局局长、军种总司令等人。此外,经国防部长提名和总统批准,还可吸收其他部门负责人参加部务会议。部务会议的成员人数及构成由总统根据国防部长的呈文批准。部务会议定期举行会议,会议以成员多数票的形式通过决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必要时,可根据部务会议决议发布国防部长命令、训令。在国防部长与其他部务会议成员出现意见分歧时,国防部长可强制推

11、行自己的决心,并将分歧报告总统。部务会议成员也有权向总统报告自己的意见。必要时,国防部部务会议还可与联邦各部和其他执行权力机关举行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以国防部长和联邦各部委领导人联合命令的方式发布执行。,二、总参谋部 俄武装力量实行军政军令不完全分开的领导与指挥体制,总参谋部既负责武装力量的作战指挥,也担负与武装力量使用相关的军事行政工作。在军事改革过程中,俄武装力量领导层和军事学术界曾对军政军令分开的领导与指挥体制进行了广泛探讨。不过在此过程中,武装力量总参谋部的作战指挥职能得到了加强,正式赋予了它指挥政府其他强力部门的军队执行国防任务和协调其建设与发展的职能。,(

12、一)总参谋部的构成及职能 总参谋部是武装力量基本的作战指挥机关,是在完成国防任务方面担负协调工作、组织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协同的机构。,总参谋部的基本任务是: 1、根据武装力量、其他军队、队伍和机构的任务及国家军事行政区划,拟制其战略使用计划; 2、组织武装力量的战役训练与动员训练,协调其他军队、队伍和机构的战役训练与动员训练,并对其动员准备状况进行检查; 3、采取措施使武装力量保持战斗准备和动员准备状态; 4、准备与实施信息战(情报战); 5、领导武装力量转人战时体制和编成,组织武装力量、其他军队、队伍和机构的战略展开和动员展开; 6、拟制国土战备设施建设总体规划; 7、协调俄联邦兵役登记、役

13、前训练、征召公民服役和参加军事集训的活动,并研究这方面的工作;,总参谋部的基本任务是: 8、根据国防和国家安全的需要组织情报活动;组织军队的核保障; 9、计划并组织武装力量的通信工作,根据国防需要确定无线电频谱的使用办法; 10、制定武装力量实施无线电电子斗争的措施; 11、负责武装力量的大地测量保障; 12、在武装力量中落实保守国家秘密的措施; 13、组织军队勤务和保障武装力量的军事勤务安全,并对其实施监督; 14、组织武装力量的科研工作。,总参谋部的主要职能是: 1、就国家防御准备的基本问题,俄联邦军事学说,武装力量结构、编成、人数、部署与任务提出建议; 2、制定武装力量建设计划,协调武装

14、力量、其他军队、队伍和机构的建设与发展计划; 3、协调拟定武装力量、其他军队、队伍和机构人数的建议;协调拟定编成内有其他军队、队伍和机构的联邦执行权力机关人数的建议; 4、协调制定武装力量使用计划,武装力量动员计划和俄联邦战场建设计划; 5、组织武装力量与其他军队、队伍和机构在执行国防任务时的协同动作,并参与完成国家安全领域的任务; 6、组织采取保持武装力量战斗准备和动员准备的措施,并对其状况以及其他军队、队伍和机构的动员准备状况实施监督; 7、组织武装力量的战役保障以及对武装力量、其他军队、队伍和机构实施动员及战略展开的保障; 8、批准和执行武装力量军事指挥机关、兵团、部队和组织的编制与编制

15、表; 9、协调联邦各部和其他执行权力机关为其编成内的其他军队、队伍和机构制定编制与编制表,并与其一起落实这些编制和编制表; 10、向国防部长提出在武装力量各军兵种、武装力量后勤、武装力量建筑与营房组织和部队、国防部直属部队之间分配既定编制人数的建议;,总参谋部的主要职能是: 11、起草征召公民服兵役和参加军事集训的人数的建议,并在武装力量、其他军队、队伍和机构之间分配其员额; 12、确定应征服兵役公民、参加军事集训公民以及动员征召公民在俄联邦应征总人数中的比例; 13、领导武装力量的战役训练和动员训练,协调其他军队、队伍和机构的战役训练与动员训练; 14、协调兵役登记、公民役前训练和征召其服兵

16、役与参加军事集训等措施的实施; 15、组织国防与国家安全领域的情报活动; 16、确定武装力量对武器装备、弹药和其他物资的需要量,制定武装力量动员展开的物资保障计划; 17、协调武器装备发展方针、联邦国家武器纲要、国家国防订货和俄联邦经济动员计划的制定工作; 18、参与制定联邦预算中国防开支的提案; 19、参与国际军事合作的实施; 20、领导武装力量军事科研工作; 21、参与制定民防计划; 22、制定军事登记、应征服兵役、役前训练、军事集训、军事医学鉴定条例草案,以及军事统计专业目录。,装力量总参谋部由总参谋长领导。总参谋长隶属于俄联邦国防部长,在职务上他是国防部长的第一副职,并就完成总参谋部所担负的任务承担个人责任。总谋参长可以向武装力量下达总谋参长命令和总参谋部训令、指示,并组织和检查其执行情况。在落实国防部长的决心时,总参谋长有权以国防部长的名义下达命令。总参谋长设有第一副职和普通副职,总参谋长负责划分第一副职和普通副职的职责。 总参谋长负责:对武装力量实施作战指挥;以规定的程序使武装力量转人战时编制体制,并组织其作战使用;组织检查武装力量的战斗准备和动员准备,并监督其他军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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