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_年地产经纪买卖居间合同

上传人:hong****2021 文档编号:183294689 上传时间:2021-06-02 格式:DOCX 页数:29 大小:25.2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_年地产经纪买卖居间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202_年地产经纪买卖居间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202_年地产经纪买卖居间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29页
202_年地产经纪买卖居间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29页
202_年地产经纪买卖居间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_年地产经纪买卖居间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_年地产经纪买卖居间合同(2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地产经纪买卖居间合同 房地产经纪是指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房地产交易而从事居间、代理等经纪业务的经济活动。那么地产经纪买卖居间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地产经纪买卖居间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地产经纪买卖居间合同.一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丙方(居间方)公众房网 在接受甲方及乙方的出售及购买居间托付后,经丙方居间活动,现甲、乙双方对本居间协议其次条所述房屋买卖达成以下协议。 一、 乙方为表示对丙方居间介绍的甲方房地产之购买诚意,交付意向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RMB)。 二、买卖的房地产基本状况 2.1 物业类别:住宅 别墅 商铺 办公楼 其他:类型: 2.2 坐

2、落:本市平方米(以产权证为准); 2.3权属:用法权产权房地产权证号:恩房地 2.4 装修:;附属配套设施: 。 2.5 是否设定了抵押:否 是 2.6 是否设定了租赁:否 是 三、购买条件 3.1 总房款:人民币佰万仟佰拾元整(小写RMB)。 3.2 房款的支付方式: A.甲、乙双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补交人民币佰拾元整,即定金共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RMB: )。该定金收取适用下列第 种方式:壹、甲、乙双方同意此款交于丙方暂为保管,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时,交付给甲方,抵作房款。贰、定金由甲方挺直收取,同时,甲方应当将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交由丙方保管至

3、甲乙双方签署该房屋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当日。 B. 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内含已付定金)。上述款项中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由丙方暂为保管至甲、乙双方办理完结该房屋交房及更名手续当日,其余首付款收取适用下列第 种方式:壹、由甲方向乙方书面签收后挺直收取。甲方应当将该房屋的产证原件交由丙方暂为保管至甲、乙双方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当日止。产证保管期间,甲方不得对该产证进行挂失补办。贰、由甲方向乙方签收后交丙方保管,待甲方办理银行还贷手续当日由甲方取回。 C. 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内办理完结注销该房屋抵押登记事项

4、。还贷当日,甲方还将该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由丙方暂为保管至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当日止。产证保管期间,甲方不得对该产证进行挂失补办。 D.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日起工作日内,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交齐全按揭贷款所需全部资料。乙方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RMB: )。在乙方就该房屋的产证及他项权证办出后壹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他项权证原件通过丙方转交贷款银行,贷款银行在收到该他项权证后将乙方所贷款项挺直支付甲方。 E.如乙方的贷款申请获得通过,则在乙方的贷款申请经过银行审核且在甲方办理完结该房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赴该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

5、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乙方的贷款申请未获通过或者通过的额度不足申请额度,则乙方应在银行作出不予通过决定后 日内将不足额度补足,并于补足当日和甲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F.在甲方收到全部贷款后日内 乙方关于该房屋产权证办出后日内 (可以复选,视为须同时满足所选条件),甲方向乙方办理交房手续。交房前的水费 电费 通讯费物业管理费 及其他因用法该房屋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担当。 G.该房产内的水 电 煤气 电话 物业修理基金 装修 家具 等都已包含在总房款内,随该房产一并转让给乙方。在甲、乙双方办理交房手续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赴有关部门办理上述各项及该房产物业的更名手续。如因此产生的更名费,则由乙方

6、担当。 H.乙方担当因申请按揭贷款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保险、评估、贷款合同的公证(如有)等费用。 I.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规定各自负担交易所产生的税、费。 J. 如该房屋内存有户口,则甲方承诺在送件后十日内,向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完结原有户口迁出手续。 K.房地产买卖合同需公证,公证费由(依据需要而定) 四、丙方应在接受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意向金后 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业务处理状况。 4.1 在此期间,乙方不得收回本意向金,否则乙方支付之意向金作为丙方居间费用由丙方挺直扣除。 4.2 在此期间,如乙方所提的要求甲方无法接受,致使甲方与乙方无法达成交易,丙方将在两个工作日内或乙方认可的两个工

7、作日之外的某个时间,将意向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如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之购买条件,则乙方同意将该意向金作为定金(或定金的一部分),由丙方转交甲方。 六、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 天内根据本协议第三条所述内容至丙方处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甲、乙双方有义务在商定的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限前与丙方确认签约时间、地点。 七、假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第六条之商定,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相当于本协议商定定金的总额,可用定金抵扣)。同时,乙方确认丙方的居间费用为总房款的1.5%,并同意按此支付。 八、假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第六条之商定,则应返还定金,同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相当于本协议商定定金的总

8、额)。同时,甲方确认丙方的居间费用为总房款的1.5%,并同意按此支付。 九、协议履行期间,假如丙方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乙双方利益的,应向甲、乙双方担当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十、假如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后将该款项放至丙方处代为保管,则适用本条款。 1、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内,如甲方明确以书面形式表示不履行本协议商定义务且授权丙方将保管之定金返还乙方,则丙方可以将所保管的款项返还乙方,甲方所持有的款项保管证明同时作废; 2、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内,如乙方明确以书面形式表示不履行本协议商定义务或未在居间协议商定的期限以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则甲方可从丙方处取回所保管的款项。 十一、甲、乙双方向丙方

9、供应的联系地址、电话,应具真实性。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准时通知丙方。否则,丙方所发出的任何书面邮件或通知均视为甲、乙双方已收悉。 十二、甲、乙、丙三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晰明白,并据以商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的,应准时署名通知相对方。在征得相对方同意后,上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未经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协议条款,如给相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担当。 十三、甲、乙、丙三方因履行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甲、乙、丙三方因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

10、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后即为生效。 十六、补充协议: 。 出售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居间方(丙方): 代表人: 地址: 日期: 地产经纪买卖居间合同.二 出售人(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买受人(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居间人(居间方): 营业执照号: :通讯地址: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 联系电话: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1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自愿、公平和协商全都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其次条 供应居间标的基本状况与价款 买方对该房地产状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 托付事项 1、卖方托付事项:卖方托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 等相关事宜(产权转移房屋交付房款拨付)。 2、买方托付事项:买方托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 等相关事宜(产权证房屋交付房款支付贷款抵押登记土地用法证)。 第四条 居间方供应的居间服务范围 1、接受买方购房托付并为买方供应房地产信息,伴随买方看房; 2、对买

12、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精准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的售房托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供应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询问服务; 6、向卖方精准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房价、付款方式等); 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供应询问服务; 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9、帮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五条 居间服务时间 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居间方供应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托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房屋转让

13、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 2、居间方供应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托付时起,至 居间服务结束。 第六条 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 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 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 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房屋转让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担当的费用种类。 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供应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隐秘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七条 居间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买卖双方相关托付事宜。 2、

14、居间方在促成房屋转让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房屋转让合同订立后,买卖双方不履行房屋转让合同的,居间方已收取的佣金不退还。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 3、居间方应根据买卖双方的托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供应的房地产信息。 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 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担当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八条 佣金收取 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如因买卖双方缘由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缘由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担当相应责任。 第九条 其他事项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供应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按买卖双方的商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总结/计划/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