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执法摸底测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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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第八章 预算法律制度1.中央和地方分税制是按税种划分各级政府收入范围,税种: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税。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预算管理职权。批准权: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管理职权。监督权,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4.国务院预管权。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5.财政部预算管理职权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6.预算收入划分: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7.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8.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一是法律、法规,二是国民经济

2、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中长期规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三是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四是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无视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9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编制内容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上一年度结余勇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返还或者补助下级的支出;上解上级的支出;下级上解的收入。10.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级政府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11.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

3、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12.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13.预决算监督-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监督。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歌部门及其所属歌单位预算的执行,并想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14.财政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15.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稳定增长,打打提升了中西部地区的财力水平,均等化效果明显。16.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

4、区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转移支付和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17.我国现行国库管理模式采用的是委托国库制,即由中国人民银行具体经理国库。18.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权,按照国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分别属于同级财政机关。19.一切预算收入,应当按照规定全额缴入国库,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坐支或自行保管,20.国债托管。财政部是全国国债托管业务的主管部门,福州审查确认托管人的资格,对其托管业务进行监管,各级财政部门有权对本地区的托管业务进行监管。第九章政府采购法律制度1. 法定的政府采购资金是财政性资金,不包括其他性质的资金和各类形式的间接支付手段,如特许权

5、等。2. 管采分离制度。财政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 各级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4. 供应商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当连带责任。5. 原则上均应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同时规定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6.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邀请3家以上的供应商,以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加投标,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7.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

6、,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是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是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是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是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8. 招标公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人必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9.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采购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招标人应当从同级或者上一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

7、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标专家。招标人对技术复杂、专业性极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标专家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财政部门同意,可以采取选择性方式确定评标专家。10. 应予废标的情形。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并且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 采购人应当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7

8、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备。1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1)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2)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3)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机构办理采购事务的;4)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7)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第十章税收法律制度

9、1.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2. 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征收范围之内。3.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细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确定销售额的方法按顺序为: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

10、应加计消费税额。4. 增值税免税项目。包括: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5. 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的选择主要考虑了一下几个因素:一是过度消费可能对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环境等存在一定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鞭炮等;二是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等;三是高档及高耗能消费品,如游艇等;四是资源类或者消耗资源较大的消费品,如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等。6. 纳税人进口的应税

11、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7. 营业税的免征项目:1)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预防;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8. 关税的纳税人是进口货物的收货

12、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和进境物品的所有人。9.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统称为企业。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10.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11.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12. 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

13、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13.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范围,包括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14. 免征个人所得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

14、、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其中,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15.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是以纳税人

15、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全年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 适用税率16.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17. 车船税。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车船税是财产税。车船所有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享有对车船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车船管理人是指虽不拥有车船的所有权,但具有管理使用权,长期管理和使用车船的单位。代为车

16、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缴纳车船的车船使用人,不是车船税的纳税人,其履行的只是代为缴税的责任,最终承担税款的还是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18. 税收立法权。税收立法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税收立法权集中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并且通过制定法律或者性质法规的方式予以体现。根据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规定,应当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公布实施。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可以制定税收暂行规定。19.在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的情况下,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向有关机关申请减税、免税。第十一章、非税收入法律制度1、非税收入的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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