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思想史摸底测验复习材料

上传人:千****8 文档编号:183250799 上传时间:2021-06-01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3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西方法律思想史摸底测验复习材料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西方法律思想史摸底测验复习材料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西方法律思想史摸底测验复习材料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西方法律思想史摸底测验复习材料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西方法律思想史摸底测验复习材料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西方法律思想史摸底测验复习材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方法律思想史摸底测验复习材料(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2012年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总结前言 根据老师的“四大流派,四大问题”原则,为方便大家复习,特作出以下总结。因无法确定考试具体题目,故根据课堂笔记、西方法律思想史大纲课后思考题和严存生老师的教材西方法律思想史(新版)推测考试题目以及答案。再次感谢向文涛、盛高雅同学提供的课堂笔记材料。预祝大家考试顺利,元旦快乐,新年吉祥!呵呵呵呵! 材料、本人能力有限,难免有不足之处,望大家批评指正。 2012/12/15一、西方法学的四大流派(一)自然法学派1.简述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及代表作。答: 古典自然法学派,这一概念实际上指的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派别,而是西方自然法学发展的一

2、个阶段,指的是1719世纪西方自由资本主义阶段所产生的一种世俗的自然法学,他是在批判中世纪神学的自然法学的基础上产生的,是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的产物和锐利武器。代表人物及著作:(1)、古希腊时期:柏拉图-理想国法律篇;亚里士多德-政治学(2)古罗马时期:西赛罗-论共和国.论法律(3)中世纪阶段奥古斯丁-上帝之城; 托马斯.阿奎那-阿奎那政治著作选(4)自由资本主义阶段格劳修斯-战争与和平法,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霍布斯利维坦,洛克政府论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5)帝国主义阶段马里旦人和国家,富勒法律的道德性,罗尔斯正义论2、简述古典自然法学派的特点答:总的特点:以人文主义或人道主义为基础,开始用“人的

3、眼光”来观察政治法律问题。而且,这种人道主义是以个人为核心的,他强调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主张人人生而自由平等,享有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认为国家和法律是通过契约产生的。具体而言有以下4个特点:第一,以人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以人的理性作为法律的基础和衡量的主要尺度;第二,强调个人的权利,提出了天赋人权理论;第三,对自然法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论述;第四,把自然法思想与社会契约结合起来。3、简述自然法学派的基本理论答:一、抽象人性论主要观点:1.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2、人具有两重性:感性和理性;3、人是社会的、政治的动物;4、人生而自由平等。二、自然状态说主要内容:1、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探索人的真正的本性;2、

4、人的本性的两种对立的观点:性善说和性恶说;3、对自然状态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描述:和平状态和战争状态。三、自然权利和天赋人权论主要内容:1、自然权利和天赋人权的涵义;2、自然权利与其他权利的关系;3、自然权利的内容四、社会契约论主要内容:1、国家产生的原因;2、国家产生的途径-社会契约和对其他理性的批判;3、理想国家的方案。五、人民主权说主要内容:1、主权的性质和特点;2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的自然权利(一部分或全部);3、国家权力特别是主权属于人民;4、国家权力的目的是保护人民的公共福利或自然权利;5、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起义权或革命权。六、分权制衡理论主要内容:1、国家权力由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构成,

5、立法权居于最高地位;2、有权者必然滥用权力;3、只有用权力才能制约滥用权力;4、国家的三种权力必须分开和保持其独立性,使他们相互制约,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5、三种权力制衡必须制度化、法律化。七、法律公意说主要内容:1、意志有个人意志、集团意志、总意、公意之分,法律是公意的正式表示;2、公意以公共利益为基础;3、法律的通过须经全体社会成员一致同意。4、 简述古典自然法学派的贡献答:1、从实践上看,它主要起了两种作用: 第一、为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锐利的思想武器;第二、为资本主义社会初期的法制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 2、从理论上看,它主要起了三个作用:第一、它使自然法学获得了新生,将其发展到鼎盛时期;

6、第二、它奠定了现代法学的基础;第三、古典自然法学对以后的许多法学流派都产生了影响,它们都是以它作为直接出发点的,现代自然法学中的世俗的自然法学更是它的继承和发展,社会法学也不同程度地受到它的影响。5、简述霍布斯的自然法思想答:霍布斯是古典自然法学家中最早对自然法思想的三个自然即自然状态、自然权利和自然法理论、作了较为详尽论述的代表。 (一)自然状态。在自然状态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狼与狼的关系”,即一种互相伤害、互相残杀的动物关系;也正因为如此,那时人们尚没有是非和正义之类的概念。(二)自然权利。自然权利的主要内容是生命和安全,并且这种自然权利在自然状态下是无限的。 (三)霍布斯认为自然法就

7、是由人们的理智所告诉他们如何获得和平的生活的通则,自然律是理性所发现的戒条或一般法则。霍布斯指出,自然法与自然权利实际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他们是一个事物的两个两面,都是为了人们的生存。所不同的是,自然权利所强调的是人们的自由,而自然所强调的是人们的义务和对人们行为的约束。6、简述霍布斯的自然法的具体内容答:霍布斯把自然法归纳为十七条规则:(1)求和平而守之;(2)签订契约各放弃无限之自然权利;(3)信守契约;(4)得恩知报;5、合群;6、宽宥别人;7、惩罚应着眼于其改正;8、尊重别人;9、平等待人;10、知足;11、秉公处理纠纷;12、不可分之物大家共享之;13、不可分又不可共享之物以抽签方式轮

8、流使用;14、给调停者以安全;15、不自为裁判;16、公断人不能接受贿赂;17、报效祖国。霍布斯将其归纳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二)哲理法学派1、简述哲理法学派的思想渊源、理论特点、主要代表人物及其著作答:哲理法学派,指从哲理的角度和用哲理的方法研究法律的德国古典哲学家的法律思想和由之产生的新康德主义法学和新黑格尔主义法学。1、法律思想渊源古典自然法学 2、理论特点提出法律自由说3、主要代表人物及其著作: 早期哲理法学: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黑格尔法哲学原理晚期哲理法学: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2、早期的哲理法学是怎么样论述法的本质的答:早期哲理法学派认为,法律本质上是道德律,是以外在的强制限

9、制个人滥用自由的一种特殊形态的道德律。康德指出,从纯粹实践理性产生出来的道德法则可以分为运用于被看成是本体的人的道德法则,和内在于外在地应用于既被看成是现象又被看成是本体的人的道德法则两类。前者是伦理的法则,后者是法律的法则。为了使社会生活成为可能,单单依赖纯粹的道德法则的约束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需要有外在的强制约束人的行为,规范人与人之间关系,这种具有外在强制的道德律就是法律。(三)历史法学派1、历史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及其主要著作答:1、历史法学派,是指19世纪初在德国兴起的坚持历史实证主义立场、反对理性自然发的一个法学流派。从一般意义上讲,历史法学,泛指以历史的观点和历史学的方法来研究法

10、律现象和法律问题的一种法学思潮。2、主要代表人物 萨维尼论法学与立法的当代使命,梅因古代法2、历史法学派在观点和方法上有哪些合理的因素?答: 从理论特色上讲,历史法学派以反对和清算古典自然法学在法学领域中所造成的反历史倾向的面目登上历史舞台,强调非理性的、植根于过去传统之中的“民族精神”与法律的关系,认为法律制度具有显著的民族特性,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 从方法论上讲,历史法学派吸收和继承了前人用历史学的方法研究法律问题的成果和思维倾向,第一次系统提出实证的历史的方法,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历史法学派的观点和主张;注重对历史材料的实证研究,对不同法律进行横向研究,将法律放在了一个更为广阔的历史背景中

11、考察;注重理性的作用,用归纳法得出结论,从而使历史法学派的地位趋于稳定。(四)分析法学派1、简述分析法学的思想渊源功利主义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著作及观点答:1、功利主义法学的 1、思想渊源功利主义论理学;2、社会根源资产阶级从理性主义向功利主义的转变;3、方法论渊源注释法学。2、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主要观点: 1、法律的基础和目的-人的避苦求乐的本性和“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功利原则; 2、法律的本质主权者的命令; 3、法律的理想形式成文法3、约翰.密尔论自由,主要观点:1、自由在于不损害他人之事;2、议会民主和代议制政府2、简述旧的分析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著作及其主要观点答1、:奥斯丁

12、法理学研究范围及其主要观点:1、真正的法律只能是是实在法,法学只能以之为对象;2、法律的本质是居上位者的命令;3、法律由主权、命令、制裁三要素构成;4、国际法实即国际道德。 2、霍菲尔德基本法律概念,确立了法律概念理论3、简述新的分析法学主要代表人物、著作及其主要观点答:(一)纯粹法学凯尔逊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主要观点:1、法律是一种纯粹的规范体系,它由基本规范、一般规范、个别规范构成;2、国家和法律实为一体;3、国内法和国际法共同构成世界法律体系。 (二)现代分析法学哈特法律、自由与道德,主要观点:1、法的本质是规则,它由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构成;2、法与道德无必然联系,广义上的法律包括良法和

13、恶法;3、在法的遵守上可分为内在观点和外在观点。(三)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拉兹法律体系的概念,主要观点:法律制度的分析;法律权威和法治;法律的作用。 (四)制度法学麦考米克 制度法论,主要观点:作为制度事实的法律、辩证的正义论。4、如何评价分析法学的法律观(如何评价分析法学对法与道德关系的论述)答: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第一、法律与道德的分离。换言之,法律与道德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法律的存和在效力不取决于它们是否符合任何特定的道德价值。从否定的维度来看,不能以符合某种道德准则与否作为判断某种法律制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从肯定的角度来讲,法律的存在与效力只能以可客观确证的事实作为判断标准。 第二

14、,法律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其内容和范围可以与政治系统区别开来,与其他社会规范系统区别开来。由此,法律推理具有相对自治性,不需要求助于道德或其他社会规范。 第三,法律的概念分析和结构分析不同于社会学研究,不同于历史学的研究,也不同于价值评价,规则和规则之间的联系是理解法律性质的关键。5、分析法学在研究方法上的合理之处(贡献)和局限性答: 贡献:1、提出了法学的研究对象问题,使法学从其他科学中彻底独立出来;2、开辟了法学研究的新领域,即法的内部结构和法律的基本概念。 局限:1、只重视法的形式研究,忽视了对其他领域的研究;2、对法的理解过上于狭窄、割裂了法与道德等事物的联系。(五)社会法学派1、简

15、述社会法学派的特点答:总的特点:强调社会功利,使用社会学方法,侧重研究法的实际。具体而言, 第一、从法学研究的方法来看,他们侧重用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研究法律,主张研究法律与其他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特别是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法律的社会目的和社会效果;他们把各种社会学的方法引入法学如社会调查的方法、心理分析的方法、行为分析的方法等。 第二,从价值取向上看,社会法学强调社会利益的重要性,他们认为好的法律就是能充分为社会服务的法律。法律的实际作用比抽象的法定内容更重要。法律必须依靠社会,适应社会的需要,并根据满足这种需要的程度来判断法律的好坏。社会法学派强调法律既要关心个人利益,更要关心集体的社会利益。 第三,社会法学家对法律的看法上有两个特点。其一,他们把侧重点从国家转向社会,因而轻视国家制定法或成文法。而重视非成文法或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试题/考题 > 高中试题/考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