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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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热工作作业管理1 目的为了做好热工作业过程中人员安全、防火和防爆等工作,并为相关人员提供热工作业的健康安全环保指导,确保作业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项目所辖区域(尤其是危险区域)内进行的电气焊接与切割作业,打磨作业,烘、烤等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热工作业。3 术语和定义热工作业:凡是能够产生热的生产作业活动(如:焊接、切割打磨、喷砂、化学物质聚集、电吹风等),统称热工作业。4 职责4.1 现场监督(指“工作许可”中的现场监督,下同)的职责: 1) 负责检查热工作业人员的证件是否齐全; 2) 审查热工作业的健康安全环境控制措施; 3) 检查要进行热

2、工作业的内外部环境; 4) 与作业负责人做出“开始/终止”的决定。4.2 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1) 负责申请热工作业的许可证; 2) 制定热工作业的健康安全环境的方案及控制措施(一级动火区域); 3) 负责监督检查热工作业所使用的防护用品及工机具的完整性情况; 4)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执行应急预案。4.3 监护人的职责: 1) 提醒进入热工作业区域的人员注意周边存在的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如危险结构、有毒物质等情况,以及相关的控制措施; 2) 当有应急情况发生时,应将现场恢复到安全的状态,现场进行监护,无关人员撤离;4.4 热工作业人员的职责: 1) 了解并熟悉工作环境,检查作业的工具;2) 正确

3、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 作业期间如发生紧急情况,热工作业现场立即停止,现场恢复到安全的状态; 4)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进行作业,按项目相关规定妥善处置现场产生的废弃物; 5) 工作完成后,清理工作现场的工具、设备及其它杂物。6)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火票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三不动火”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4.5 相关方职责1) 安监部负责审批热工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作业前的检查和审批。根据作业风险评价法,不同的风险等级由不同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审批。 当风险等级为5时(重大风险),由总经理审批。 当风险等级为4时(高度风险),由项目

4、生产部负责人审批。 当风险等级为1、2、3时(显著风险、一般风险、稍有风险),由生产部负责人审批。 当风险等级为4时和5时,安监部负责组织生产部及其他相关部门或专家进行作业安全分析。 当风险等级为1、2、3级时,由安监部组织进行作业安全分析。 生产现场单位负责及时将热工作业的时间、地点、人员及时通报安监部。 安监部负责热工作业许可证的编制、修改和完善工作。5 规定内容5.1 作业前的准备5.1.1 生产现场在安全区进行的热工作业,由作业负责人将有关情况向现场负责人进行说明,由现场负责人确定该作业是否需要开具热工作业许可证,对需要开具许可证的应办理相关手续,作业监护的要求可以由现场监督确定;对于

5、在安全区不开具许可证的热工作业现场应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并经现场负责人认可。5.1.2 危险区的热工作业应申请热工作业许可证,按照工作许可的要求进行办理,热工作业必须要由有资格证的监护人在场监护。5.1.3 现场监督应确认焊接、切割工具是否符合要求,气瓶的使用要求请参见压缩气体和工业气瓶的安全管理。5.1.4 施工单位应配备两台以上同种型号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仪,如果是在限制空间内实施热工作业,且需要控制氧气含量时,还应配备两台以上便携式氧气测试仪。5.1.5 现场监督应组织检查生产现场的报警及关断系统并能够确定其为正常状态。5.1.6 作业人员在危险区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和设备。

6、5.1.7 作业人员所用遮挡物(如帆布、隔板等应由非可燃物材料制成)、消防设备及器材应由现场监督和安全监督确认。5.1.8 施工单位应按照安监部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及时地清除热工现场可燃物、积水、障碍物。5.1.9 热工监护人应对热工现场可燃气体进行测试,其含量应小于爆炸极限下限的20。5.1.10 由作业现场负责人确定根据其热工作业的危险性通知当地消防部门现场待命。5.1.11 现场作业人员应穿戴好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5.2 作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5.2.1 作业负责人根据需要设置警告牌或用护栏围上(或用绳索拦起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当在高处作业时,对下方做必要的防护。5.2.2 在作

7、业前,根据作业需要严格执行隔离与锁定管理的有关规定。5.2.3 作业负责人负责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焊接和切割的弧光辐射和飞溅火花对人员造成伤害;现场产生的废弃物应按废弃物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置。5.2.4 在热工作业开始前,作业负责人报告中控,由中控值班人员通过广播告知现场的所有人员准备进行热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应停止可能对热工作业健康安全环境行为构成威胁的工作,例如:取样、排放、扬尘、洒落等。5.2.5 在风级达到6级以上时应停止热工作业,特殊情况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和现场监督(安全监督参与)共同识别和分析风险后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5.3 热工健康安全环保要求5.3.1 基本要求1) 非防爆

8、热工设备应放置远离现场的安全场所(由现场作业许可人指定)。2) 电焊把线及乙炔、氧气管线无接头,应完好无损。3) 气管线和气瓶嘴必须用专用接头连接。4) 氧气瓶、乙炔气瓶离热工现场的距离应大于10m,两种气瓶距离应大于8m。5) 电焊钳点火点与地线应在同一工件上,两点距离不应大于0.5m;5.3.2 特殊部位热工的健康安全环保控制技术要求应充分考虑所有清洗作业产生的废弃物及相关过程中产生、释放的各种废弃物的达标排放(或定置管理)要求,防止无序排放。生产区域热工作业,应由生产操作和仪表操作负责人确保手动、自动关闭系统必须处在完好状态,以便在紧急情况时随时关断。1) 水池、容器、柜、箱(本体内部热

9、工作业)热工作业前应作如下处理: 由作业负责人组织清洗内部油污; 由作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强行通风置换,达到容器内可燃气体的含量小于爆炸极限下限的20,热工作业时继续通风直至热工完毕为止; 进入容器内的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劳保服装; 容器内环境含氧量应在18至21之间; 在热工作业范围内不允许有其它明火作业; 容器内所用敲打、撞击等工具应是防止火花产生的材料制成。2) 设备本体热工作业由于条件所限无法清洗,应满足以下条件: 整个容器无任何裂缝和破漏; 焊接金属熔化深度应小于壁厚的三分之一; 容器所有管道进出口均应使用5mm至lOmm钢质盲板,并加2mm以上耐油橡胶盲垫一起盲死,无泄漏; 施工单位负

10、责人组织采取容器内部充水(其液面应到容器顶部,不应有间隙)或采取充惰性气体(如氮气、二氧化碳气体等)使容器内含氧量在4以下。3) 油(气)管线热工作业应作如下处理: 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清洗管线内的油污和残存的可燃气体,然后进行强制通风达到可燃气体含量小于爆炸极限下限的20,热工作业完成后方可停止通风; 对热工部位的管线进行清洗和通风处理,无法清洗的可用惰性气体或液体置换,但必须进行封堵。5.4 作业收尾热工作业完工后,应消除各种火种,切断与热工作业有关的电源、气源等,合理处置各类废弃物,按作业计划恢复有关设施或设备的正常运行。热工监护人员应对现场进行检查,作业结束现场至少坚守30分钟以上,确认

11、上述要求均得到满足后,方可撤离。6、公司各部门的各级领导有权随时检查用火,如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或动火危险时,可收回火票停止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严肃处理。 7、厂内维修的临时用电,可根据批准合格的动火票,办理用电手续,并符合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8、用火的基本原则 8.1 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加好盲板,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方可动火。分析合格后,如超过一小时才动火,必须再次进行动火分析; 8.2 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内,凡是可不动火的一律不动。凡是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拉到安全地方动火。节假日不影响生

12、产正常进行的用火一律禁止。对节假日必须的用火,按特殊用火处理; 8.3 用火审批人必须经常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火票。一张火票只限一处。一级火票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火票不超过三天,三级火票不超过5天。固定用火点每半年由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消防等单位检查认定一次; 8.4 装置进行大、中修,因动火工作量大,对易燃可燃和有毒燃料均应彻底引到装置外罐区,并加盲板与装置隔绝; 8.5 进设备内部动火,必须遵守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9、热作业审批流程9.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风险等级为5级。1)禁火区域内。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

13、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我厂一级动火区域:生产装置区;储罐区;压缩机厂房;冷剂储存区;火炬区;汽车罐装区;LNG系统管网区域。9.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风险等级为4级。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2)小型油箱等容器用火作业。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我厂二级动火区域:中控及变配电室;消防泵房;空压机房;备品备件仓库;锅炉房与生活水泵房。9.3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14、,风险等级按情况分为1、2、3级不等。10、动火审批程序: 一级动火作业由生产部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动火申请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由安监部审查批准后,上报公司领导,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动火;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申请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由安监部批准,方可动火;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由生产部,安监部批准,方可动火。12、记录附表一热工作业许可证附表二能源隔离与锁定记录附表三气体检测记录表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指导作业人员进入限制空间作业,确保作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项目所辖区域需要进入限制空间的各类作业。3 术语和定义3.1 定义限

15、制空间:进出空间的通道受限,且场所本身设计不适于人员长期工作;该空间含有某种或多种有毒、有害物质;存在某种可能浸没进入者的物质;具有某种封闭的构造或斜坡而可能使进入者坠入狭窄空间而被困或窒息的空间;存在其它严重的安全或健康危害的空间。3.2 作业区域划分进入限制空间作业区域划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 进行深度超过1.5米的挖掘作业;2) 进入储罐、容器、箱体、下水道系统、管道、烟道、人孔、阀门井等作业;3) 进入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缺氧及富氧等空间内作业。4) 生产区域关键场所的作业(中央控制室、变电站、所、变压器间、应急指挥中心等)5) 其他不确定限制区域4 职责4.1 现场监督(指“工作许可”中的现场监督,下同)的职责: 1) 负责检查进入限制空间的人员证件是否齐全; 2) 审查进入限制空间作业的健康安全环境控制措施; 3) 检查要进行作业的限制空间作业的环境; 4) 与作业负责人做出“开始/终止”的决定。4.2 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1) 负责申请进入限制空间作业的许可证; 2) 制定进入限制空间作业的健康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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