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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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从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需要出发,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体系,增强本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综合处置能力,提高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水平,预防和控制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

2、急预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应急能力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危害。 1.3.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按照职责和权限,具体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市、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3.3依靠科学,依法

3、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管理、规范应急救援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1.3.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努力实现一专多能,同时加强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1.4现状及风险分析 本市危险化学品管理涵盖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6个环节,涉及工业

4、、农业、科研、卫生、教育等多个领域。 本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2529家,其中生产企业42家、经营单位2487家;共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112处;共有液氨使用单位154家。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具有以下特点: (1)主要集中在房山区和大兴区。其中重点是燕山石化生产经营区域、北京化工集团生产经营区域等。 (2)重点对象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液氯、液氨使用单位,汽车、电子等行业中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 (3)受理化性质决定,所有危险化学品如管理不善,均可能引发事故。 (4)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主要为火灾、爆炸、中毒和泄漏。事故蔓延迅速、危害严重,可能造成人员

5、伤亡、财产损失、环境危害等后果。 (5)在生产、运输环节发生事故的机率较大,在储存、使用环节的事故风险也不容忽视。 (6)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化,危化品企业在产能疏解和关停并转过程中发生事故的风险增大。 1.5事故等级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等级按照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者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

6、0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疏散转移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疏散转移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疏散转移2万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 1.6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

7、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和中毒事故。 1.7应急预案体系 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和企业应急预案组成。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市、区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市级预案包括作为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本预案及配套制定的相关市级部门应急预案。各区按规定制定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2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8、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总指挥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负责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副总指挥分别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各区设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具体组织和实施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职责为: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负责具体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9、依法指挥协调或协助各区做好较大、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分析总结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5)组织开展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6)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职责。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危险

10、化学品事故相关工作; (2)承担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值守应急工作; (3)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危险化学品事故重要信息; (4)负责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具体负责蓝色、黄色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向市应急办提出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6)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危险化学品事故新闻发布工作; (7)组织拟订(修订)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各区制定(修订)区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部门应急预案; (8)负责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 (9)负责本市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10)负责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

11、管理工作; (11)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和现场指挥部的组建等工作; (12)承担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2.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成员单位包括市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各区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职责分工如下: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市属新闻单位对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市属新闻单位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宣传。做好新闻媒体和互联网舆情信息的引导管理工作。 (2)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有线、无线政务专网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保障。 (3)市民政局:负责配合区政

12、府做好受灾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组织、发放灾民生活救济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4)市财政局:负责按照分清渠道、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市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资金。 (5)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的周边环境进行应急监测;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措施的建议;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 (6)市交通委: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恢复道路、公路、桥梁等受损交通基础设施。 (7)市商务委: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以及所管理应急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 (8)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在事故现场(洗消缓冲区)设置临时医疗急救区(点);负责对伤员进行分检及紧急医疗处置

13、,并迅速将需要进一步救治的伤员转送到指定医院;负责统计人员伤亡情况。 (9)市国资委:负责督促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做好应急救援配合工作。 (10)市质监局:负责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11)市安全监管局:组织、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整体工作。 (12)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公共通信网受损通信系统的应急恢复;当事故造成指挥通信系统损坏时,统一调动各种通信资源,为抢险救援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13)市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或者现场附近的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雨量等气象资料。 (14)市公安局: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维护人

14、员撤离区域的社会秩序。 (15)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工作,为应急抢险救援做好绿色通道保障,必要时,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16)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扑灭事故现场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对现场失踪人员进行搜救。 (17)各区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建立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制定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做好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及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负责依法指挥、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一般和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参与特别重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相

15、关应对工作。 2.4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适时组建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执行总指挥和各工作组组长组成,实行总指挥负责制。总指挥行使重要事项决策和行政协调权,执行总指挥行使专业处置权,执行总指挥由专业处置主责单位相应级别领导担任,并由总指挥确认。 现场指挥部应及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随时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时,应按程序报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协调调度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专业处置组、安全疏散组、交通管制组、综合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环境保护组、通信保障组、综合信息组、新闻发布组、现场专家组和事故调查组。相关部门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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