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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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认真总结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经验做法,着力破解当前我省中医药发展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推动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提出如下措施。一、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一)提升中医药教育水平。优化中医药类专业培养方案,完善课程体系,增设中医疫病、热敏灸等课程。完善学业评价体系,强化中医思维培养、中医临床技能培训,加强中医药拔尖人才培养。扩大优秀应届中医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规模,开展中医药长学

2、制人才培养。扩大中医药类省级一流学科、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规模,重点支持江西中医药大学建设1-2个国家一流学科、3-4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支持南昌医学院做大做强中医药类学科和专业,建设中西医结合特色大学。推进中医药类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江西中医药大学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推进多层次师承教育项目,加大中医药师承博士培养力度。扩大师带徒范围和数量,将师承教育纳入临床实践教学考核内容。持续推进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旴江医学学术流派、国医名师、省名中医、基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完善师带徒激励机制,推动绩效工

3、资分配对承担带徒任务的中医医师适当倾斜。(省中医药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负责)(三)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构建符合中医药规律的人才评价体系,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医师职称评定、绩效考核、薪酬奖励、职务晋升的主要依据。持续开展国医名师表彰和省名中医、基层名中医评选。在省“双千计划”、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省突出贡献人才、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各种人才评选中,对中医药人才给予倾斜。在职称评定中对中医药人才给予倾斜,探索中医药人才职称晋升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设比例。(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科技厅、各设区市人民

4、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分别负责)二、提高中药产业发展活力(四)推进中药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中药注册申请技术指导和服务。完善中药新药推荐机制,强化多部门横向联动。争取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支持。在省级科技计划中对中医药领域予以重点支持。力争“十四五”期间中药新药有新突破。鼓励企业利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盘活中药批准文号等品种资源,促进外省优势品种、科技项目成果在我省转化。建设2-3家承担中医药技术评估工作的第三方中医药研究平台,1-2家第三方中药新药注册检验机构。(省药监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中医药局负责)(五)推进中药分类注册管理改革。加快推进经典名方开发,力争注册3-

5、5个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支持医疗机构对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进行备案,依法依规支持经注册(或备案)的中药制剂在医联体内调剂使用。引导中药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同名同方药等开发研究,推动名优产品、重点大品种二次开发。支持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做强做大,提升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水平和产业规模,编制江西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修订完善江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依规加快热敏灸等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的审评审批速度。(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负责)三、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六)保障落实政府投入。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强化各级政

6、府的公立中医医院办医主体责任,落实对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政府投入政策。支持各地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推进符合条件的公立中医医院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负责)(七)多方增加社会投入。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各地设立中医药发展引导基金,灵活运用规划、用地、价格、保险、融资支持政策,引导社会投入,提高中医临床竞争力,打造中医药健康服务高地和学科、产业集聚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举办国际中医医院和纯中医医疗机构。鼓励中医药企业参与智慧中药房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建团队开展家庭

7、医生签约服务,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支持街道社区为提供家庭医生服务的中医诊所无偿提供诊疗场所试点。(省中医药局、省卫生健康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负责)(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中医药相关金融产品,支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助力中医药特色发展。建立中医药上市后备企业库,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支持中医药项目运营主体发行中医药重大工程项目收益债。鼓励各级政府依法合规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医药领域中小企业银行贷款的担保力度。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参与中医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中医药行业信用信息归集与加工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南昌中

8、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江西证监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负责)四、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九)完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鼓励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逐步形成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到2025年,打造1-2个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一批“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遴选一批医院开展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试点,在风湿、免疫、肿瘤、血液、血管病、胃肠肝胆外科等科室探索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落实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将中医师查房制度落实、中医会诊人次、中医参与治疗率等中西医结合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内容,综合医院中医药参与治疗率提升至5

9、0%以上。在综合医院设立中医科(中西医结合中心)、中医管理科,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开展临床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负责)(十)健全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作机制,推动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确保中医药机构、人员第一时间全面参与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依托高水平中医医院建设重大疫情中西结合救治基地,建立省级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公共卫生事件中医药防控网络和应急救援体系,重点强化中医医院感染科、肺病科、发热门诊、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重症监护室建设。定期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控理论

10、技术方法和相关技术培训。积极推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中医药部门、配备中医药人员。(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负责)(十一)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2021级起,将中医药课程列为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增加课程学时。在高职临床医学专业中开设中医基础与适宜技术必修课程。组织做好中医专业学位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生参加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五年制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科教育和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试点。加强临床医学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药科室建设,逐步增加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内容。强化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中医药继续教育。实施西医学习

11、中医人才培养项目,到2035年,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500名和能够提供中西医结合服务的全科医生2000名。完善非中医类别医师系统学习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西学中”)结业考核后的中医执业机制。(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负责)(十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水平。支持中西医结合学科(专科)建设,打造一批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基地、平台。鼓励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力争在中西医结合治疗心脑血管病、肿瘤等重大疑难疾病上有突破。对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评价研究予以倾斜,用5年时间形成3-5个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建立“病有专科、病有专人、病有专方、病有专药”的重大疾病防治体

12、系。(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中医药局负责)五、实施中医药发展攻坚行动(十三)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行动。拓展人才培养资源和资金渠道,健全人才培养经费分担机制。用10年左右时间,培养20名省国医名师,200名省级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一批中医药产业骨干、技能工匠。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遴选建设一批重点专业培训基地、骨干师资培训中心和标准化住培实践技能考核基地。支持建设10个左右中医适宜技术基层培训基地。建设中医基础类、经典类、疫病防治类和中药炮制类、鉴定类高水平学科。(省中医药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

13、委会负责)(十四)实施特色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依托我省高水平中医医院,争取国家在我省布局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共建国家级中医医学分中心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等国家级中医医疗平台,推动省域、市域优质中医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打造一批中医优势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力争“十四五”期间中医床位数达4万张。鼓励建设一批中医经典病房。积极引进省外优质中医资源,构建紧密型医联体。加强中医(专长)医师规范执业,支持建设一批中医特色服务街区,鼓励专长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为专长医师提供执业平台。专长医师到村卫生室执业,享受乡村医生补助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

14、医药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负责)(十五)实施高端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依托国医大师、名老中医、岐黄学者、省国医名师和省名中医等名医团队,建设赣鄱名医堂,建立一批名医执业平台,鼓励名医团队入驻。制定实施连锁中医医疗机构管理政策,推动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集团化发展,打造一流就医环境,提供高端中医药服务。推动中医医疗机构国医堂、国医馆升级改造。(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在基本医疗服务总量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基本医疗费用保持平稳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提供商业医疗保险覆盖的非基本医疗服务,放宽特需医疗服务比例限制,在政策范围内自主设立国际医疗部,自主决定国际医疗的服务

15、量、项目、价格,收支结余主要用于改善职工待遇、加强专科建设和医院建设发展。积极探索中医药与健康旅游、康养服务融合,支持社会资本建设一批药膳食养食疗馆。打造“樟树帮”“建昌帮”精品中药饮片品牌以满足特需服务需求。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在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等地设置医疗保健延伸点,提供中医特色非基本医疗服务。探索“互联网+中医药”的特色服务模式。(省中医药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机场集团公司、省交通投资集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负责)(十六)实施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行动。支持建设本草物质科学研究设施,建设中国中医科学院健康研究院,争取创建国家中药制造工艺与装备技术创新中心

16、、中医类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到2025年,在中医理论、中药资源、中药创新、中医药疗效评价等重点领域,支持组建10-15个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15-20个省级中医基础类、中医临床类、中药类重点研究室,5-10个临床研究基地。推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向中医药领域开放共享。(省中医药局、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负责)(十七)实施中医药产学研医联合攻关行动。建立健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加强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协同发展,重点围绕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建设,推进产业链配套衔接,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中医药领域技术创新中心,推动企业从研发环节参与技术协作。推进赣产中药材和诊疗技术研究。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推动中医医院、企业、科研机构、学校加强协作、共享资源,促进优秀研究成果投入市场应用。探索运用区块链等技术加强中医药临床效果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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