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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气象局气象行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为切实履行气象部门社会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根据气象法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全市气象行政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气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全覆盖,优化营商环境。二、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升放气球管
2、理办法和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合政办2016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9号)和关于加强施放气球和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合政办秘201839号)等文件规定。三、检查内容(一)全面自查。请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升放气球资质单位、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对照附件1要求全面开展自查,于4月30日前将自查结果反馈至指定邮箱(,并对自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二)双随机抽查。市气象局将通过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生成“双随机”抽查任务清单,有序开展现场双随机抽查:1.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抽查检查范围
3、:在从事检测活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机构。检查内容: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检测活动;是否按照要求,使用我省统一的检测报告格式出具报告;检测质量情况;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持续满足资质等级情况;年度报告等情况。检查时间:4-11月检查比例:5%2.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检查检查范围: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明确的气象部门监管对象。检查内容:防雷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执行情况;内部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定期检测制度执行情况等。检查时间:4-11月检查比例:30%3.升放气球资质机构的检查检查范围:在从事升放气球活动的资质机构。检查内容:升放气球活
4、动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持续满足资质等级条件情况;年度报告情况;升放气球活动情况等。检查时间:4-11月检查比例:50%4.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的检查检查范围:在从事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单位。检查内容:信息服务单位备案情况;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情况等。检查时间:4-11月检查比例:50%四、工作要求1.防雷检测资质机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升放气球资质单位和气象信息服务单位要依法落实相关主体责任,配合气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对照执法检查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完善。2.市局执法支队、县(市)局执法大队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省防雷安全监管实用手册相关要求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做到执法文明、流程规范、文书正确、案卷齐备。发现问题,要督促整改,做好跟踪回访,确保安全隐患全部消除。3.除本通知明确的“双随机”抽查任务外,市气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省气象局交办的监督检查任务,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市县联合执法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