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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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范文一、总体要求以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为目标,以防治腐败为重点,以健全权力制约机制为关键,以科技和制度为支撑,创新行政监察方式,提高行政监察水平,努力建立不易腐、不能腐、不敢腐的科学防腐机制。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满足社会公众知情办事、行政机关高效办公、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和相关部门有效监督等四个方面的要求,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全市综合电子监察系统,为顺利实现全市科学发展、转型跨越、赶超进位、富民强市、构建和谐目标提供坚强保障。二、工作目标完善和扩展

2、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功能,_年,市级电子监察平台实现与省级电子监察平台互联互通,_年_月前,市、县区政府部门所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权力运行和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管理、监管职责履行等重点领域,都纳入电子政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监察。派驻监察机构对本部门权力运行和监管职责履行情况实施电子监察。市、县区各级电子监察平台对相应市、县区政府职能部门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实施再监察。市、县区、乡镇三级电子监察平台通过政务专网实现互联互通,形成全市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上级监察机关对下级监察机关的电子监察,实现对全市行政权力运行和监管职责履

3、行的电子监察。三、基本原则(一)总体设计。按照国家电子政务技术规范和网络建设标准,制定全市统一的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和技术规范,统一组织推进,统一工作要求。(二)分级负责。市监察局负责市级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对市级职能部门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实施再监察,对各县区电子监察平台实施再监督。县区监察机关负责建设本地区的电子监察平台,并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电子政务系统实施再监察。市、县区政府各部门负责建设本部门、本系统电子政务系统,主要是支撑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权力运行和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管理、监管职责履行等工作运行的政务信息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派驻各部门的监察机构负责本部

4、门、本系统权力运行和监管职责履行情况的电子监察。(三)分步实施。前期继续完善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建设,扩展各部门电子政务系统和电子监察平台的建设;后期主要建设并联通市、县区电子监察平台与各部门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联通省级电子监察平台,组织实施电子监察。(四)重在运用。市、县区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要充分运用电子监察手段,监察本地区、本部门的权力运行,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四、建设内容(一)规范全市综合电子监察系统的技术业务。按照总体设计、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建立全市统一的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标准按照_N_结构设计,即依托政务专网和政务外网_个网络,在市、县区、

5、乡镇三级电子监察平台上,面向N个行政权力运行的电子政务系统,实现派驻 (出)监察机构的电子监察和监察机关的再监察。(二)建设市、县区电子监察平台。市、县区电子监察平台主要对本级各类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管理以及履行监管职责等实施再监察,市级电子监察平台对县区电子监察平台实施再监督。行政权力专项监察。行政审批专项监察针对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实现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各个环节、过程和结果的实时监控、全程监察;实现对行政主体、公务人员、办事内容、程序的规范化、数据化和网络化管理。主要功能包括:审批事前监察、实时监察、时限监察、收费监察、程序监察、异常结果监察、投诉受理、督查催办、预警纠错等。

6、行政处罚专项监察针对行政处罚业务系统,在梳理、细化自由裁量权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减小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空间,实现对行政处罚事项各环节、过程和结果的实时监控、全程监察。主要功能包括:处罚案件过程监察、异常结果监察、执法人员库查询、法律法规库查询、处罚流程库查询、自由裁量库查询和执法考核等。其他行政权力专项监察。在项目后期,电子监察平台逐步拓展到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复议等其他行政权力的电子监察,使各项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重点领域专项监察。公共资源交易专项监察。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全部业务都应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实现对公共资源交易的全过程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统计分析、投诉受理和信息服务

7、等。公共资金管理监察。主要对财政资金、救灾救助资金、扶贫资金、社会捐助等专项资金实现分配、拨付、使用、验收、审计等环节的监察。通过设置风险监控点、数据查询、数据分析,查找在公共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处理、纠正,保障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履行监管职责监察。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领域履行监管职责情况实施电子监察。将所监管的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把监管职责中的监管对象、监管责任人、监管内容等落实到各网格区域,监管责任人在其负责的网格区域内履行监管职责,监管职责的履行情况在该部门电子政务系统中全程留痕,本部门监察机构对其履行监管职责实施电子监察,形成分责、知

8、责、履责、问责的网格化监督管理过程,确保监管职责落实到位。其他领域专项监察。在实现以上电子监察功能的基础上,电子监察平台逐步拓展到对教育收费、重大项目等其他重点领域实施电子监察,及时发现和解决重点专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联网监察。已建成的市、县区级电子监察平台,与省级电子监察平台实现联网监察,通过全市电子监察平台实现上级监察机关对下级监察机关的电子监察。辅助决策分析模块。通过分析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履行等监察业务数据,建立分析模型,形成工作考核评价,动态分析各领域效能指标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为监察机关提供辅助决策支持。建设数据资源中心

9、。以各项监察业务系统数据为基础,抽取关键数据组建综合监察数据资源中心,实现数据的集中采集、交换、分析和共享。包括各类规范目录和数据标准体系库、应用于综合电子监察系统的主题库,并重新分类形成各项专题数据集。数据中心横向为各电子政务系统提供共享数据,避免因多系统建设产生信息壁垒,为监察提供数据依据;纵向实现全市各县区行政权力监察和重点领域监察数据的集中,为监察机关研判、分析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建设电子监察视频监控系统。为更有效地对市政府政务大厅、各分中心及重点业务单位实施监察,在市监察局设立电子监察视频监控中心,集中采集视频监控数据,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等进行实时监控。(三

10、)市、县区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市、县区政府部门建设本部门的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并与相应电子监察平台联通,逐步实现各类行政权力、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管理以及履行监管职责的网上运行。加强派驻监察机构的内部监察,促进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并逐步实现与相应市、县区电子监察平台联通。市、县区政府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已建设的电子政务系统,无论是否具备电子监察功能,都应按照_市综合电子监察系统技术业务规范,直接或通过系统改造与各级电子监察平台联通。五、实施步骤(一)_年_月前制定发布全市电子监察系统技术业务规范;已建成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与省级电子监察平台联通;对照省级标准继续完善全市

11、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扩充电子监察数据中心、电子监察视频监控系统、辅助决策分析功能,以满足监察业务横向的需求。市档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委、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招商局、市地震局、市农机局、市残联、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供电公司等单位完成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并与市级电子监察平台联通。(二)_年_月至_年_

12、月,市政府办、市民宗委、市审计局、市扶贫办、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法制办、市政府国资委等部门完成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并与市级电子监察平台联通。(三)_年_月至_年_月,市信访局、市政府研究室、市供销社、市液体办、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完成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并与市级电子监察平台联通。_区、_县、_县、_县按照市级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时限和技术要求,与市级平台同步同标准建设。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综合电子监察系统是提高行政效能、创新行政监察方式、提高行政监察水平、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各级监察机关要确定相应工

13、作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编制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加强组织协调,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应用顺利实施。(二)明确工作责任。市监察局负责全市综合电子监察系统技术业务规范的制定,负责市级电子监察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技术保障和应用培训,协调指导各县区电子监察平台的建设,协调推动各部门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并与省级电子监察平台联通。政府部门负责梳理各自业务内容,合理设置风险监控点,建设满足本部门业务需求的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并与相应电子监察平台联通,积极推动本级各职能部门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支持派驻机构对本部门电

14、子政务系统的电子监察。市发改委、市信息中心积极指导、支持、推动职能部门加快电子政务系统建设,为电子监察系统的运行提供网络和技术支撑。市财政局负责市级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各项经费的落实。(三)健全完善制度。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应用电子政务、实时接受电子监察的主动性。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运行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落实,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规范权力运行。(四)加强考核监督。把综合电子监察建设工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单位的依据之一。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严格工作考核,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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