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5MW风电供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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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国电中商苏尼特右旗风电有限公司朱日和二期49.5MW风电供热工程建设单位(盖章):国电中商苏尼特右旗风电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08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 (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

2、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作者:路坷)5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期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止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6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7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97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国电中商苏尼特右旗风电有限公司朱日和二期49.5MW风电供热工程建设单位国电中商苏尼特右旗风电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白晓军联系人孟庆东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赛汉镇脑穆根街巴彦路19003联系电话152495066

3、30传真邮政编码011200建设地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境内立项审批部门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锡发改能源字201531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D4415风力发电占地面积(平方米)2217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35916其中:环保投资(万元)84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23%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2014年建设单位委托内蒙古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国电中商苏尼特右旗二期49.5MW风力发电工程”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2015年取得了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该项目批复(内环表201553号)。项目于2016年6月开工

4、建设,由于政策原因,建设单位延缓了该项目的建设,2019年7月26日重新启动建设,在建设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名称由国电中商苏尼特右旗二期49.5MW风力发电工程变为国电中商苏尼特右旗风电有限公司朱日和二期49.5MW风电供热工程,风力发电机组由33台(WTG4型1500kW)变为22台(11台1500kW +11台3000kW),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因此,国电中商苏尼特右旗风电有限公司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内蒙古森盛环保有限公司承担国电中商苏尼特右旗风电有限公司朱日和二期49.5MW风电供热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分析工程特点及现场勘察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评价依据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6、(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正;(7)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7月1日起实施;(8)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7年7月1日实行;(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0年1月1日实行;(11)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改能源20051511号;(1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风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200635号,2006.2.14;(13)内蒙古自治区风能资源开发

7、利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发改委,2011.12;(14)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全区风电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内环办201174号,2011.4.19;2、导则和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3、工程技术资料(1)国电中商苏尼特右旗风电有限公司朱

8、日和二期49.5MW风电供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工程技术资料;(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三、评价等级1、大气环境评价本工程运行期工作人员依托一期项目升压站,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为油烟废气,油烟废气产生量较小,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因此本次评价对大气环境要素只进行简要分析。2、声环境评价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中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1类、2类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5dB(A)(包含5dB(A),且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较多时,按二级评价。”本建设项目位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

9、6-2008)规定的2类区,且项目周围只有零散牧民,因此将环境噪声评价工作级别确定为二级。3、生态环境评价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中评价工作级别判定依据:本项目场址总占地面积为0.22km2,工程占地范围小于2km2;项目所在区域及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重要敏感区,属于一般区域,故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表1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工程占地(水域)范围面积20km2或长度100km面积220km2或长度50km100km面积2km2或长度50km特殊生态敏感区一级一级一级重要生态敏感区一级二级三级一般区域二级三级三级4、水环境评价本工

10、程运行期工作人员依托一期项目(国电中商敖伦风电场一期工程49.5MW项目)升压站,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一期项目升压站化粪池处理。本期工程产生的废污水不会对周围水体产生影响,因此本次评价对水环境只进行简要分析。四、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价本项目风电场所在地区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不仅大风日多且持续时间长,有着丰富的风力资源。根据风电场现场测风资料分析,风机布置区内风功率密度等级为34级,大多数情况下,风速处于可利用范围内,风能密度分布集中。从风资源上分析,是建设大型风电场的较好场址。1、气象站及测风塔情况朱日和气象站地处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朱日和镇(草原),为国家基准气候站。地理坐标为

11、4224N,11254E,观测场拔海高度1150.8m。1952年5月10日建站,建站至今站址发生过一次迁移。目前测风风向使用EL15-2D型、风速使用EL15-1A型、单叶、三杯式测风仪(自动站),风速感应器距地高度为10.5m。气象站建站至今站址发生过一次迁移。1952年5月10日1956年10月31日,站址位于苏尼特右旗温都尔庙草原,地理坐标为4237N,11250E,观测场拔海高度1145.6m。1956年11月1日进行过一次迁站,站址迁至苏尼特右旗朱日和镇(草原),迁址距离为7km(无迁站对比观测资料)。地理坐标为4224N, 11254E,观测场拔海高度1150.5m。1986年1

12、0月1日进行观测场位置调整,距原观测场距离在200m以内。调整后的地理坐标仍为4224N,11254E,观测场拔海高度变为1150.8m。4722#测风塔位于本期风电场内的南部,该测风塔的海拔高度(1192m)与风电场海拔高度(1179m1201m)接近,数据完整率较好,且本风电场地势开阔,为荒漠草原,由测风塔所处位置与风场内有利于风机布置点位间没有障碍物阻挡,海拔接近风场平均海拔,可以判定4722#测风塔对风场风况具有代表性,所以可以选用4722#测风塔进行风资源分析。测风塔所在地海拔、地理坐标等具体情况见表2。表2 测风塔资料一览表测风塔塔高(m)测风时段坐标(N E)高程(m)4722#

13、702010.08.012011.07.31N4221.307,E11246.376119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GB/T18709-2002)不合理数据和缺测数据的处理的要求:(1)检验后列出所有缺测数据和不合理的数据及其发生的时间;(2)对不合理数据再次进行判别,挑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有效数据,回归原始数据组;(3)将备用的或可供参考的传感器同期记录数据,经过分析处理,替换已确认为无效的数据或填补缺测得数据。对无效数据进行处理后,整理出连续的风速、风向等数据,进行风能资源分析。2、风能资源综合评价根据数据统计,该风电场代表年70m高度年平均风速为7.8m/s,年平均

14、风功率密度为490.9W/m,风电场65m轮毂高度处代表年年平均风速为7.8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477.4W/m,风电场95m轮毂高度处代表年年平均风速为8.1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559.4W/m,风功率密度等级属于4级,盛行202.5292.5(SSWWNW)风,65m轮毂高度50年一遇最大风速为40.0m/s,95m轮毂高度处50年一遇最大风速为42.3m/s,湍流强度(I15m/s)为0.10。风电场风向稳定,风能资源丰富,具备较高的开发价值,适宜建设大型风电场。五、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境内,赛罕塔拉镇东南45公里处,东北距苏尼特右旗朱日和镇西约9.8km处。风电场有效占地范围约为12km。风电场中心点位坐标为42.367232N,112.781525E,地理位置见附图1。表3 风电场拐点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标号XY11964400046950002196480004695000319648000469200041964400046920002、变更前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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