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就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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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央行就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答问 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就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等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一、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背景是什么?今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受了多方面的严峻考验,克服了特大自然灾害和世界经济金融形势急剧变化造成的冲击,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当前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世界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国际经济环境中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可能产生的影响,支持扩大内需,提

2、高对居民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金融服务水平,保障民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人民银行对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适时进行了调整。二、此次政策调整主要包括哪些内容?一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金融机构对客户的贷款利率、首付款比例,应根据借款人是首次购房或非首次购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等是否系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等风险因素在下限以上区别确定。二是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对非自住房、非普通住房的贷款条件,金融机构适当予以提高。三是

3、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其中,五年期以下(含)由现行的4.32%调整为4.05%,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4.86%调整为4.59%,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四是汶川地震灾区居民灾后购置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最低首付款比例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保持不变。三、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有何政策考虑?我国地域广大,各地土地成本不同,房地产市场冷暖不均;此外,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住房消费习惯等有较大差异。此次政策调整既与前期政策相衔接,又避免“一刀切”,赋予金融机构更大的自主决策空间,兼顾不同地域、不同层次的贷款需求,体现了以人为本、区别对待的和谐社会理念。金融机构将继续在贷款利率、

4、首付款比例等方面支持合理的个人住房贷款需求。按照此次出台政策的要求,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积极支持,体现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原则。对非自住房、非普通住房的贷款条件,金融机构适当予以提高。四、如何确定已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对于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偿还部分,其利率调整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是首次购房或非首次购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等是否属于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等风险因素的综合评估;二是贷款合同对于贷款利率调整方式的约定。金融机构应按原贷款合同约定条款,在综合

5、评估风险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已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偿还部分的利率水平。五、金融机构确定首付款比例需要考虑哪些因素?首付款比例是金融机构防范住房贷款风险主要手段之一。从美国次贷危机看,过低的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导致金融机构难以应对房产抵押物价值较大幅度下降、借款人偿付能力不足等风险。为此,人民银行将商业性个人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的同时,要求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购房实际情况、信用记录及还款能力等风险因素,审慎地确定首付款比例,体现对不同风险贷款予以区别对待的原则。此外,保持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月支出不高于其月收入50%的政策不变,也有利于防范信贷风险,并从偿付能力角度合理引导居民住房需求。

6、六、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对于金融机构完善定价机制的意义何在?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后,金融机构拥有更大的自主定价空间,有利于不断完善市场化的定价机制。金融机构可在合理评估贷款风险的基础上,对低风险贷款给予较优惠的利率,更好地为居民购买普通住房提供金融支持。同时,对高风险贷款实行较高的利率,主动识别和防范金融风险。扩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同于下调贷款基准利率,前者着眼于机制的转变,后者反映了水平的调整。总体上,此次进一步扩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是利率市场化进程的继续,有利于市场化定价机制更充分地发挥作用。根据此次出台政策的要求,金融机构将会在2008年10月27日前完成实施细则的拟定工作。之后,借款人可就自己关心的问题向贷款银行进行咨询,金融机构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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