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员考试复习参考题综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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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监理从业人员考试复 习 参 考 题考试科目:综合科目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监理基本知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简称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简称质管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简称安全条例)1、根据建筑法规定,承发包方式有几种?其施工范围是什么?责任是如何划分的?在承发包工作中禁止什么行为?(24、26、27、29)1)承发包方法三种:总承包、联合承包、分包2)承包范围: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其中1项或多项3)责任划分:联合承包各方承担连带责任;总包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对总包负责;总包、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4)承发包的禁止行为:禁止肢解发包

2、;禁止施工企业超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企业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承包单位将全部工程转包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全部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他人;禁止总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再分包。另:由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发包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2、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有哪些形式?何谓连带赔偿责任?和赔偿责任有什么区别?(34、35、69)1)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停业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

3、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责令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2)赔偿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建筑法中规定,施工企业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含哪些内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58、59、60、61)1)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按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对建设材

4、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应当修复;交付竣工的工程,必须符合质量标准,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工程保修书,具备规定的竣工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3)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74条)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不按设计图纸或技术标准施工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造成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5、刑事责任。4、建筑法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的投诉权属于谁?(63)任何单位和个人5、质管条例规定,哪些单位应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各负什么责任?(19、26、36)1)对工程质量负责的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2)各负的责任:勘察单位-对勘察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6、质管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什么内容?保修期从何时计?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年限有什么规定?(39、40)1)质量保修书应明确的内容: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2)保修期计算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送交竣

6、工验收报告的日期或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3)最低保修年限: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5年供热和供冷系统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2年。7、根据质管条例,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形式有哪些?(38)监理形式:旁站、巡视、平行检验。8、质管条例规定,施工企业违规可能受到的处罚形式有几种?相应的违规行为是什么?(60、61、62、64、65、66、68、70、74、77)违规行为处罚形式1)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60)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7、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2)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予以取缔,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3)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照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4)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6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5)转包或违法分包的(62)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罚款,可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6)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有不按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64)

8、责令改正,处合同款2%以上、4%以下罚款造成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7)未对材料、构配件、设备、商品砼进行检验,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65)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66)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9)涉及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69)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9、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期限(70)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1)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74)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被发现在该单位工期间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77)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9、质管条例规定,监理工程师、监理企业哪些行为属于违规?相应的处罚形式各是什么?(60、61、62、67、68、70、72、74、77)1)监理工程师违规行为处罚形式(1)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

10、期限的(70)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3)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77)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73)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2)监理单位违规行为处罚形式(1)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2)未取得资质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

11、,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3)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第一款罚款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4)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6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5)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62)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6)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67)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予以

12、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7)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68)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8)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质管条例规定,施工、监理企业何种情况下将受到刑法处罚?其形式是什么?(74)违规行为处罚形式1)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质管条例规定,对进场材料、构配件的使用前提是什么?什么情况下需要

13、现场取样送检?如何进行?(29、31)1)进场材料、构配件的使用前提:进行检验,检验应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2)需要现场取样送检的情况(内容)如何送检: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12、质管条例对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有哪些规定?(15)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13、安全条例规定,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的是哪些单位?各承担什么责任?(四) 1)哪些单位:建设单位、勘

14、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2)承担的责任: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1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什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15、为保证安全生产,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单位什么文件?按什么标准审查?1)审查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2)审查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16、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如何处理?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17、为保

15、证安全生产,施工单位应设立什么机构?配备什么人员?建立建全什么制度?投入什么?做什么检查工作?1)设立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2)配备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建立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投入: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5)检查工作: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18、分包单位对安全生产应如何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19、为保证安全生产哪些分部分项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需何人签字?由何人现场监督实施?1)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基坑支护与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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