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学案列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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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6年10月)2003年10月某建筑企业150名职工在张师傅的带领下,要求成立工会并与企业签定一份集体合同,为了便于同企业主谈判,职工们推荐了张师傅等人为代表,然而在谈判之前,企业主无故宣布开除张师傅等人,使张师傅等人失去工作。请问企业主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应当如何纠正?答:1.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 2.根据劳动法和工会法的规定:“担任集体协商代表的职工在履行代表职责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恢复张师傅等人的工作2(2006年10月)王某系某市客运公司司机,因公司经济效益不好,从2000年6月起以生病为由向公司请假,在社会上开出租车。2001年3月10日,公司要求王某

2、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王某不能提供病假证明。同年3月13日公司以王某旷工已超过15天为由将其除名,除名通知书于3月15日正式送达王某。王某接到除名通知书后,向公司领导提出自己能够开出证明自己确实有病的假条,并承认错误,要求公司撤销除名决定,被公司拒绝。之后,王某又多次找上级有关部门和他人从中协调,均无结果。同年7月20日王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问: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此案?为什么?P427答:1.不受理 2.根据劳动法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时效是60日内。3(20071)某企业招用了一批合同制工人,其中有两名

3、刚满15岁。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人入厂时,需交纳2000元抵押金,合同期限届满后退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企业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每三个月发放一次工资。试分析:某企业的做法及上述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P191-193答:1.根据劳动法规定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两名刚满15岁”不符合规定。 2.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不得以担保为名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保证金、定金等,“交纳2000元抵押金”不符合规定。 3. 根据劳动法规定:适用期不符规定不能胜任工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适用期后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须经过

4、培训或调整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还不能胜任的企业须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企业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规定 4.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支付应当按月支付,“三个月发放一次工资”不符合规定。4(20071)冯某1992年6月与某机电集团公司签订了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1994年5月以来,冯某经常不到公司上班,同几个朋友做服装生意。由于这段时间生产经营不好,职工劳动量不饱和,公司对冯某的问题没有追究。1995年3月以后,该公司通过改革经营管理方式,生产形势开始好转,生产任务紧张,冯某再次请事假时,公司不予批准。冯某与公司领导发生争吵,公司以此为

5、由,称冯某不服管理,解除了与冯某的劳动合同。冯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进行了调查调解。调解过程中,冯某提出先由公司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而后自己提出辞职请求的主张,用人单位表示同意。经双方协商一致,仲裁委员会制作了仲裁调解书,冯某和公司在调解书上签了字。1995年4月27日调解书送达冯某后,第二天冯某反悔,认为调解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找仲裁委员会要求裁决,恢复其劳动关系,被仲裁委员会驳回。6月8日冯某将此案起诉到了法院。问题:(1)仲裁委员会调解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吗?为什么?P430(2)仲裁委员会驳回冯某的重新裁决请求正确吗?为什么?(3)从劳动关系处理

6、角度来看,本案例有何启示?答:1.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漆面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4月27日掉结束到达冯某,6月8日冯某起诉超过15日,按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正确,一裁终局制。 3.对仲裁时效性,诉讼有效期注意。5(200710)黄某与泰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被安排在其下属申达联营厂工作。1998年12月,该企业转制为华腾公司,但黄某的劳动关系仍在泰杰公司。2001年4月,泰杰公司向黄某出具退工单,同年5月黄某收到退工单。双方明确从2001年9月30日解除劳动关系,泰杰公司须支付黄某经济补偿金3万余元。对该款

7、项,泰杰公司要求案外人华腾公司从欠其的社会保险费中抵扣支付,但遭华腾公司拒绝,两企业为此发生诉争。期间,黄某未向泰杰公司索要该补偿金,泰杰公司亦未明确表示拒绝支付该款项。2003年4月23日,黄某以泰杰公司未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于4月25日作出已超过劳动争议申诉时效不予受理的决定书。黄某不服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泰杰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3万余元。问:(1)如何理解和确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P427(2)本案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不予受理的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答:1.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 2正确,2001年5月黄某

8、收到退工单,2001年9月30日解除劳动关系,这时应当知道其权利即收取补偿金,未收到则权利被侵害。2003年申请仲裁超过申诉时效。6(20081)2003年2月14日,某化工厂职工余某从油罐车往储油罐输送液化石油气时,发现储油罐油压较高,余某认为这是刚刚核检输油所致,故没有采取措施。之后,余某发现储油罐油压继续上升,比平时高出两倍,但此时余某刚好接到一个电话,说外面有人找,就去会见客人,致使储油罐无人管理。输油管终因油压过大而断裂,致使液化石油气外溢,接触火星,发生爆炸,造成了10人烧伤,经济损失60万元的严重后果。2003年5月23日该化工厂以余某工作期间擅离职守,造成重大伤亡事故为由将其开

9、除。余某不服化工厂的处分决定,于2003年6月12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以虽有过失,但能深刻认识错误为由,要求化工厂撤销开除决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余某的仲裁申诉后即进行审查,认为符合企业劳动争议条件,决定予以受理。2003年6月19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受理的决定后,于6月25日将余某的申诉书副本送达化工厂。化工厂于2003年7月2日提交答辩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接到化工厂的答辩状后,决定于2003年7月12日开庭审理余某的案件,仲裁庭于7月7日将开庭的日期通知了余某和化工厂。开庭时,仲裁庭首先对此争议进行调解,但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不能达成协议,仲裁庭依法审理后当庭

10、作出了仲裁裁决。问:(1)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步骤是什么?P429(2)本案是否符合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是否应当履行裁决结果?答:1.步骤:调解准备、主持调解、结束调解、制作调解书 2.符合,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内起诉,期满不起诉即发生法律效力,如15日内向法院起诉,则可以不履行裁决结果。7(200810)某棉纺集团现有职工3246人,先后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2002年9月5日,棉纺集团与工会签订集体合同,并于9月29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该集体合同规定:“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费。工会有权监督,并向职工定期公开。

11、”棉纺集团每月从职工工资中按规定扣除了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却没有及时上缴职工已缴给企业部分和企业应缴部分的社会保险费。截至2004年3月底,企业累计欠缴社会保险费521982871元,其中养老保险费495514034元、工伤保险费13239722元、生育保险费2842139元、失业保险费10386976元。2004年4月,棉纺集团工会委员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棉纺集团补缴拖欠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仲裁庭,经审理后认为,本案属于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申诉人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请求应予以支持,遂裁决棉纺集团公司依法补缴拖欠职工的社会保险费521982

12、871元。问:(1)发生集体争议应如何处理? P438(2)本案中仲裁庭做出的裁决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1.处理:自行交涉(找工会)、调解(私人或政府调解机构)、仲裁 2.正确,“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丙按时足额缴纳,企业已按时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了个人缴纳部分,就应按约定走。8(2009年1月)2000年8月,某纺织厂决定招收挡车工50名,用人单位拿出事先印好的劳动合同要求工人签字。合同中的内容包括:(1)婚丧假期间不支付工资。(2)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50小时。(3)职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提前90天通知用人单位。(4)在合同期内工人患职业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在签订劳

13、动合同时发生争议。问:(1)该合同的签订程序是否有违反法律的情况?为什么?(2分)(2)该份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6分)答:1.违反法律,劳动合同订立须先起草劳动合同书草案,然后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协商一致后签定劳动合同。用单任劳动合同没有与工人协商。 2.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婚丧假期间须按平时支付工资劳动法规定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9(2009年10月)1998年7月,某企业与8名职工分别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这8名职工担任专用铣床的铣工。4年后,该企业由于转产,这些专用铣床不再使用,

14、企业以此为由,当即解除了这8名职工的劳动合同。请问:(1)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2)按照法律法规中相关规定,该企业应该如何依法处理此种情况?答:1.不合法 2.用人单位因与各职工协商、调整岗位变更合同,如须终止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10(20101)2004年1月,甲公司聘请赵某担任推销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赵某在完成推销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超额部分按30提成。若完不成任务,可由公司扣减基本工资。该劳动合同签订后,赵某总是超额完成任务。但2004年8月,由于赵某怀孕,身体健康状况欠佳,未能完成任务,为此,公司按合同约定扣发工资

15、,只发生活费,每月300元,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80元。其后,又有两个月均未完成任务,因此,甲公司作出决定,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赵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补发所扣工资,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问:(1)甲公司扣发工资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4分)P179(2)甲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有无法律依据?(4分)答:1.不正确,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20%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不正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11(201010)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李某,1993年10月10日出生,于2007年11月10日与某农药厂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1000元。合同约定的内容包括:李某试用期为1年,从事农药包装工作,每日工作8小时,必须遵守厂规厂纪,实行计件工资,若李某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且厂方不退还其签订劳动合同时缴纳的入厂押金。问题:(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这份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是违法的?(5分)(2)这份劳动合同缺少哪些必要条款?(2分)(3)如何认定这份劳动合同的效力?(1分)答:1.李某不满16周岁2.未成年人不得从事有毒有害工作3.超过2年的合同适用期最长为6个月4.劳动合同签订,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以担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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