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举报投诉一次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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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报投诉一次性告知书劳动者投诉举报依据1、有明确的被举报投诉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2、有具体的举报投诉请求事项、事实依据或基本线索,如具体的违法时间、违法行为、违法过程和结果等;3、未超出 2 年的举报投诉期限;4、举报投诉请求事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5、属于本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劳动者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举报投诉:1、直接来访,投诉举报的人员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情况;2、书面来信:请按寄信要求,写清收件人的详细情况,以免误投或丢失。包括:收件人地址、单位、邮政编码等;3、拨打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全省统一电话 12333;4、来电或传真举报投诉。可以直接拨打当地公布的举报电

2、话,不知道举报电话的,可通过当地 12333 或 114 查询。来访举报投诉的,要认真填写举报投诉登记表,确保其真实性,以便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如果能够提供被举报投诉单位涉嫌违法的相关证据材料,请尽可能地提供。如果有 5 人以上共同举报投诉的,请推选 3 人作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予受理:1、投诉请求事项应当或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仲裁,或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投诉请求事项不明确的;3、没有提供有关线索且被投诉单位的违法事实不清的;4、不提供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违法事实等基本情况的;5、投诉内容经核查,与事实不符的;6、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 2 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投诉的;7、不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调整范围或投诉请求事项不属于本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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