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改革调研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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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1年5月7日页码: 第7页共7页公证处改革调研报告3篇【篇一】公证处改革调研报告 公证是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依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以预防为理念的司法证明制度,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功能,在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益,保障民商事活动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民事、经济活动依法有效进行等方面具有独特的职能优势和重要作用。 我们国家的党和政府历来都高度重视公证工作。1982年,国务院颁布了公证暂行条例,为我国公证制度建立和进展

2、提供了法律依据。2000年,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提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公证制度的目标,明确了公证改革的方向。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公证法,其中明确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受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公证法的颁布为公证制度进一步进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随着公证带来的不断进展,公证机构的组织和管理形式也由单一行政体制,进展到行政体制、事业体制和合作制多种形式共存,并建立了公证行业组织:中国公证协会和地方公证协会。 行政体制下的公证处公证员本身是公务员,公证处的组织、人事、经济完全由司法行政机关掌握

3、,公证机构的业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公证员的个人收入也与一般公务员没有差别。 事业体制公证处,包括财政全额拨款公证处、财政差额拨款公证及自收自支公证处等三种类型。在这种体制下公证员不再拥有公务员身份,公证处在组织、人事、经济等各个方面都有了确定的自主权。公证员收入除全额拨款类型之外也不再与公务员相同,而是与公证处业务收入亲密相关。 目前,我们青海省的公证机关全部都是属于行政体制或全额拨款事业体制。究其缘由,主要有几下两点:一是经济方面的缘由。公证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是可以收取确定数额的服务费用的,我们省属于经济落后省份,各地公证机关隶属于当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在确定程度上通过公证收费缓解办公经费焦

4、灼的问题。二是法律对公证处的体制缺乏明确的规定。导致各地依据各自实际状况的不同,对公证处的管理体制各有不同。基于同样的缘由,目前,我市的公证处现在全部采用的是行政管理体制,公证处完全成为了各级司法局的一个内设部门,从某种程度上也成为了司法局的自留地,难以有效调动公证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制约了公证事业的健康进展。 由于我市公证处隶属于各级司法局,司法局从公证机构的收入中获得大量经济利益,径直导致司法局对公证处在进行监管的时候存在缺位乏力的现象,对公证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案件进行查处时不能严格秉公办理,影响公正执法,导致公证不公,政府失信等一系列问题也随之产生。 目前,我们国内的很多省市已经

5、在着手进行公证机关的体制改革。基于上述的缘由,我认为我市的公证处也应当马上着手进行调研,将公证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完全分开,成立人、财、物独立的一级法人,司法行政机关就只承受对公证机关的监督管理,从而转变以前自己人监督自己人的状况,充分调动公证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也更好的促进公证工作的良性进展,使其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稳定中的应有的作用。 【篇二】公证处改革调研报告 6月9日,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李云涛深入太原市城南公证处进行工作调研。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太原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伴同调研。 李云涛副厅长一行实地参观了公证处党建活动室、办 证大厅、公证遗嘱中心和家事服务中心,查阅

6、了公证案卷资料,具体了解了公证主要业务领域及办 证流程,并与工作人员亲切座谈。 太原市城南公证处主任陈山峰介绍了该处的历史沿革、党的建设、机构建设及队伍进展、公证业务拓展及便民化服务状况,并重点汇报了该处整体转制为合作制公证处试点工作筹备状况。太原市司法局张彤局长就太原市公证工作总体状况和城北、城南两家公证机构整体转制工作推动状况做了沟通发言。与会人员还就民法典颁布对公证行业的影响进行了深入沟通和探讨。 李云涛副厅长对太原市公证行业在预防和化解社会冲突纠纷、服务法治社会建设方面做出的贡献予以充分确定,并对太原市下一步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提出要求。他指出,司法行政部门和公证行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7、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要求,坚固树立“唯有改革才是出路”的思想观念,勇于担当、勇于创新,坚决不移地把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引向纵深,争取让公证事业在新一轮的进展机遇中赢得主动。他强调,体制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触及面大,社会关注度高,更加考验管理者的聪慧,公证管理部门要有思路、有方法,针对改制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专注对待,充分考虑各个群体的诉求,不断凝集改革共识,确保改革“蹄疾步稳”。他要求,太原市要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动改革步伐,制定“作战计划”,明确进度表、路径图,积极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转制工作圆满完成,向厅党委和人民群众交出一份

8、满足的答卷,为全省推动公证体制改革提供可参考、可复制的阅历。 【篇三】公证处改革调研报告 公证制度是一项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公证机构为预防化解冲突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平稳进展,依法治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司法行政部门不断推动公证体制改革。省“两办”下发关于加快推动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看法(湘办发201635号)后,省司法厅党组高度重视,专题争辩贯彻落实看法。2016年10月9日召开全省公证体制改革推动会,进一步统一思想,确定改革目标,明确改革方向、任务和责任,按下湖南公证改革的“快进键”。为征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和目前从事司法行政公证工作的人员对公证改革

9、制度的看法和建议,助推我省全面完成公证体制改革工作,2017年7月10日至25日,湖南省司法厅在网上发布了关于公证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问卷调研,现将具体结果报告如下: 一、调研基本状况 调研问卷共有8道题目。问题涉及调研参与者的年龄、性别、职业、文化程度、公证处年度工作开展状况的总体评价等问题。结果显示,共有65人参与了该问卷调研,女性占38%,男性占62%;有56%的人表示公证收入有潜力可挖,有18%的人表示公证收入有较大增长空间;47%的人表示情愿继续从事公证工作;在情愿留岗的人员中,75%的人认为转换体制,激活动力,可以提升收入水平;转岗人员里有70%的人是由于留在体制内稳定,10%的人是

10、由于所在单位大部分同事转岗。 二、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状况的反映,有如下几点建议: 1、妥当解决改制后公证处的缺员问题。设置过渡期,选择回机关的公证员可以继续在公证处服务两到三年时间,确保业务接续,培育指导新任公证员。实施公证机构托管,做得好的公证处可以托管改革后涌现困难的公证处。工作能量强的公证机构可以经批准,跨区域设立办 证点、分支机构或合作办公证处。加强人员沟通互助,公证处主任、副主任可以选派到改革的公证处挂职,指导参与工作,新改制的公证处可以派公证员到发达地方的公证处学习、接受培育。 2、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效整合国有资产资源。公证处由行政体制转为事业体制时,对国有资产进行清点,正在运用

11、的资产继续划归该公证处运用,公证处不需要的可以退回司法行政机关。按政策提取的进展、福利、住房、医疗、养老、失业等基金一律划归公证处,对政策规定属于个人的,应划归公证人员个人全部。 、改制后的公证处,实行全员聘任制。主任、副主任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从在职公证员中择优聘任。公证处的其他人员经公证处领导集体争辩后,由主任聘任。 4、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税务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公证工作改革。财政和税务部门对改制及新建的公证处要予以适当的政策特惠,以保证改制及新建的公证处能够正常运转。改为事业体制的公证处,实行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其财政定额或定项补助标准依据公证处的收支状况、国家有关财政政策和各地的财力确定。具体方法由各级财政部门与司法行政部门制定。改为事业单位的公证处,其原定的行政编制一律收回司法行政机关。属司法行政编制的公证员,改制后不愿留在公证处工作的,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按行政机关机构改革的有关政策安排工作,符合离退休条件的可申请离退休,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离退休手续。 5、公证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依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方法进行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并享受相应待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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