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鹏翔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立方玻化微珠新材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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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4万立方玻化微珠新材料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宁夏鹏翔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1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0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4万立方玻化微珠新材料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102-640908-89-01-965701建设单位联系人王鹏飞联系方式18161500001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苏银产业园产旺街38号-3号厂房地理坐标(106度30分35.132秒,38度21分20.39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4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6、砖瓦、石材等建筑

2、材料制造;隔热、隔音材料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苏银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102-640908-89-01-965701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22.1环保投资占比(%)2.21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6193.4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银川苏银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银川苏银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召

3、集审查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银川苏银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宁环函【2020】24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园区规划相符性分析银川苏银产业园在空间分布上构成“一廊三轴,一心三片”的空间发展结构。“一廊”即一条滨河生态绿廊;“三轴”即两条城市功能拓展轴和一条滨河综合发展轴,“一心”即一个新城中心,“三片”为一个综合发展片区和两个产业发展片区。景城片区:36.01km2;横城片区:10.35km2;横山片区:7.26km2。在主导产业布局上主要分为先进制造产业、健康产业、信息产业等三大产业;其中先进制造产业又分

4、为景城先进制造产业和横城先进制造产业;健康产业分为景城健康产业和横山健康产业;信息产业分为景城信息产业和横山信息产业。禁止发展产业为煤炭、电力、化工、冶金、有色(循环再利用除外)。本项目属于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项目,不属于园区限制发展产业,因此符合园区总体规划。2、与银川苏银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根据银川苏银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清单见下表:表1 苏银产业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类别准入指标本项目产业准入禁止类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限制和淘汰产业目录中淘汰类、限

5、制类(禁止新建)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2.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禁止投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其中规定的禁止投资类项目3.国家过剩产能行业中的落后工艺,国家、自治区最新规定的禁止新增产能的项目不属于4.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本项目所选用的设备及工艺不属于淘汰或禁止类5.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属于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禁止新建类6.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高耗能、高污染、能源型行业准入条件要求,全市不得新建

6、、改(扩)建电解铝、铁合金、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炭等重污染和产能严重过剩产业项目7.不再引进农药、染料中间体、生物发酵等重污染类新建项目,不含银川都市圈开发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2019 版)中明确的发展定位清单8.不得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火电厂(含企业自备电厂)、炼焦、煤化工、有色金属、电石、铁合金、石化、活性炭等新增产能项目9.禁止建设新增铅、汞、铬、砷、镉、镍、铜重金属污染排放总量的项目本项目外排污染物不含其规定的禁止新建项目10.禁止发展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工业项目不属于11.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本项目位于银川市苏银产业园产旺街东侧、佳禾路北侧,不涉及上述保护区12

7、.禁止占用本次规划生态空间管制清单中禁止类空间,如周边白芨滩自然保护区、水洞沟风景名胜区、特殊敏感区(黄河)、黄河青石段大鼻吻鮈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黄河外滩湿地公园及河湖岸线等13.禁止超总量管控限值:大气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园区应尽快完成苏银产业园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申请工作,推荐的园区新增排放总量限值为2025年SO2:201.5t/a、NOx:314.8t/a、烟(粉)尘:199.4t/a;2035年SO2:216.9t/a、NOx :349t/a、烟(粉)尘:214t/a;水污染物总量控制限值:在实施专项中水回用方案相关研究工作前,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按照0t/a管控。水资源总量

8、控制限值:园区应尽快完成苏银产业园水资源指标申请工作,并按照批复的水资源指标进行管控。土地资源利用限值:工业用地面积17.8km2。本项目颗粒物排放量0.02056t/a;二氧化硫0.13t/a;氮氧化物1.216t/a,满足苏银产业园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租赁厂房面积6193.45m2,满足土地资源利用限值限制类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中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本项目不属于其中规定的限制投资类项目2.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中禁止外商投资领域3.不满足以下地下水管控要求:专用化学品、化学药等行业(涉VOCs、SVOCs、石油烃

9、、重金属等):地下管道、地下罐、污水处理单元、化学品储罐(环墙式和护坡式)、储灰池、事故池及排污池等属于重点污染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 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或参照 GB18598 执行。工业企业存在化学品储罐(非环墙式或非护坡式)、化学品仓库(散装且溶于水、液体化学品)、化学品装卸区、各化工装置区,以及区域污水处理厂、应急水池等,属于一般污染防渗区,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或参照 GB18598 执行/4.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未落实的项目/5.对清洁生产水平无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6.在中水处理

10、体系正常运行后,无法优先使用再生水为水源的项目/7.限制存在重大环境风险企业落户横城、横山片区本项目位于景城片区8.限制项目环评中毒性终点浓度影响范围涉及居住区、文教区、商业区等敏感区的项目本项目不会对其造成影响9.横城、横山片区限制不满足净空高度要求建筑物及其他影响飞行安全行为本项目位于景城片区10.强度管控限值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强度限值(新增土地的单位面积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SO2:15.8t/km2、NOx 25.5t/km2、烟(粉)尘15.6t/km2;固体废物管控指标要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6.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污泥无害化处理处

11、置率90%。水资源强度管控指标要求:在苏银产业园水资源指标后,应根据批复水资源指标重新核算,建议工业用地用水量强度限值:89.5万t/km2(基于1782万m3/a 水资源指标计算):其他管控指标还有: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0%、化工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国家先进定额标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36m3/万元、再生水回用率达100%等。综合能耗指标要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5吨标准煤/万元;单位GDP能耗1.550吨标准煤/万元、能效水平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租赁宁夏银得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空厂房,无新增土地。水资源强度为9.6876万t/km2。符合排放量强度限值管控要求;固废合理处置。3、与银川

12、苏银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银川苏银产业园,根据宁夏生态环境厅宁环函2020243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的审查意见(2020年4月10日),本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2 项目与银川苏银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在解决好环境现状问题的基础上谋划园区未来发展,要加强与自治区空间规划、区域“三线一单”的协调和衔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原则,优化园区产业定位、产业结构和

13、发展规模,推动园区产业实现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项目位于苏银产业园产旺街东侧、佳禾路北侧,不属于重污染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符合严格入园项目环境准入。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引进项目须符合园区主导产业,项目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等均需达到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进一步优化园区能源结构,稳步提升清洁能源使用率。本项目为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类项目,不属于报告书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符合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进一步优化园区空间布局

14、,严禁不符合空间管控要求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快推进解决园区的环境问题,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采取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建立健全园区风险防范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组织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筹考虑园区内污染防治、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管理等事宜。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企业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本项目与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3 三线一单符合性一览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中的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一)“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1、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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