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司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教职工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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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徒司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教职工请假徒司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一、请假手续(一)教职工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因病或遇特殊情况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可请假。请假一般手续由个人申请,学校校长室审批。(二)凡需请病假一周及以上者必须附上病历卡和市级以上人民医院医生诊断及病休证明。二、病假期间工资待遇(一)病假全年累计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含国标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二)病假全年累计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不满10年,发给本人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不打折,下同)的90%。2.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基本工资全

2、额发放。(三)病假全年累计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不满10年,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2.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3.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四)教职工获得由人事部与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获得国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省级劳模,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放。(五)教职工病假期间待遇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三、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一)教职工一次性请事假10天以内的,每天扣薪标准为除生活补贴以外学校人均月基本工资(即国标工资、绩效

3、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下同)的三十分之一。(二)教职工一次性请事假超过10天或全年累计超过20天的,超过天数每天扣薪标准为除生活补贴以外学校人均月基本工资的二十分之一。(三)教职工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其个人的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或减发。四、带薪休假(一)年休假、探亲假:教职工已享受寒暑假,按规定不再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二)婚假:男22周岁、女20周岁1-3天;男25周岁、女23周岁晚婚的,可延长婚假10天。(三)产假:法定婚育90天(含产假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女满24周岁结婚的可增加1-30天,丈夫护理假3-7天。(四)丧假:教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直系亲属和

4、公婆、岳父母死亡均可给予1-3天的丧假,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五、有关事宜(一)病事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减办法按学校绩效工资方案处理。(二)教职工病事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其病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含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三)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期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职论处。旷职6天及以下的,每天扣薪标准为学校人均月基本工资的十分之一;旷职7天以上的扣发当月全部工资;旷职连续15天或全年累计30天的作自动离职论处,并按规定到市教育局办理自动离职手续或辞退手续。(四)本规定自实施绩效工资之日起执行。国家、省、市如有新规定出台,则以新规定为准。第 3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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