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方案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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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方案供借鉴仅供参考根据全省种粮农民直补资金发放工作视频会议以及县财政局、农业委员会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补贴政策目标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政策是一项重大惠农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调动广大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统筹兼顾20_年化肥、柴油、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对对农民种粮预计增支的影响,以及雪灾地区恢复生产等因素,保护好农民利益、稳定农民种粮收益,同时积极鼓励粮食主产区和广大农民多种粮,种优质粮,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二、补贴资金分配原则20_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分配继续将小麦

2、和稻谷作为农资综合直补的品种范围,并将其播种面积作为分配资金的主要依据,兼顾产量因素、磷酸二铵施用量和雪灾因素。同时充分考虑今年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以及其他因素,补贴资金一次性安排和拨付到位,一次性发放给农民。年底前如农资价格发生变动,不再补拨补贴资金。三、补贴资金分配主要依据和办法鉴于统计部门尚未公布我县20_年播种面积和产量,20_年春耕生产还未开始,县补贴资金分配依据按省方案执行,即统一按照20_年小麦、稻谷播种面积、产量及核定增长10%比例,核定分配经我镇的农资综合直补为1889941元(含县园艺场),分配原则上采取因素法分配到各乡镇及国有农场,其中,小麦、稻谷播种面积因素占60%

3、,产量因素占40%。镇对补贴资金主要采取整体种植面积和因素法相结合分配到各村及国有农场,其中,县托管单位_县园艺场按照因素法分配资金, 各村及燎原社区补贴资金均按照种植面积分配。根据_省财政厅20_年4月23日下午全省种粮农民直补资金发放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小麦以今年实际种植面积填报,水稻以20_年实际种植面积填报。水稻、小麦补贴在全镇采取同一标准,园艺场补贴标准根据县分配方案测算。对合武铁路、工业园区及其他征用、占用的土地应作适当调整,对土地已经征用且土地补偿资金已经补偿到农户手中的,应当调减,对土地已经征用但土地补偿资金没有补偿到农户手中的,对补贴面积在下一次补贴时调整。四、补贴资金落实到户

4、的办法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分解落实到每个农户以播种面积为依据,各村委会、县园艺场必须确保所有种粮农民(包括承包非计税土地的粮食生产者以及国有农场的粮食生产者)都能享受到农资综合直补,镇分配补贴资金依据的各村小麦、稻谷播种面积和产量数据,已包括非计税土地(如五保户耕地、无固定收益耕地、村集体土地、新开垦(复垦)土地及土地整理后新增加的面积,不包括农村常规的“橡皮”亩面积)以及驻我镇的国有农场_县园艺场小麦、稻谷播种面积和产量。各村在对农户分解落实补贴资金时,必须将承包非计税土地以及国有农场土地种植小麦、稻谷的粮食生产者一并纳入。属于集体或单位所有的种粮耕地,必须分解到直接承包土地的种粮人,否则不得给

5、予粮食综合直补。五、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各村民委员会、燎原社区、县园艺场应在将补贴资金分解落实到种粮农户和国有农场粮食生产者后,业务专管员要把每个农户的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通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式”专用存折直接发放到农户。严禁以任何理由将补贴资金顶抵任何费用,严禁扣压农民补贴专用存折,严禁单位或村干部集中领取补贴。依据_省财政厅20_年4月23日下午全省种粮农民直补资金发放工作视频会议以及_县财政局、农业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_县20_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方案的通知(财建20_44号)的要求,确保于4月底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六、妥善

6、处理土地转包和对外承包土地有关问题各村民委员会、燎原社区、县园艺场在处理因土地转包和对外承包土地而引起的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纠纷时,应遵循_省粮补办(粮补办20_1号)文件关于“妥善处理有关问题”的内容提要原则处理。内容如下:目前,因农民之间转包土地而引发的粮食补贴资金由谁领取的问题逐渐增多。对此,各地要本着依法行政,按政策办事的原则妥善处理,农民之间土地转包合同中对粮食直补资金由谁领取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没有合同约定的,必须要求双方协商补充签订书面协议后,再按照书面协议处理。以后农民如更改合同约定,应要求农民及时通知乡镇财政所。对单位或村集体将土地(包括村机动土地)承包给种粮农民

7、(包括种粮大户、国有农场和农垦企业土地粮食生产者、小麦和水稻良种良法示范户农民)耕种的,不论是否有合同约定以及合同如何约定,粮食直补资金一律由农民(或种粮大户、粮食生产者)领取,不得发放给单位或村集体。如合同约定与此规定不符,应要求双方在不影响既得利益的前提下,协商更改合同协议。七、认真宣传贯彻政策各村民委员会、燎原社区、县园艺场实行村(社区)主任、场长负责制,各村(社区)业务专管员要在村(社区)两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充分认识到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作,认真做好本村的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细则的制定和对广大农户造册发放工作。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认真向农民群众做好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务必使政策家喻户晓。同时自觉接受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县财政、县农委等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操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严禁将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顶抵农民应交纳或偿还的任何费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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