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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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华中师范大学2003 年 11 月前 言华中师范大学在恢复研究生教育后的 20 多年间,经过不断地探索与实践,已 经建立了一整套科学规范、切合本校实际的研究生教学及管理规章制度,各学科专业制订的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历经五次修订,日臻完善。为了适应 21 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对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的需要,我校本着优化学科结构、突出学科特色、提高办法效益、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原则,在原有的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第六次对全校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了修订,重新确定了各学科专业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拓宽专业口径,调整了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进一步规范了培养过程。这些工作无疑将对我校研究生教育今后

2、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由于时间仓促,培养方案的修订仍有不完善之处,如部分课程简介不完整、少量学科专业的课程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等。现将修订后的培养方案以单行本的形式印发、试用,在试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以书面的形式,于 2004 年 6 月以前报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以便进一步完善之后,于 2004 年 9 月结集出版。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工作的指导书,是各学科专业指导组合理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保证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完成。2003 年 11 月音乐学专业(39)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能够独立从事音乐理论研究、音乐演奏实践和高等

3、学校专业教学的高层次的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具有坚实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关于本研究方向的现状、历史和发展趋势;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音乐学科学研究、演奏实践和教学工作的能力。二、研究方向1、钢琴艺术研究2、声乐艺术研究3、音乐教学论4、中国音乐史5、中国音乐文献6、器乐演奏与教学(小提琴演奏艺术,扬琴演奏艺术)三、学习年限与学分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 3 年,总学分不得少于 36 学分。四、课程设置(一)学位课程(本专业各方向硕士生公共必修课,计 23 学分)课程编

4、号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开课学期任课教师0001 马列经典著作选读(文学) 54 3 1 李中一等0002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6 2 10003 第一外国语(含专业外语) 240 6 1、23901 音乐美学 54 4 3 江申申3902 音乐分析学 54 3 1 鼓志敏3903 近现代欧洲音乐史文献研读 54 3 2 田可文3904 中外近现代音乐史论 36 2 3 陈 永(二)指定选修课程(按研究方向设置)研究方向课程编号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开课学期任课教师3905 钢琴演奏艺术 72 4 1、2张昌年吴晓娜等3906 钢琴音乐文献研读 36 2 2张昌年吴晓娜等3907 钢琴教材研

5、究 54 3 3张昌年吴晓娜等钢琴艺术研究3908 钢琴教学研究 54 3 4张昌年吴晓娜等3909 声乐演唱艺术研究 72 4 1、2韩勋国田晓宝彭晓玲等3910 声乐教学研究 54 3 2韩勋国田晓宝彭晓玲等3911 声乐艺术流派研究 54 3 3韩勋国田晓宝彭晓玲声乐艺术研究3912 声乐文献研读 36 2 4韩勋国田晓宝彭晓玲中国 3918 中国音乐文献学 36 2 1 李方元3919 中国古代音乐史学概论 26 2 2 陈 永3920 音乐文论选读 72 4 3、4 李方元音乐史3921 中国音乐史专题研究 72 4 5、6 李方元3918 中国音乐文献学 36 2 1 李方元391

6、9 中国古代音乐史学概论 36 2 2 陈 永3922 中国音乐文献选读 72 4 3、4 李方元中国音乐文献学 3923 中国音乐文献专题研究 72 4 5、6 李方元3924 小提琴演奏艺术 72 4 1、2 彭淑芝3925 小提琴教学法 36 2 3 梁 圻3926 室内乐 54 3 5彭淑芝、李圻3927 乐队排练 36 2 1 岳伟强3928 小提琴演奏 36 2 5彭淑芝、李果3929 扬琴演奏艺术研究 72 4 1、2 周志凤3930 扬琴教学法研究 36 2 3 周志凤3931 扬琴音乐文献及历史研究 36 2 2 周志凤器乐演奏与教学3932中国扬琴音乐的流派及其作品风格研究

7、36 2 2周志凤甘永康(三)任意选修课程课程编号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任课教师3933 小提琴演奏教学 72 4 3、4 鼓淑芝3934 小提琴文献研读 36 2 2 彭淑芝3935 声乐艺术学基础 72 4 3、4 韩勋国田晓宝彭晓玲等3936 钢琴演奏技法 72 4 3、4 张昌年吴晓娜等3937 钢琴即兴伴奏配弹 36 2 4 谭述晔3938 中国音乐教育史 36 2 4 林能杰3939 钢琴艺术发展史 36 2 2 黄任歌3940 民族音乐学 36 2 1 袁善琦林能杰3941 合唱指挥法 36 2 1 田晓宝3942 中国音乐史 36 2 2 陈 永3943 音乐学概论 3

8、6 2 2 李方元3944 扬琴重奏、合奏、协奏艺术研究 54 3 2 朱步熹五、教学实践本专业教学实践以本、专科学生为对象,通过教学第一线的实践工作,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教学能力。教学实践的主要形式有:1、讲授本、专科生课程的某个章节或某个专题;2、协助主讲教师辅导、答疑或评改作用;3、主持课堂讨论;4、指导论文写作待。教学实践安排在第 4 学期,时间为 4 周,应至少完成 8 课时或相当此工作量的教学工作。成绩合格者计 2 学分。入校前曾在高校任教并有一年以上教龄者,可以免除教学实践。六、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培养硕士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的重要环节。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进行调查研究的主要形式有:1、

9、收集、整理研究资料;2、参加相关的学术会议;3、学术访问等。根据本专业的特点,调查研究尤须突出科研资料的查找、收集、整理和索引工作。具体实施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调查研究工作应安排在第 4 或第 5 个学期,即完成硕士论文前进行,累积时间为 4 周。调研工作前须在导师的指导下拟定调查计划;调研结束后硕士研究生须写出调研报告,并由导师评定成绩。七、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要求1、本专业硕士生在校期间应至少完成 4 篇课程论文,2 篇学年论文。其中应至少有 2 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2、本专业硕士生学位论文应在第 4 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订出学位论文

10、写作计划。3、本专业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学术水平的要求为:(1)论文选题要有一不定期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同时又是研究生本人在学习和研究中有较深入的了解和思考的问题;论文选题应与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紧密结合。(2)本专业硕士生的论文选题应结合本学科发展的特点与优势,形成系列化。学科与导师应通过本学科、本方向硕士生的论文写作,推动和深化某一领域、某一课题或某一问题的解决。(3)硕士生论文应在理论上有新见解,或在资料的占有分析上有新发展。论文应能反映作者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坚实的理论基础。硕士论文应达到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水平。(4)硕士论文如有任何形式的抄袭现象,立即取消抄袭者当年的答辩资格。

11、八、培养方式与方法本专业采取导师个别指导与专业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培养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实行理论联系实际、统一要求和因材施教相结合的教学原则。培养工作实行三个结合,即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结合、课程讲授与自学讨论结合、知识积累与思维训练结合。鼓励硕士生在学好专业基础知识更的前提下拓宽视野、勇于创新,进行跨学科的学习和研究。强调学以致用,强化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指导教师要注意教书育人,充分调动硕士生的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做到教学相长。九、其它1、凡以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录取的硕士生,均须补修本科学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至少 3 门。并且考试须与本科生同堂同卷。不计学分。2、本专业硕士生必须认真阅读“本专业

12、硕士生必读书目”所规定的书籍,并做好笔记;导师必须定期检查硕士生的阅读笔记,并根据其笔记,评定成绩。3、本专业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至少参加 3 次学术活动(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学术会议等) ,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 。学业结束前,由导师对其进行考评。4、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项目均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方式、成绩评定标准以及有关要求,按华中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考核及成绩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5、每位硕士生必须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人实际,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制订出个人培养(学习)计划经导师和专业指导组组长审定后,报院、系、所和研究生处备案。6、本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完成与否,是审定本专业硕士生能否毕业和授予学位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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