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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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学无止境页码:第3页 共3页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工作总结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的指示精神,深入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切实发挥了民政工作实效。 一、发挥低保兜底作用,兜住困难群众“贫困线” 一是成立低保兜底工作专班,形成工作机制,县、乡、村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使政策法规落地见效;二是推动落实“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加强与扶贫部门衔接,推动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的衔接,2021年全面实现农村低保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高于国家扶贫

2、线,全县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2970户11121人,2021年至今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亿1850万元。三是分类施保,兜住收入水平,按照低保对象收入水平的不同实行分类施保,到2021年分类施保标准达到一类每人每月300元,二类每人每月223元;三类每人每月190元。 二、突出特困人员供养,逐步形成养老“服务网” 一是实施统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目前全县共有城乡特困人员766名,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执行,农村特困保障标准已达到每人每月767元;二是投资近2000万元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实施适老化改造,改善养老机构环境,提高生活水平;

3、三是提升养老质量,实施居家养老、高龄津贴发放等项目,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三、关心关爱特殊群体,铺设帮贫扶弱“爱心路” 一是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二级50元,全县享受补助的残疾人达2700人。二是实现机构养育孤儿和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提高到1400元/月和900元/月,惠及全县94名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都纳入了政策保障范围。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乡镇设立了儿童督导员、村(社区)设立了儿童福利主任;开展“爱心帮扶”活动,落实领导干部

4、与孤儿“一对一”结对帮扶。 四、及时救助困难人员,搭建送暖解困“幸福桥” 一是扎实开展护送返乡、寒冬送温暖等人服务常态化工作,近三年年均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上百人次。二是对因灾、因病、因疫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实行临时救助,三年来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50余万元。 五、强化资金监管,确保惠农补贴“安全性” 一是全面深入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监督管理,使资金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二是实现惠农惠民资金发放“一卡通”全覆盖,做到及时足额兑现资金。三是建立奖惩约谈机制,对基层基础数据收集准确及时的给予奖励,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资金发放不准确的进行约谈。 六、抓创新提亮点、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一是分类施保,按类救助。分类施保,兜住收入水平,按照低保对象收入水平的不同实行分类施保,到2021年分类施保标准达到一类每人每月300元,二类每人每月223元,三类每人每月190元。二是精准识残,保障权益。送服务到家门口,配合残联、县医院等部门进村入户,免费为行动不便、卧床不起、无法行走和自理能力差的残疾人开展评残工作,对符合条件对象及时对象残疾人补贴政策。三是健全制度,防止返贫。健全完善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和政策精准滴灌,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得到实效。 第 3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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