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待郭德纲徒弟打人事件应本着公共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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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看待郭德纲徒弟打人事件应本着公共精神本期撰稿人秦平这几天,由艺人郭德纲被指侵占小区绿地引发的北京电视台娱乐栏目记者被其徒弟殴打事件成了热门的公共话题。记者被打本来与郭德纲本人无关,但由于其在演出中和博客上高调支持徒弟的行为而导致舆论的炮口一致指向了郭德纲。面对舆论的批评,“钢丝”们坚定地站在了郭德纲一边,在网上展开了“挺郭派”和“倒郭派”的口水大战。人们喜欢郭德纲没有问题,但凡事总要讲个理吧,特别是在法治社会尤其要讲“法理”。郭德纲和北京台的矛盾升级,双方都提出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北京台的理由明摆着,谁都否认不了,人被打了;郭德纲的理由则是记者“私闯民宅”,“钢丝”和一些网友们也是抓住了这

2、个理,但是从法律上说“私闯民宅”这个问题要比打人复杂得多。所谓“私闯民宅”是通俗的讲法,我国法律没有这一条。我国宪法第 39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也就是说住宅权是我国公民一项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 15 日以下拘留、200 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但是由于侵入他人住宅的情况非常复杂,所以要构成此罪必须有证据证明侵入者在主观上有故意,在客观上是非法侵入,而且必须有严重危害他人住宅的情节,且经要求和教育仍不退出才成立。1986 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就此罪的构成条件专门发了司法解释。另

3、一方面,我国对于防卫权的规定也是相当严格的,郭德纲徒弟的行为是否是防卫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法律是讲证据的,要想证明记者是非法闯入,并得到法院的确认需要经过严密的司法逻辑论证,肯定不是说说那么简单。从记者这一方来说,公众的知情权是采访权的保证,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从法理上来讲,记者都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政府、国家机关接受采访。即使是面对所谓私人领地,只要是出于公共利益,为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而履行的职务行为,也完全可以堂堂正正地采访,而且其采访权的履行理所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在这一事件当中,郭德纲被指侵犯公共绿地,这一问题如果属实,起码在道德层面上应当受到批评和谴责;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则可能触及法律的

4、红线。对这样的问题,记者进行采访完全正当,其采访权理应受到保护。郭德纲强硬“护犊子”的态度让很多人不解,指其为无赖、匪气。这涉及到在法治社会人们需要以什么样的规则来认识问题。也许在江湖规则中郭德纲称得上“义气”。但问题在于我们现在的时代早已不是恩怨江湖的时代了,不能说因为相声退回了小剧场,退到了天桥去摆地摊,时代就倒退了。我们这个时代遵循的不是江湖规则,而是公共理性下的法律规则。公共理性不是以2个人的、集团的利益作为判断是非善恶的标准,而是本着公共利益、公共价值和公共精神,它体现的是公共之善和根本的正义。而公共理性正是法律的正当性基础。如果郭德纲在我们这个时代不能以公共理性和法治的精神去思考问

5、题,判断是非,那他肯定就错了。事实上,就该事件而言,从郭德纲被指侵占公共绿地,到由此引发的其徒弟打人事件,早就超出了单纯的名人八卦范畴,进入了法律的视野,这不是一句“这事要不发生在郭德纲身上就不算事”可以轻轻带过的。普通人与名人都要受法律的约束,名人更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弘扬法治的精神。事情到了这一步,依然有很多“钢丝”和网友在力挺郭德纲,这显然不是理性的表现。我们努力建设法治社会,而法治社会的基础就是成熟理性的公民社会,公民社会需要每个公民都能本着道德感、责任感和公共精神,依法作出理性的判断,如果是非被扭曲成了个人的好恶,法治又从何谈起。把维护正当权益的小区业主斥为“穷人”,

6、把打人者称为“民族英雄”,这既是在挑战道德的底线,也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涵盖了维护稳定工作的方方面面,涉及决策、政策、改革、工程建设、民生建设等宽泛领域,创造性地制定了稳定风险评价体系,较为系统、科学、全面地解决了当前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构建和谐工作中面临的难题和困惑,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强,是抓稳定、促发展、构和谐的治本之策。遂宁几年的实践证明,推行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解决了少数领导和部门科学发展的观念问题,牢固树立了“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和谐是第一目标”的意识,克服了抓改革发展与抓稳定“两张皮”和以牺牲稳定为代价追求所谓“发展”的倾向。具体来讲,通过实

7、施稳定风险评估,增强了维稳工作的前瞻性,提高了预测、提示、规避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促进了科学民主决策,减少了因决策失误带来的稳定风险;保证了重大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了和谐拆迁、和谐建设。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失地农民就业、社会保障、政策调整等涉及群众的利益性矛盾,通过稳定风险评估,得到了妥善解决。近三年来经评估后实施的 300 余项重大事项,无一件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统计是“社会的温度计”。但近年来,因百姓的切身感受与统计数据之间的差异,导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有关数据屡遭质疑。一位基层统计局统计人员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他们是“又不能说实话,又不能不说实话,只能尽量贴近实际,找

8、理由来说明这个数字是可靠的,贴近实际的”。3权威统计专家认为,其中既有统计方法的原因,也有数据来源造假的原因,更在于统计法是一部软法,导致实践中不能认定统计数据为假,进而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国家统计局 2 月 25 日公布的2009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9 年中国 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 1.5%。相比之下,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公布的 2009 年房价涨幅 24%以及国土部下属的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全国城市地价监测组公布的住宅价格上涨 25.1%,更贴近公众的感受。1.5%、24%、25.1%,都是权威部分发布的数据,哪一个是真的?法治周末记者 戴蕾蕾 发自北京近

9、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 2010 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数据。上半年国民生产总值(GDP)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了 11.1%;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了 2.6%,其中 6 月份上涨了 2.9%。数据刚一公布,就招致网民议论纷纷。一名网友在博客中写道:“去年我花两元钱吃 4 个苹果,现在花 4 元钱吃两个苹果,生活质量下降了 1 倍,GDP 却增长了 1 倍这就是 CPI、GDP 与普通百姓之间的真实关系。”事实上,网民对官方统计数据的质疑并不止于此。因百姓的切身感受与统计数据之间的差异,诸如“被统计”、“被增长”、“被富裕”等诸多“被”字头的话语,纷纷在官方统计数字公布之后出

10、现。“统计相当于号脉。”中国科学院社会与经济行为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二平说,“号脉是为了发现问题,进而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然而,不科学、不准确的统计数据就像失修的“马钉”,差之毫厘,可能带来谬之千里的决策结果。统计数据被指“虚假”CPI、工资、房价等等,这些都是牵动百姓神经的数据。网民最近一次跟国家统计局叫板,就缘自今年 5 月份蔬菜价格“发烧”。当时,国家统计局发布上月统计数据显示,全国 CPI 环比上涨 0.2%,同比上涨 2.8%。在大蒜价格暴涨的情况下,这样一个与公众感受“大相径庭”的 CPI 数据,让人无法接受。4针对质疑,国家统计局城市司副司长庞晓林公开回应说,CPI 是一个总体指标

11、,反映的是价格总水平,是八大类商品加权计算后的综合平均数,其中既包括上涨的品种,也包括了下跌的品种。面对持续高涨的物价,国家统计局的解释,并不能有效消弭网民的质疑。同样的情形,今年 2 月也发生过一次。国家统计局 2 月 25 日公布的2009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9 年中国 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 1.5%。该数据一经公布,立即引来如潮水般的议论,一度被认为这是最严重“失真”的数据。相比之下,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公布的 2009 年房价涨幅 24%以及国土部下属的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全国城市地价监测组公布的住宅价格上涨 25.1%,更贴近公众的感受。1.5%、2

12、4%、25.1%,都是权威部门发布的数据,哪一个是真的?国家统计局对此回应称:房价上涨“1.5%”是全年的平均涨幅,2009 年我国房地产价格呈现前低后高的走势,年初惨淡,年尾红火,综合全年涨幅并不是很高。而更早之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 2009 年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 14638 元,同比增长 12.9%的数据,被网民冠以工资“被增长”。“大家对有些统计数字的质疑,涉及到公众对统计的了解程度。”我国权威的统计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教授金勇进对法治周末记者解释说,“物价是一个平均值,每一件商品价格后面还有一个权数,是一个加权平均值。房价也是平均值,它综合考虑房地产类型、区域

13、、地段、结构等统计口径的一致性,按照不同类型的房地产的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当年的房地产价格同比数据。”金勇进说:“工资也是平均值。纵向上分时间,横向上分行业,有的行业工资涨得很厉害,但有的行业工资不但没涨还减少了。很多时候个人的感受只是事物的一个侧面。”“长期以来,主要以平均数统计为代表,在个体之间差异性很小的时候平均数代表性很强,现在个体差异扩大,平均数的缺陷就暴露出来,公布平均数数据时又缺少对特定因素的相关解释。”业内人士曾表示,官方统计只公布一个平均数,很难把实际中的差异化反映出来。少数地方政府“编”数据公众感受与统计数据“大相径庭”,不仅仅是“被平均”的问题。“这里面还有一个数据源的问题

14、。”金勇进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数据源出问题,即使统计方法是正确的,结果也会出现偏差。”5数据源的问题,并非空穴来风。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在近期全国实时价格应急监测调查业务培训班上表示,一些物价局工作人员不到农产品和集贸市场去调查产品具体价格,而是根据之前的数据或者媒体提供的数据坐在办公室里进行估计、编造数据,导致一些产品价格不准确,实时价格未能正常反映,影响有关部门决策。“比如说房屋销售价格上涨 1.5%这个数据,在采集过程中,这是由房地产企业填报的数据。不论是统计人员调查还是其他人员提供,或者申报者自己报的数据,这个数据本身是有问题的。”金勇进说,“在房价方面,调查员就应该去现场看

15、房子销售价格。”除去房价指数、CPI,备受质疑的还有地方 GDP。2000 年至 2008 年,各省份核算的 GDP 增长平均数,比国家统计局核算的全国数高,且差距呈逐年扩大趋势。7 月 2 日之前公布的 2009 年全国 GDP 增幅为 8.7%(7 月 2 日,国家统计局将此数据修改为 9.1%),但各省区市 GDP 总量加起来,其增速比 8.7%要高得多。对此,金勇进认为,“这是社会因素。这个错不应该记到统计部门头上。我国政府统计数据采用的是逐级汇总的方法,县市省中央。当地政府的领导对 GDP 过于关心”。一位基层统计局统计人员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他们是“又不能说实话,又不能不说实话,只

16、能尽量贴近实际,找理由来说明这个数字是可靠的,贴近实际的”。据了解,核算 GDP 所需的基础数据相当多,仅国家统计局报表中就有 3000 多个指标与 GDP 核算有关。进行大面积调查时,如果有一部分数据不真实,将直接导致 GDP 数据失真。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曾指出,近年来,GDP 被广泛用于各种形式的政绩考核,致使少数地方政府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传统指标难以说清新问题同样被广泛质疑的还有失业率。被称为“新世纪以来中国经济最困难一年”的 2009 年,中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 4.3%;经济过热的 2007 年,失业率为 4%。2002 年以来的中国统计年鉴中数据显示,中国的失业率一直维持在 4%左右。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曾表示,目前政府计算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子是登记的城镇失业人数,分母是城镇从业的人数与登记失业人数之和;而在城镇从业人员中,不包括农村劳动力。6“这个登记失业率统计把非户籍人口排除在外,同时也不掌握未主动登记的失业人口。”金勇进告诉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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