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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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一章总 论错误!未定义书签。一、项目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二、编制的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和研究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错误!未定义书签。一、项目的重要意义错误!未定义书签。二、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错误!未定义书签。一、需求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二、 主要建设规模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 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错误!未定义书签。一、项目选址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建设条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 项目建设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一、指导思想和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建设工程方案错

2、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 环境影响及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一、 项目选址环境现状错误!未定义书签。二、 项目建设与运营对环境的影响错误!未定义书签。三、环境保护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四、环境评价结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 节 能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节能的原则和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二、节电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三、节水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建筑节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 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错误!未定义书签。一、不安全因素及影响程度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有害物质种类及危害性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三、 安全设施错误!未定义书签。四、 消防设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 采购和招标错误!未定

3、义书签。一、招标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招标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三、招标方式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项目实施进度及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一、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错误!未定义书签。二、项目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三、资金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错误!未定义书签。一、 投资估算错误!未定义书签。二、资金筹措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三章社会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增加*州公安消防部队的作战能力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四章 评价结论与建议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评价结论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建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总 论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2、建设

4、业主: 民政局3、法人代表:4、项目建设性质:新建5、拟建地点:某新城开发区6、建设规模与目标本项目占地面积 3376.43 平方米(5.06 亩),建筑面积共计 2000平方米。其中:儿童生活用房910 平方米、教育和技能培训用房 230 平方米、康复用房210 平方米,医务用房135 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200 平方米,附属用房 315 平方米等儿童福利设施及必须配套的绿化、操场和围墙等附属工程设施。福利院设置 100 个床位,入住孤残儿童宿舍楼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 10 平方米(含卫生间等)。项目建成后可满足*州 100 个孤残儿童、弃婴的供养、学习和康复。7、主要建设条件(1)项目建设符

5、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发改办社会2007 76 号文件、*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州民政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建设用地为国有土地,在政府安排划拨的3376.43 平方米(5.06 亩)内规划建设。(3)项目建设地水、电、交通等建设条件较好。所有这些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较好的依托条件。 8、项目投入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 420.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318.17 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 35.06 万元;其他费用 36.31 万元;预备费 31.16 万元。由以下渠道筹措:申请国家民政部无偿补助资金 240 万元,占总投资的 57.05;

6、省民政厅补助资金 60 万元,占总投资的 14.26;*州政府自筹 120.7万元,占总投资的 28.69。项目建成后,可为 100 名孤儿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 为促进*州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重要保障。9、问题与建议该项目建设是*州第一家新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过程中,将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州是国家重点扶持开发的贫困州,由于财政收入十分困难,资金投入有限,*州人民政府在土地资源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划拨土地 5.06 亩。经预算,项目建设缺口资金 300 万元,需要上级给予补助。由于特定的地理环境制约,该项目建成后,建设规模有限,只能解决 100 名孤儿和弃婴的安置、

7、养育,难于满足全州 980 多名孤儿和社会弃婴的需求,还有待不断提高服务范围、规模和质量。二、编制的依据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发改办社会200776 号文件2.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3.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4.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5.“全国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计划”实施方案6.云南省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建设指导意见7.*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8.*州民政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9.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10.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法规等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和研究范围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本研究遵循因地制宜、兼顾全面、统一管理、

8、相互协调、讲求实效、规范合理、功能齐备、配套齐全的基本原则,确保为收容的孤儿、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优质服务。2、可行性研究工作的范围按照可行性研究深度,本研究工作范围主要包括:项目背景及需求分析,项目建设规模,场址及建设条件,建筑方案初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社会效益评价,研究结论及建议。第二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一、项目的重要意义孤残儿童福利事业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新中国成立四十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州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孤残儿童福利事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州孤残儿童福利事业目前

9、仍存在着福利院数量少,规模小,床位严重不足,收养能力低;生活标准低,医疗、康复、教育比较困难;基础设施差;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等困难和问题。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研究孤儿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6 54 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 2010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的“切实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和优抚救济对象的合法权益”和“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社区服务,加强福利设施建设”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发展*州孤残儿童福利事业, 建设*州儿童福利院是为了进一步解决*州孤残儿童、弃婴的供养和康复,以及流浪儿童留守等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10、项目的建设将有效地维护孤残儿童、弃婴的基本权益,为促进全州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二、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州是一个集高山、峡谷、贫困、宗教、民族为一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辖四县 29 个乡(镇),有 258 个村(居)委会,总人口 50 万人,经调查统计,全州有孤残儿童 980 人。近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重视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关心下,*州的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开始启动,新建了*县社会福利院,福利机构从无到有,2005 年* 县社会综合福利院的建成,为保障孤残儿童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11、。但是,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制约,我州财政十分困难,对福利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福利机构建设起步较晚,目前,全州只有*县建有一个县级社会综合福利院,而兰坪、福贡、贡山三县至今仍没有福利机构,且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县社会综合福利院,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存在设施不健全、功能不完善、居住条件差等问题,难以满足孤残儿童在生活、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改扩建。随着*州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发展,建设项目不断增加,另外因自然灾害、贫穷、交通事故等多种原因,造成*州孤儿、弃婴、流浪未成年儿童等人员逐年增多。根据 2008 年年初调查统计,全州有孤残儿童 980

12、 人需要集中安置、养护。为了加快*州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州委、州政府和省民政厅十分关心并给予大力支持,在州发改委及有关部门的帮助、协调下,*州儿童福利院已被省民政厅、省发改委列入2009年建设规划。目前, 通过调查、收集、分析相关资料,在征求相关单位及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对*州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进行了深入细致研究和论证,并着手编制*州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州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论证。该项目建成后,将可为*州的 100 个孤残儿童提供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生活、学习、康复场所,有效缓解*州孤残儿童集中收养的压力,对于进一步完善 *州儿童福利机构设施,推动 * 州儿童

13、福利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地区社会稳定,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等,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第三章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一、需求分析*州是云南省傈僳族、独龙族等少数民族聚居的欠发达边疆地区, 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缓慢,全州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更是相对滞后,据不完全统计,2009 年底全州共有孤残儿童 980人,其中:残疾儿童 264 人,在校就读的 716 人,孤残儿童的分布状况为:*县 147 人,福贡县 538 人,贡山县 81 人,兰坪县 214 人。共计分散供养 953 人,集中供养 27 人。从近年全州孤残儿童增长的趋势看,2007年底全州共有孤残儿

14、童939人,2009底增加至980人,年增长率近5%,其孤残儿童的增加呈快速增长的趋势。形成孤残儿童不断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家庭男主人因病或其他原因死亡,女主人无法承担家庭负担而外出,造成事实上的孤儿增加。如福贡县这方面的问题反映就比较突出, 全县总人口 8 万多人,孤儿就达 538 人; 另一方面,随着 * 州经济建设的加快和建设项目的实施,流动人口大幅度增加,由于未婚生育和无力供养等原因而产生弃婴现象也比较突出。进入“十一五”期间,虽然党和国家给予 * 州社会福利事业高度的关心和支持,并要求 * 州每个县新建成 1 所集儿童福利、养老、流浪未成人救助为一体的社会综合社会福利机构,州级

15、新建 1 所儿童福利院和 1 所流浪未成人救助保护中心。但由于* 州财政十分困难,经济基础十分薄弱,福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仅于 2005 年由* 县政府无偿将原来的旧办公楼划拨给县民政局改建成 1 所综合福利院即 * 县社会综合福利院,收养的孤残儿童也中只有 27 人。该福利院因规模有限, 而且内部设施、设备不齐备, 加之运行经费不足, 仅就* 县内的孤残儿童、社会弃婴的安置、养护、康复等都难以满足,对于全州需要入院集中供养的 900 多名社会弃婴、孤残儿童,更是杯水车薪, 远远不能满足 *州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需求。* 州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要求和内地相比差距较远,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严重滞后,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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