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写本《俗务要名林》字词笺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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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敦煌写本俗务要名林字词笺释(一)张小艳(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200433)俗务要名林 ,顾名思义,就是将日常生活中通俗常用的语词汇聚成“林” ,便于人们翻检查用。敦煌文献中,可以确认为俗务要名林且保存较为完好的写卷有P.2609、S.617 两卷。P.2609,首缺尾完,尾题“俗务要名林一卷” 。S.617,首尾俱缺,存 215 行,从第 74 行起,内容与 P.2609 相同,故知其亦为“俗务要名林” 。从内容及体例看,该写本其实是一部分类辑录当时日常用语并加以注释的通俗字书。其中所收语词按义类分部,并标明部类,如田农部、养蚕及机杼部、女工部、彩帛及绢布部、珍宝部、香部、彩色

2、部、数部、度部、量部、秤部、市部、菓子部、菜蔬部、酒部、肉食部、饮食部、聚会部、杂畜部、兽部、鸟部、虫部、鱼鳖部、木部、竹部、车部、火部、水部等。部内每条语词下或标反切,或注直音,有的还兼注词义。 “书中多俗字,往往不见于通常的字书和韵书,这同写书目的为俗务要名而作,应是一致的。所以,它无疑是唐代社会,尤其是敦煌地区的社会生活的写真,可以从中考见当时的语言情况和社会情况。 ”1作 为 一 部 专 门 收 录 唐 代 日 用 俗 语 的 字 书 , 俗 务 要 名 林 中 的 语 词 真 实 地 反 映 了 唐 代 社 会生 活 的 大 致 面 貌 , 是 人 们 研 究 当 时 语 言 文 字

3、 及 社 会 民 俗 的 不 可 多 得 的 宝 贵 材 料 。 2因 此 , 自敦 煌 文 献 发 现 以 来 , 该 写 本 即 引 起 了 国 内 外 学 者 的 热 切 关 注 。 1925 年 刘 复 敦 煌 掇 琐 第 三辑 首 次 刊 布 了 P.2609 的 录 文 ; 31976 年 日 本 学 者 庆 谷 寿 信 重 新 校 录 写 本 , 整 理 成 敦 煌 出 土 俗 务 要 名 林 ( 资 料 篇 ) ( 下 简 称 庆 谷 文 ) , 1978 年 庆 谷 氏 又 著 俗 务 要 名 林 反 切 声韵 考 , 着 重 考 察 其 中 反 切 体 现 的 语 音 特

4、点 ; 41993 年 朱 凤 玉 敦 煌 写 本 俗 务 要 名 林 研 究 对 写 本 的 性 质 、 体 式 、 时 代 及 与 后 代 同 类 字 书 的 关 系 等 进 行 了 综 合 的 研 究 ; 51996 年 洪 艺 芳 论 俗 务 要 名 林 所 反 映 的 唐 代 西 北 方 音 对 写 本 中 的 注 音 资 料 进 行 了 详 尽 的 考 察 , 发 现其 中 不 少 材 料 反 映 了 唐 代 西 北 方 音 的 特 色 。 6同 年 , 张 金 泉 、 许 建 平 在 敦 煌音义汇考 (下简称汇考 )中,对 S.617、P.2609 等写卷中出现的俗写误字进行了校

5、勘,并解释了其中注音资料反映出来的一些特殊的语音现象。 7限于体例,该书未对写本作完整的录文。1997年陈璟慧撰著的敦煌写本俗务要名林研究 (下简称陈文) ,是当时相关研究中最为全面的论著。文中对有关的写卷进行了叙录,探讨了写本的性质、体例、编者、年代,还作了录文和校笺,惜其校笺仅刊布了一小部分。 82003 年郝春文主编的英藏敦煌社会历史文献释录第三卷(下简称释录 )对 S.617 写本进行了校录。 9书中较多地参考了汇考的校勘成果,所以能做到后出转精,但也仍有不少疏失之处。随后姚永铭即撰俗务要名林补校 (下简称姚文) ,对释录中误录、失校、误校之处多有补正。 101 姜亮夫敦煌学概论 ,北

6、京出版社,2004 年,75 页。2 具体的论述参周祖谟敦煌唐写本字书叙录中相关的介绍。该文载 敦 煌 语 言 文 学 研 究 , 北 京 大 学 出版 社 , 1988 年 ;又周祖谟语言学论文集 ,商务印书馆,2001 年。3 刘复编敦煌掇琐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刻本,1925 年;又收入敦煌丛刊初集第 15 册,台北新文丰出版有限公司,1985 年。4 庆谷寿信敦煌出土俗务要名林 (资料篇) , 东京都立大学人文学报第 112 号,1976 年;俗务要名林反切声韵考,东京都立大学人文学报第 128 号,1978 年。5 朱 凤 玉 敦 煌 写 本 俗 务 要 名 林 研 究 , 第

7、 二 届 国 际 唐 代 学 术 会 议 论 文 集 , 台 北 文 津 出 版 社 , 1993 年 。6 洪 艺 芳 论 俗 务 要 名 林 所 反 映 的 唐 代 西 北 方 音 , 庆祝潘石禅先生九秩华诞敦煌学特刊 ,台北文津出版社,1996 年。7 张金泉、许建平敦煌音义汇考 ,杭州大学出版社,1996 年。8 陈璟慧敦煌写本俗务要名林研究 ,杭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997 年。9 郝春文主编英藏敦煌社会历史文献释录第三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年。2回顾以往的成果,不难发现:前辈学人对俗务要名林已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的校录与研究。然而,由于它是一本“俗”字书,收录的是日常生

8、活中惯用的“俗”语,记录的是时人口头常说的“俗”音,藉以抄写的又是当时通行的“俗”字,而且抄手笔下还不时地出现一些讹误字。所以,前人的释录与校笺中仍不可避免地存有一些疏误,写本中也还有不少俗字俗词须做进一步的笺证与释读。笔者曾在“敦煌文献选读”的课上与同学们一起研读俗务要名林 ,学习期间,重新对写本进行了校录。每有疑惑,即多方查证;偶有所得,遂辑成此文。全文较长,这是其中的第一部分。文中条目的先后按原书顺序排列。1 策之别名,物产反。【笺释】 汇考(659 页)指出:“物产反”乃“初产反”之讹,是。姚文(48 页)引大量文献论证“ 字义为炙肉 ,与策之别名义不相属” ,所言甚为允当。然其下文又

9、云:“此字字头日本庆谷寿信录作 (册之俗字) 。 产字原卷模糊,庆谷氏录作 ,释作 戹 ,当是。 ”窃以为庆谷氏的录文与释读都未必是。首先,字头原卷作“ ”,乃“丳 ”的手写形式,与“ ”有别。其次,义类上,与 “丳”同部之字都属于器物类,如“罐、 、桶、扫帚、簸箕、筐、篮笼、筛 ”等,根据写本语词按“义类分部”的编写原则,我们以为其字头当是指串肉烧烤的“丳” ,而不可能是表简策的“ ”。再次,反切下字“产”原卷作“ ”,是“产”的俗体。敦煌籍帐文书中, “产”即写作此形,如P.2032 V净土寺食物等品入破历:“面三斗,油一升,义员新妇 时与用。 ”是其证。且“初产反”的注音,与广韵中“丳”

10、的切语“初限切”音同。由此看来,原卷字头当作“丳” 。庆谷氏之所以将“丳”录作“ ”,或是为了牵合词义“策之别名”的缘故;而把“ ”释读为“戹” ,应是为了达到与字头“ ”的读音密合的目的。殊不知,这样的录文与校读虽然实现了“ ”字形、音、义三要素的完全统一,但却被逐出了原属“器用”的部类,而且还是以牺牲原卷字形为代价的。那么,我们又当如何解释“丳”与“策之别名”义不相属的问题呢?或许, 俗务要名林原书中, “丳”下的释义本作“炙肉丳” (或类似之义) ,只因抄手也像庆谷氏一样,误将“丳”看成了与之形似的“ ”,便不得不改用“策之别名”以释之,然抄改未尽,又照抄了原书的反切,于是便在写卷中留下

11、了“丳”字形音与义不相属的印迹,令后人百思不得其解。2 箒上音 ,之酉。【笺释】 “ 箒” , 释录 (368 页)作“冻箒” ,不确。姚文( 48-49 页)云:原卷“冻”作“涷” ,疑为“湅”字之俗讹。 集韵霰韵:“湅, 说文:也。 ”现代吴方言中有“筅箒”一词,指用细竹丝扎成的刷锅用具,或与“湅箒”为一物。姚氏所疑极是。字形上,原卷“ ”就是“湅(lin) ”的手写俗书,其中间两点连笔成一横便写作“ ”,与表示暴雨或水名的“涷(dn) ”讹混了。词义上, 说文解字水部:“湅,也。 ”同部:“汏,淅也。,浙(淅)也。淅,汏米也。 ”说文对“汏、淅”的释义采用的是同义互训的方式,说明这三个字

12、都有“洗”的意思。而“湅” ,以“”释之,其义亦当相近,然则“湅箒”似指某种洗刷用具。那么,它究竟属于哪一类洗刷器具呢?同一部类中,与“湅箒”义类相属的两条是“枛 (笊篱) ”和“箄(箅,甑箅也) ”,二者皆属炊事器具。或许, “湅箒”是指专用于炊事的洗刷用具,这可从“箲”字的训释中得到证明。 广韵铣韵:“箲,洗帚,饭具。 ”宋戴侗六书故卷二三“植10 姚永铭俗务要名林补校 , 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简报2005 年第 3 期。3物三”:“箲,析竹为帚以洗也。 ”“箲”训“洗帚” ,当获义于“洗” ,因析竹为之,故字从竹;又因与做饭有关,故类属“饭具” ,然则“箲”即今所谓“洗锅扫、刷把” 1

13、1之类,指专用于炊事的洗刷器具。可见, “箲”的词义表达与“湅箒”完全相同:“箲”者,洗帚也, “洗”与“湅”义同;“帚”即“箒” 。且二者的意义类属也很相近,一属饭具,一属炊事器具。或者说, “湅箒”就是“箲” ,唯一的不同就是其表达词义的方式有别:“湅箒”是以偏正结构的双音词来传达“箲”通过字形显示出来的词义,这应是单音词双音化的另一种扩展方式。古代文献中, “湅箒”或称为“炊箒” 、 “刷箒” 。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卷七“造神麹并酒第六十四”:“造酒法:全饼麹,晒经五日许,日三过以炊箒刷治之,绝令使净。 ”宋朱翼中北山酒经卷下“妙理麹法”条:“白面不计多少,先净洗辣蓼,烂捣,以新布绞取汁,

14、以新刷箒洒于面中。 ”是其例。 “箲” ,或省作“筅” , 集韵铣韵:“箲,饭帚,或从先(筅) 。 ”宋元以后的文献中, “箲”可称“筅箒” ,如明高濂遵生八笺卷一一“鱼鲊”条:“鲤鱼、青鱼、鲈鱼、鲟鱼皆可造治,去鳞肠,旧筅箒缓刷去脂腻、腥血,十分令净。 ”例中“筅箒”用以刷洗鱼身上的脂腻与腥血,其义显然与“湅箒”近似。所以,姚氏所谓现代吴方言中“筅箒” ,或与“湅箒”为一物,当无疑义。3 木,音介。【笺释】 “ ”乃“界”的俗写。 汇考 (660 页)指出: “ ”为“锯”之讹,是。然“界”训“锯木” ,不载于古今任何字典辞书。有学者认为, “界”之“锯木”义是古书逸义,唯今吴语中存之,并从

15、语音发展的角度解释了其得义之由:“锯之古音作kia,与界同,由于语音的发展变化, 锯渐不读kia音,方言中保留古音者便以 界代之;从语义上说, 界有划界线、分割开之义,而锯木正是将木头分解为两段,故以界作锯也是自然。 ”12窃以为此解恐未安。 “界”字古音属见母月部,与 “锯” (见母鱼部)的读音并不相同,二者不太可能相通;语义上, “界”虽可由 “分割开”引申指“锯木” ,但历代文献中都未见其用例,因此也是很可疑的。那么, “界”怎会有“锯木”义呢?其实, “界”本身并没有“锯木”义,它在写本中只是作为借字来用的,其本字当是“解” 。 “解”与“界”的中古音极为相近, “解”在广韵中有“古隘切”一读,属见母卦韵,音 ji;“界”音古拜切,归见母怪韵。二者声同韵近,可以通借。而且,敦煌文献中习见“解木”一词,如 P.2838光启二年安国寺上座胜净等状:“麦壹硕柒斗,油伍升,粟壹硕肆斗,八日解木 人粮用。粟壹硕贰斗,麦三斗,雇解木人用。 ”S.6829V丙戌年正月十一日已后缘修造破用斛斗布等历 :“九日出粟柒斗付索鸾子,充解木五日价。 ”传世典籍中,也常见 “解木”的用例,如宋史五行志:“太平兴国六年正月,瑞安县民张度解木五片,皆有 天下太平字。 ”“解”者,析也, “解木”即“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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