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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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谈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目的 大学生法制教育论文(优秀范文8篇)之第六篇摘要:大学生法治教育目的不明确是当前高校法治教育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 培养大学生的法治素质应当成为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目的。法治知识、法治实践能力、法治情感是法治素质不可或缺的三要素。打造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法治素质教育模式、建设一支高质量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加强实践锻炼是培养大学生法治素质的基本途径。关键词:大学生,法治教育,法治素质法治在当今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在我国古代的典籍中很早就出现了法治一词。晏子春秋谏上九提到:“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狭于今, 修法治, 广政教, 以霸诸侯。”淮南子泛论训提到:“知法治所由生

2、, 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 虽循古终乱。”当然, 这种站在君王统治、约束臣民的工具角度来看待法治, 不免带有极大的片面性和历史局限性。我们今天所讲的法治本身是民主政治的产物, 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 现代法治是以民主为前提, 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 以制约公权力为关键的治国理政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1。建设法治国家是中国的百年梦想, 高校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承担着特殊的历史使命。一、法治教育目的不明确是当前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国从1986年起开始对在校大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了“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

3、治国家”。1999年“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次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阐述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扞卫者。为达此目的, 决定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2。青年兴则国家兴, 青年强则国家强。同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迫切需要相比, 目前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向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转变还不能令人满意, 在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实践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开展新时代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目的仍然不够明确。

4、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 为回应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 2016年6月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制定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 该大纲是党的十八大后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和大学生法治教育有关的指导性文件, 但该文件仅仅擘画了高等教育阶段法治教育的阶段性目标, 并没有明确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目的之所在。由于法治教育目的不明确, 导致出现了教学活动杂乱无序、教学效果不好等问题。在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开始之前就提出目的, 是人与动物的无意识活动相区别的根本特点之一。马克思说:“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 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 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

5、变化, 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 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 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 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3目的虽然反映了人类自己的需要, 但任何目的的提出和实现过程都受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 人类对客观外界有了一定的正确认识, 并发现和掌握了按自己的需要改造和利用事物的手段和使用方式, 才能提出正确、合理的目的。二、培养大学生的法治素质应当是新时代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目的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改革的方向和教育主题之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开宗明义指出教育立法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 提高全民族的素质”4。因此, 新时代大学生的法治教育

6、在根本方向上要紧扣素质教育的主题, 即我国现阶段的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必须是一种素质教育, 以培养大学生的素质为教育目的, 而不能脱离素质教育的改革方向。现阶段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应当培养大学生哪方面的素质呢?可供选择的答案有三:法律素质、法制素质、法治素质。简单来讲, 法律素质是一定的社会主体对法和法的现象的心态、观念 (即法律意识) 及知法、守法、用法能力 (即法律实践能力) 的综合。这里的心态指的是主体对法和法的现象的分析、评价、感觉、思考等心理活动;这里的观念指的是对法的现象的理解、知识、观点直至法的观念的最高层次即法的理论;知法指主体对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则的理解和掌握能力;守法和用法能力指主

7、体所具有的运用法律来规范和指导单位或个体的行为, 解决矛盾与冲突, 维护合法权益, 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能力。从法律素质的概念和内容可以看出, 法律意识有深浅之别, 主体的法律意识总是从较浅的层次向较高的层次递进;法律实践能力有高低之分, 主体自身状况及受教育的差异造成主体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呈现出高低差异, 并且主体知法、守法、用法能力也是一个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用一种简单的大众易于理解的二分法来区分, 法律意识可分为低级形态的法制意识和高级形态的法治意识;主体知法、守法、用法能力可分为低级形态的法制实践能力和高级形态的法治实践能力。相应地, 法律素质可分为低级形态的法制素质和高级形态

8、的法治素质。“法制”与“法治”虽然仅一字之差, 但代表着一系列法律理念的重大变化。法治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是保护公民的权利, 主张法律至上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反对法外特权, 强调公民发自内心地信仰法律, 自觉守法, 坚决维护法律;法制的本意是指一国的法律制度, 它更重视国家和政府权力的强制力, 它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要求公民遵守法律, 法制并不排除法外特权。法治社会的公民对法律有坚定的信仰;法制社会的公民对法律有畏惧感、排斥感、异己感。法治是民治的工具, 法制是治民的工具。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 法律素质只是一个中性词, 自身无所谓褒贬;法制素质重视法律的工具价值, 以追求培养顺民, 预防犯罪为教育

9、目的, 已经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 建设法治中国的现实要求;而法治素质追求法律目的价值和工具价值的统一, 承载着人类建设美好、和谐社会的价值理想, 是现阶段我国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依托, 在我国社会由传统法制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转型期, 将培养大学生的法治素质预设为当代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目的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有利于塑造法治社会的民众基础, 同时也有利于新时代的大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实现自由全面发展。法治素质的概念目前尚无准确定义。素质一词的概念亦曾经众说纷纭, 目前学术界趋于一致的定义是“人的素质是指以人的先天生理特征为基础, 在后天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形

10、成并发展起来的身体和心理方面相对稳定而巩固的特性”5。关于素质的构成要素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 素质的三个基本构成要素是知识、能力、非认知因素 (非认知因素是指动机、兴趣、情感、意志和性格6) , 这三大基本要素形成一种结构式关系, 有什么样的素质结构就有什么样的外在行为。在素质结构中, 知识是能力运作的基础, 处于素质结构的最外层, 但知识在学习中容易获得, 也容易失去;能力是一点一点形成的, 相对于知识比较稳定, 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知识的运作上, 故能力处于素质结构的中间层;非认知因素相对于知识和能力更加稳定, 它具有动力性功能, 对主体行为有指挥和控制作用, 处于素质结构的中心位置。依据

11、上述素质的一般结构类推, 我们可以知道法治素质同样是由知识、能力和非认知因素所构成, 这里的知识当然指的是法治知识, 一般认为法治知识包括实然法治知识、应然法治知识以及和法治有关的知识等;这里的能力指的是法治实践能力, 基本的法治实践能力应当是遵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更高的法治实践能力应是崇尚法治自觉遵守法治坚定扞卫法治的能力;法治素质结构中的非认知因素只能是积极的、正向的法治情感, 包括人们对法治在心理上所持有的喜爱、尊重、信任以至信仰等。法治素质在素质结构上的特殊性使它同其他任何素质相区别, 即法治知识、能力、情感三要素同时具备了我们才能说一个人具有了法治素质, 三要素缺一不可。同法律素质、

12、法制素质的结构要素相比, 法治素质的结构要素有度的要求, 其中, 在知识要素上应知应会的知识都要懂;在能力要素上遵法守法用法能力都要有;在情感等非认知因素上不能有厌恶、逃避法律的消极情感, 必须是对法律抱持喜爱、尊重、信任、信仰等积极的、正向的情感, 否则就只能说某一特定主体有某种程度的法律素质或法制素质, 而不能说这一特定主体具有了法治素质。在以往法制素质教育的模式下之所以人才素质不高, 主要原因是在这种模式下人们不易产生对法律积极的、正向的情感, 从根本上制约了能力的养成。将法治素质预设为当代大学生法治教育目的意味着新时代高校的法治教育不仅仅要向大学生们传递法治观念、法治理念, 塑造法治精

13、神, 更要紧扣素质教育的主题, 促使大学生树立坚定的法治信仰, 着眼于大学生法治实践能力的养成。三、为什么说培养大学生的法治素质是新时代高校法治教育之目的(一) 政策依据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就是提高人的素质,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 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 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7针对过去应试教育的种种弊端, 我国教育界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重视素质教育, 积极开展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型。根据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素质教育是指:“依据人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以全

14、面促进个体德、智、体、美的发展, 着重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发展个性为目标的教育。”8由此可见, 素质教育重在实践能力的培养, 完美体现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教育的社会目的和个人目的的结合。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 多出人才, 出好人才。”9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综合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 为此必须“深化教育改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构建一个充满生机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奠定坚实的人才和知识基础”9191。党的十六大提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

15、民法律素质。党的十九大报告紧接着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发展素质教育”“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10将培养大学生法治素质作为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目的不仅紧扣了素质教育的主题, 更是对党的十九大要求的贯彻, 是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积极回应。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取决于每个公民的素质和民族整体的精神风貌, 提高公民素质则是民族复兴最现实的举措。从世界各国社会发展的历史经验来说, 国际竞争说到底是公民素质的竞争。一个国家的兴旺发达, 究其深层原因是它的公民素质的提高。(二) 法治化的现实需要当今中国社会正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期, 建设法治

16、社会, 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主基调, 它影响着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当今中国的现代化是一个社会全方位的现代化, 它不仅包括物质层面的现代化, 也包括人的观念、心理、个体素质等的现代化。无论传统社会向现代化转型呈现出何种具体形式和内容, 人的现代化无疑是现代化的核心。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着力解决国家社会转型期所面临的矛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9这标志着在中国社会法制现代化即法治化的历史进程中, 法制教育也开启了向现代法治教育的全面转型。国家法制现代化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 但它的整体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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