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渔业资源产权化改革管理路径探讨

上传人:I*** 文档编号:179920084 上传时间:2021-04-13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340.9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海洋渔业资源产权化改革管理路径探讨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海洋渔业资源产权化改革管理路径探讨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海洋渔业资源产权化改革管理路径探讨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海洋渔业资源产权化改革管理路径探讨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海洋渔业资源产权化改革管理路径探讨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海洋渔业资源产权化改革管理路径探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洋渔业资源产权化改革管理路径探讨(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海洋渔业资源产权化改革管理路径探讨 渔业资源论文专业推荐10篇之第十篇:海洋渔业资源产权化改革管理路径探讨摘要:海洋渔业资源面临枯竭是世界性难题, 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索破解办法, 农渔发20172号提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渔业资源产权制度的命题。围绕这一命题, 本文分析了生态文明、资源形势、双控管理、制度安排等因素考量, 提出了海洋渔业资源产权化改革管理的基本思路、实现路径和法治保障。关键词:海洋渔业; 产权制度; 渔业产权;海洋渔业资源面临枯竭是世界性难题。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调查, 在200多种可开发利用的海洋渔业资源中, 44%已充分利用, 16%已过度捕捞, 6%已枯竭,

2、 69%需采取应急措施加以保护。当前我国渔业供给总量充足, 但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也非常突出。为破解海洋渔业资源管理难题, 农业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通知 (农渔发20172号) , 这是指导我国海洋渔业资源管理的纲领性文件。通知提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渔业资源产权制度, 必将对构建中国特色的海洋渔业资源管理新体系和国内海洋捕捞管理新秩序产生深远的影响。一、推进海洋渔业资源产权化改革管理的因素考量产权是财产权的简称, 其包涵财产所有权和由所有权衍生的各项权利, 是法定主体对财产拥有的各项权利的总和。渔业产权是一种权利束, 对于类

3、似鱼类资源的流动共有资源的产权, 包括使用权、确定谁享有利用该资源的权利、确定管理规则的权利以及将权利全部转让出去的权利。在现阶段农业部提出建立渔业资源产权制度、推进海洋渔业产权化改革管理, 笔者以为, 基于以下因素考量。(一) 建设我国生态文明的形势要求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建设的总布局, 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内涵,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指南。海洋是地球上具有普遍关联性的生态系统, 海洋与陆地、海洋与地球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息息相关, 海洋与人类是物我共生的生命共同体。海洋生态系是海洋中由生物群落及其环境相互作用所构成的自然系统。中共

4、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了科学养护海洋渔业资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对科学养护海洋渔业资源更加具体化, 提出完善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 推行近海捕捞限额管理, 为我国海洋渔业资源产权化改革管理指明了方向。(二) 我国海洋渔业资源的现实所逼从理论上讲, 海洋渔业资源保护难是渔业资源的共享特性和捕捞生产者的牟利天性的矛盾所带来的公地悲剧, 这就是著名的哈丁定律.我国海洋渔业资源属国家所有, 由于其具有共享性、开放性、流动性等特点, 是一种典型的公共池塘资源, 出现公地悲剧不可避免。据近期调查研究评估, 我国近海 (不含南海外海和东海大陆斜坡海域) 渔业资源年可捕量约

5、为800-1000万吨 (目前我国年实际捕捞量1200多万吨, 按照控制在年资源蕴藏量的0.5-0.6, 即50%-60%, 我们换算为可捕捞的产量800万吨-1000万吨, 已超过年可捕量的30%以上) 部分海域荒漠化愈演愈烈, 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 曾经物产丰富的东海渔场, 出现了东海无鱼的水域荒漠化现象。破解渔业资源公地悲剧, 就是要明晰渔业产权制度, 限制自由准入, 建立渔业合作机制, 防止公地悲剧发生。科斯定律认为, 在交易费用为零或交易费用不高的情况下, 政府要做的事情只是明确界定和有效实施产权制度。(三) 渔船双控管理的实践提升我国是渔业大国, 也是世界上渔船最多的国家。为控

6、制捕捞强度, 养护和合理利用海洋渔业资源, 我国对海洋渔业资源有效管理进行了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1987年国务院批准原农牧渔业部关于近海捕捞机动渔船控制指标的意见, 由国家确定全国海洋捕捞渔船数量和功率总量, 即双控管理, 分解下达给各省 (区、市) 贯彻执行。此后, 农业部分别于1992、1997年、2003年、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 下达了八五、九五、2003-2010和十二五期间海洋捕捞强度控制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该制度实施近三十年, 已成为我国渔业管理最重要的制度之一, 为构建中国特色的海洋渔业资源管理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 双控管理明显带有计划经济的烙印, 以行政管理代替产权管理

7、, 其弊端也不容忽视。在巩固双控管理的基础上, 引入渔业资源产权管理理念, 建立渔船投入和渔获产出双向控制, 实现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四) 渔业法作出的制度安排1986年渔业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因养殖或者其他特殊需要, 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苗种或者禁捕的怀卵亲体, 应采取限制捕捞。1996年我国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国际法的国内法转化成为2000年首次修订渔业法的背景之一。除延续第21条第1款外, 在第三章捕捞业中增设了第22条, 国家根据捕捞量低于渔业资源增长量的原则, 确定渔业资源的总可捕捞量, 实行捕捞限额制度。此外, 第24、25、29条亦与之相关。2004年、2009年和201

8、4年对渔业法进行3次修正, 对捕捞限额制度在法律层面上是明确的。但由于我国渔业资源种类繁多、渔业类型复杂、渔业资源监测体系不健全、渔获物监管难度大等诸多因素影响, 一直以来采取渔船投入控制制度, 渔获产出控制从未尝试, 致使一条腿长, 一条腿短, 海洋渔业资源管理大打折扣。加强海洋渔业资源管理, 既要加强渔船投入控制, 又要加强渔获产出控制, 打好系列组合拳。对我国海洋渔业资源产权化改革管理, 应该说于法有据.二、推进海洋渔业资源产权化改革管理的基本思路渔业产权思想发端于20世纪50年代。1954年, 加拿大经济学家Gordon发表了一篇极具轰动效应的有关渔民问题的论文。该论文概括地提出, 只

9、要将渔业资源作为共有财产而非私有财产, 渔业经济无效率和渔业资源过度利用就很难避免, 解决渔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创设渔业产权。随后Seott (1955) 对Gordon论文的观点做出了回应和补充, 确立渔业单一所有制是解决公有品问题之关键。经过多年的演变, 渔业产权可分为个别可转让配额制度、社区配额、渔业领地使用权和渔业要素投入权等四类。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 配额制度就在国外一些国家的有关渔业管理中应用, 如冰岛、新西兰、加拿大等。我国周边国家日本和韩国也分别于1997年和1999年开始实施总可捕量制度。20世纪90年代后, 配额管理制度中有关权利性质的研究开始起步, 特别用财产法或物权

10、法的有关知识研究其权利性质。其中, 以A.Scott教授从经济学角度提出了判断权利强弱的四个标准最具代表性, 即排他性或专属性、可转让性、安全性及时效性。2000年渔业法修订后, 我国开始介绍国外配额管理实践, 并研究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沿岸渔业权制度。法与时转则治, 治与世宜则有功。我们应充分借鉴吸收国外经验, 从我国目前渔业管理制度和管理水平的实际出发, 选择实施投入配额制度为主、产出配额制度为辅, 同时建立地域渔业权制度。通过这几种形式有效组合, 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渔业资源产权制度体系, 全面实现渔业资源的产权化管理。(一) 实施投入配额制度实施投入控制是控制捕捞强

11、度、养护渔业资源最简便、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特别是在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等渔船数量多, 生产方式和特点与我国比较接近的国家和地区, 都是以投入控制为主, 辅之其他资源管理措施。虽然渔业法规定渔业捕捞许可证不得买卖, 但随着双控制度的深入实施, 事实上船网工具指标已成为稀缺资源, 在随船转移过程反映出市场价值, 使之具备建立渔业产权制度的基本条件。全面实施投入配额制度, 既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定, 加强目标管理、渔船源头管理、渔具渔法管理;也要结合新的时代特点, 运用改革的思路和方法来巩固完善。按照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 加快海洋捕捞去产能, 重点压减老旧、木质渔船, 重点压减和

12、严禁审批制造双船底拖网、帆张网、三角虎等作业类渔船, 到2020年, 全国压减海洋捕捞机动渔船2万艘、功率150万千瓦。探索建立与捕捞渔船数量和养殖面积相匹配的捕捞辅助船总量控制制度以及养殖渔船监管制度。按照渔船大小和作业区域差别化管理要求, 实行渔船分类分级分区管理。按照渔业捕捞许可证载明的作业区域和渔具数量要求, 加强各类渔具最小网目尺寸、渔船携带渔具数量、长度和灯光强度等管理, 使投入配额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二) 探索产出配额制度产出配额制度是欧美渔业发达国家较普遍使用的一种先进渔业资源管理制度, 并且该制度逐渐从限额捕捞向个别可转让配额制度转化, 使其具备权利制度性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13、总体方案新创设了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 农渔发20172号文件充分考虑到渔业资源群体的再生能力和沿海上百万捕捞渔民的生产生活问题, 科学确定渔获物产出的控制目标, 同时要求探索开展分品种限额捕捞试点。应该说, 探索产出配额制度在政策法规层面可行且时机成熟。按照到2020年国内海洋捕捞总产量减少到1000万吨以内的目标, 综合考虑各相关因素, 确定海洋捕捞分年度指标, 自上而下细化到市、县、乡 (镇) 、渔业村或渔业基层管理组织, 确保产出指标分解落实到每艘渔船。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 调整捕捞统计制度方法, 完善海洋捕捞生产统计指标体系, 逐步建立起抽样调查为基础的海洋捕捞生产统计制度, 使

14、渔获产出数据不失真.落实产出配额制度关键是加强渔获物终端管理。加强渔港、渔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推行渔获物定点上岸制度, 建立上岸渔获物监督检查机制。同时完善渔船渔捞日志填报、检查统计制度和渔获物转载管理, 逐步推进渔捞日志电子化, 使渔获产量、有据可查。(三) 建立地域渔业权制度沿岸渔场指的是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以西的沿岸海域, 海域勘界后属当地县级政府管辖, 历史上多为传统渔民的小型渔船作业渔场。浙江省一打三整治后, 该区域的涉渔三无船舶基本取缔, 为探索建立地域渔业权制度创造了良好条件。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 应以渔业资源可捕量为依据, 按照有利于保护、增殖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的要

15、求, 细化确定小型捕捞渔船总量和作业类型。参照日本渔业协同组合沿岸渔业权的做法, 根据海域勘界成果, 规定该海域渔场为该县从事沿岸渔业的传统捕捞渔民所利用, 按照所有权和使用权两权分离模式, 成立沿岸县级渔业协会, 把渔业资源利用权赋予沿岸县级渔业协会, 对渔民采用入会利用权, 渔民加入渔业协会后方可成为地域渔业权的权利主体, 并规定小型渔船的投入配额。尊重历史上沿岸渔场作业习惯, 按照优先安排本县传统渔民、兼顾其他地区的原则, 在总量控制范围内, 由作业习惯渔民所在县统筹协商, 安排县小型渔船的投入配额。三、推进海洋渔业资源产权化改革管理的实现路径推进海洋渔业资源产权化改革, 提高海洋渔业资源利用和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实现海洋渔业资源的规范有序利用, 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也是实现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措施。按照农渔发20172号文件给出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积极探寻实现路径。(一) 彻底取缔违规渔船渔具推进海洋渔业资源产权化改革管理是一项长期性任务, 必须通过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涉渔三无船舶、船证不符、违规渔具是海洋捕捞强度隐性增加的主要原因, 也是实施投入配额制度的一颗毒瘤, 必须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