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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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五篇【篇一】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断完善,校车安全隐患得到切实整改,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杜绝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广大师生和家长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二、时间安排(一)宣传部署阶段(* 年 5 月 25 日至 5 月 29 日)。制定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文明交通教育宣传、整治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车、机

2、动车行为和校车安全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年5月29日至6月29日)。按照实施方案,会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深入的校车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安全警教育,督促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增强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重点整治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车、机动车行为,并对各学校的整治行动进行检查、督促。(三)督查总结阶段(* 年 6 月 29 日至 6 月 30 日)。各学校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成果。请各学校在 * 年7月3日前将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情况和图片资料报送教育局体卫艺安全股,邮箱:*三、工作重点

3、(一)多措并举,营造文明交通浓厚氛围。各学校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校园网、黑板报、横幅、交通安全展板、挂图等形式,在校园内营造浓厚的文明交通氛围,大力宣扬文明交通“德、礼、法”理念,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二)加强家校联动,提高整治效果。各校要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召开家长会、告家长一封信、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告知家长,向每个家长宣传交通安全常识,通过具体案例向家长详细讲解未达到法定规定年龄学生骑电动车、机动车的危害性,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不要让未达到法定规定年龄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尤其要让家长进一步明确节假日期间,家长要承担起第一监护人的责任,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三)深入

4、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学生文明交通的意识。县教育局会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深入的校车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安全警教育。组织学生和家长参加“我是小小交通警察”体验活动,增强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各学校要结合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文明交通主题班会,教育学生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提高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四)集中开展一次电动车、机动车驾乘安全整治行动。公安交警部门将重点整治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车、机动车行为。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车,驾乘电动车必须要戴头盔。对于被查处的非法驾驶机动车、电动车的学生,除按有

5、关规定进行处理外,有关情况还将及时通知家长以及通报给学校,由家长和学校进行安全再教育,形成交警、家长、学校联合管理格局,根治未成年非法驾驶机动车和电动车行为,净化我县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切实预防学生驾乘机动车、电动车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五)开展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排查,排查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隐患,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消除隐患,如遇无法解决的主动上报县教育局。开展未成年非法驾驶机动车和电动车排查工作,将排查情况登记、分类造册并及时告知家长,要求家长做好配合教育和日常监管。部分车流量大的学校大门及通道和学生上下学等时段要有教师值守,有条件的学校和幼儿园要设置交警护学岗

6、,确保学生上下学时段的交通安全。同时商请交警部门着力加强对校门、重要路口、路段的交通监管,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六)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和排查工作,确保学生的乘车安全。县教育局将会同公安、交通部门,结合宣传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海南省校车安全管理试行办法,开展一次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和排查工作。在集中排查整治中,一旦发现问题,就地立即整改,不消除隐患不准行驶。有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校车的建档工作,并做好协助上级检查工作。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把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7、的重要内容,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范围,明确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必要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二)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本单位治理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整治工作的数据统计、整理、归档和上报等工作。【篇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

8、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各地各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完善责任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实现教育系统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二、主要任务(一)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有关法规文件纳入各级教育部门、高校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培训等形式,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定期研究学校安全管理工

9、作。各级教育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指导学校建立教职员工安全业务培训制度,严格落实学生安全教育教学有关要求,不断师生提升安全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提高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处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学校安全管理处、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职业与成人教育处)(二)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对盟市、高校学校安全考核评价办法 ,推动健全地方政府的领导责任、教育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学校的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和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加强

10、学校安全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责任处室:人事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督导室)(三)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安全隐患“三个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制度。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评估,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公告制度,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消账闭环管理。推动各级建立学校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与应急、市场、公安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综合治理,形成护校安园工作合力。(责任处室:学校安全管理处、各有关业务处室)(四)推进安全基础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安全投入有关政策措施,加大学校安防

11、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条件。制定出台学校安全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管理、事故处置、责任追究等行为。加强高校安全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为学校安全管理提供人才支持。以学校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构建自治区、盟市、旗县、学校视频监控联网系统和连接公安部门的应急报警系统,实现隐患排查、问题清单、日常巡查和应急处置信息化。(责任处室:财务处、政策法规处、高等教育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科技与信息化处、信息中心) (五)推进应急处置能力体系建设。全面修订完善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应急响应制度、程序。严格落实学校应急演练制度,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

12、演练。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责任处室:办公室、学校安全管理处、学生与思想政治工作处、科技与信息化处)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一)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微型消防站建设为重点,*年,集中解决一批校舍消防验收问题,完成校园消防通道清理、划线标识和畅通工作,重点部位微型消防站全覆盖,中小学全面启动消防操活动;2021年,城市校舍消防未验收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城市校园微型消防站达到全覆盖,中小学消防操活动全面开展;2022年,全区校舍消防未验收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消防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校园微型消防站达到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

13、全制度健全,专业管理人员满足消防管理工作需要,消防安全教育、应急疏散演练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责任处室:学校安全管理处、各有关业务处室)(二)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为重点,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教育部门监管责任,严管严控食品经营风险,坚决防范校园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年,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98%,“四D”、“六T” 厨房规范化建设全面启动,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全覆盖建立,创造条件推进家长陪餐制度实施;2021年,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10

14、0%;2022年,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实施大宗食品原料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的学校、幼儿园食堂达到99%以上。(责任处室:学校安全管理处、体育与卫生艺术教育处)(三)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安全主体责任和日常管理责任,形成从购买、储存、使用、监督到废弃物处理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体系。*年,全面排查各级各类学校实验室及危化品现状,摸清底数,建立危险源电子台账、

15、分布图,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2021年,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机制,改善重大危险源储存管理条件;2022年,各级各类学校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机制全面建立,日常管理职责明晰,运行科学规范、安全有序,有关管理人员、科研实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2周)制度常态化,建立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机制。(责任处室:科技与信息化处、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处、学校安全管理处)(四)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以“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防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年完成中小学与城市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封闭化管

16、理、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城市校园“护学岗”“四个100%”的基础上,*年,城镇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护学岗”达到100%;2021年,乡村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城镇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2022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完全实现“三个100%”。以建立和完善学校联席会议机制为重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月会商机制、定期通报机制、联合整治机制、督导检查机制、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持续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文化环境、食品卫生环境、交通环境整治,形成常态化护校安园工作合力。(责任处室:学校安全管理处、督导室)(五)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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