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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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情况调研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XX年法工委在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环资委的支持配合下,开展了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立法后评估。一、立法后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XX年9月14日经XX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XX年12月2日XX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的制定并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自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为我市XX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

2、市、加强城市管理、建设“大美XX”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为促进我市地方性法规的有效实施,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根据XX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办法立法项目委托管理办法,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由法工委牵头,于XX年7月启动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为做好立法后评估工作,7月初,法工委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送关于提供第三方评估有关资料的函,督促实施主管部门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同时,制定条例评估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估的目的、内容、方式和步骤等。经主任会议同意,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估、条例实施主管部门自查评估和社会公众参与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法工委委托XX大学地方立法

3、研究中心开展专业评估,形成第三方评估报告。在评估工作期间,法工委与第三方机构主动沟通对接,协调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问卷调研,组织召开有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市民代表等参加的立法后评估的调研座谈会,就条例的实施情况及其主要问题、条例修改完善的对策建议等内容,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第三方评估机构XX大学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专门成立了评估工作小组,采用文献查阅、专题座谈、专项论证、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多种调研方式,深入市和区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乡镇(街道)和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广泛听取和征集各方面意见,形成了评估报告初稿。并多次征求法工委的意见和建议,形成

4、了评估报告。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本系统内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评估调研活动,多次与法工委进行讨论研究和修改完善,也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报送法工委。(评估机构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条例实施情况报告附后)二、对条例文本质量和实施效果的基本评价第三方机构XX大学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接受评估任务后,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扎实开展工作,广泛调查研究,从合法性、合理性、技术性、可操作性、时效性等五个方面,对条例的文本质量和实施效果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评价。条例作为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经过组织实施和评估检验,总体认为:立法质量较高,符合法制统一原则,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必要的

5、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条例实施三年以来,通过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扎实推进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创新城市精细化管理方式方法、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观,城市环境明显改善,在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供的数据,XX年至XX年三年里,年度立案数从XX年的1193件提升到XX年的2039件,呈逐年提高的趋势,年均增长率为31.6%,平均每天立案5.59起,且案件结案率较高,三年分别为99.66%、99.77%、99.8%,结案率逐年提高。处罚金额上,在条例实施第一年,为深入宣传条例,推行首次免罚,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6、,全市城管系统罚款金额仅为46.5万元,从2018年起,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实行严管重罚,处罚金额逐年提高,到XX年达到132.7万元,树立了条例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的权威。条例的实施得到了广大市民的高度认可,较好地实现了立法目的。同时,条例的文本和实施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对条例宣传的力度、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二是乱扔槟榔渣、烟蒂等破坏市容市貌行为和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难以彻底杜绝。三是条例的配套制度建设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条例的有效实施。四是条例个别条款规则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三、下一步工作建议和打算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建议督促

7、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条例学习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将条例的学习宣传纳入全市“七五”普法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严格落实执法部门的普法责任,通过增印发放条例,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营造条例贯彻实施的浓厚氛围。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配套措施。建议督促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条例的规定,结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工作实际,确定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的范围,增强执法的精准度和针对性。督促主管市容环境卫生的行政部门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督促市、县两级主管市容环境卫生的行政部门制定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监督机制。

8、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工作监督机制,扎实开展好对相关部门和县(市、区)落实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和工作落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条例在各县(市、区)和基层落地落实、发挥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采取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听取工作汇报、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在市本级开展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同时,指导督促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适时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推动条例落到实处。五是建议将立法后评估有关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书面报告,并印送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立法咨询专家。作为承担立法任务的具体工作机构,法工委将充分运用本次立法评估成果,与相关委室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深入研究,适时启动条例修改工作。同时建立立法后评估的长效机制,将立法后评估工作作为立法的一个重要环节予以规范,努力将我市的立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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