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地面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上传人:星*** 文档编号:179110019 上传时间:2021-04-07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0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地面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煤矿地面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煤矿地面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煤矿地面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地面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煤矿地面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一、目的 为加强用我矿用电管理,确保安全合理用电,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减耗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矿内的所有地面公共用电场所。 三、具体事项 1、所有公共场所的电源线路的安装、维修都必须经过机电科批准或机电科派专职电工进行按时到校、离校,不得骑撍奈迶(无车刹、无车铃、无车锁、无撑脚)自行车,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骑自行车进出校门要下车推行,不准骑自行车带人,按规定停放,摆放整齐,锁好车锁,课余时间不准在校园内骑车。 。日常检修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进行定期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2、所有办公室内空调

2、、电脑、饮水机等用电设备下班时随手关闭。所有办公场所内照明灯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白天一般不准开灯办公(特殊雨雪天气除外),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杜绝“长明灯”现象。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所有电器开关。 3、所有职工活动场所、公寓楼、会议室、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空调等电器设备无人使用时应全部关闭,执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使用完应随手关闭。 4、所有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暖、电炉等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使用时需经机电科批准。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3、 5、所有工业用电场所包括外接用电、维修工房等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初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6、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所有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四、违规情况处理 机电科和安全科将随时巡查各单位电器的使用情况,对违规情况将按照规定给予责任人处罚。处罚办法如下: 1、办公室彻夜亮灯、饮水机通电、电脑不关、下班期间空调忘记关闭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等,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以人民币100元的罚款,对相关管理人员连带处罚。 2、对公共场所违规使用照明、空调、工业用电场违规用电等对责任人处300元罚款。 3、对所有用电场所违规私拉乱接电器设备的对违规者罚款500元。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设备损坏的,由违规者承担所有责任。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候村煤矿机电科 2014年4月22日 4 / 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水利工程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