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风险辨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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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院企业安全风险辨识清单序号场所/环节/部位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事件后果严重性D风险等级判定主要防措施依据1门诊、急诊、住院部出入口处就诊高峰期在大围停电、 其他异常人为因素影响下在扶梯、楼梯口等人员异常拥挤情况下,或出入口设计不合理等可能发生拥挤踩踏而导致群死群伤。其它伤害(拥挤踩踏)(1).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与应急管理措施, 每层均应配置安保人员进行引导控制。(2). 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应急广播、 疏散指示标志有效可靠,应急广播全覆盖。(3). 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 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0 m, 且紧靠门口外各1.40 m围不

2、应设置踏步。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0 m, 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4). 医院供电宜采用二路供电, 有条件设置自备柴油发电机组等应急自备电源, 并定期检查和巡检自动启动和切换条件, 并确保可靠。(5). 门诊、急诊、住院应分别设置出入口,每个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 (JGJ49-88)第3.1.2条、 3.1.3条、4.0.5条建筑设计防火规 第5.5.19条2楼梯、平台、疏散通道人流高峰期在发生火灾爆炸、 异常恐慌事件时人员拥挤、 跌到等可能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其它伤害(拥挤踩踏)(1). 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l.65m, 踏步宽度不得

3、小于0.28m, 高度不应大于0.l6m;(2). 主楼梯和疏散楼梯的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3). 医疗用房应设疏散指示图标; 疏散走道及楼梯间均应设事故照明;(4). 开向疏散走道及楼梯间的门扇开足时, 不应影响走道及楼梯平台的疏散宽度。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 (JGJ49-88)第3.1.5条, 4.0.4条,4.0.6条3门诊部、住院部、手术室等区域该区域可燃物较多,吸烟、电器设备、电暖气、 空气净化器等人不安全行为、 使用不到可能引燃或高温自燃导致火灾。火灾(1). 在医院贴醒目的禁止吸烟、 禁止明火的安全标识, 制定管控措施。(2). 禁止使用违章电器, 医疗电气设备周围禁止有可燃物

4、。(3). 手术室、 放射科室等设置通风设备, 并保证机器设备有效散热。(4). 采用不燃材料进行装修, 配备必要消防设施,如灭火器、 便携式呼吸机。(5). 病房楼的疏散楼梯间应为封闭式楼梯间; 高层病房楼应为防烟楼梯间。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 (JGJ49-88)第3.1.5条, 4.0.4条,4.0.6条4放射科、核医疗科放射性物 质 管 理不当、 防护措施不当等导致工作人员、 病人等收到放射性伤害其他伤害(放射性伤害)(1). 对诊断室、 治疗室的墙身, 楼地面、 门窗、 防护屏障、 洞口、嵌入体和缝隙等所采用的材料厚度、 构造均应按设备要求和防护专门规定, 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2)

5、. 污染区应设于尽端,并应有贮运放射性物质及处理放射性废弃物的设施,污染区人员出入口处应设卫生通过;(3). 高、 中活性实验室应设通风柜, 通风柜的位置应有利于组织实验室的气流不受扩散污染。 通风柜排气口应高出50m围最高建筑物高度34m, 并应设过滤装置;(4). 贮源、分装、标记、高、中活性实验室、洗涤室、注射室、照相机室和治疗病房的防护,均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实验室的地面、墙面、顶棚和实验台的台面、通风柜的衬。均应采用易清洁、不吸附、无缝隙的材料。 照相机室应设专用侯诊处; 其面积应使侯诊者相互间保持1m的距离;(5). 建立患者心理安全维护责任制, 职责、 分工、要求明确。患者的责任

6、医师和责任护士是患者心理安全责任人, 应熟悉并履行职责。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 (JGJ49-88)第3.7.3、3.8.1、3.8.2,3.8.4条5中庭、回廊临 空高度超过2m及以上的空间可能导致人员高处坠落。高处坠落人流密集的场所台阶高度超过0.70 m并侧面临空时, 应有防护设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6.6.1条6医用液氧储罐气源站(1)液氧罐在充装过程或使用、 维修检查中, 操作不当或设施缺陷等, 出现超压或充装过大, 可能导致泄漏爆炸,或造成人员冻伤。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冻伤)(1). 液氧供应源应设有止回阀、 减压阀、 安全阀和防爆膜、 放空阀、

7、液位计、 压力表及压力监控报警系统, 且完好安全可靠, 并定期检查。(2). 医用氧气设备和管道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 。(3). 定期检查操作人员均佩戴好低温防护劳保用品, 严禁使用空带油污的工具。(4). 制定完善的操作规程制度和站点安全管理措施。(5). 液氧气源站宜布置成独立建筑物, 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 GB 50751-2012(2)液氧储罐区泄漏遇可燃物和火源可能导致猛烈燃烧。火灾(1). 确保液氧储罐周围5m围不应有可燃物和沥青路面。(2). 液氧储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m3, 总容积不宜大于20m3,(3). 液氧储罐与医疗公共建筑、

8、 生命支持区域保持防火间距15m。(4). 配有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5). 液氧站及周围10m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质。(6). 站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应急设备及工具, 且完好有效。建筑设计防火规 第4.3.4条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GB 50751-2012第4.6.4条7液氧管道液氧储罐各供应管道前减压阀失灵无法有效调节管网压力而超压, 可能造成爆炸。其他爆炸医用液氧储罐气源各供应支路应设置防回流措施, 输送和供应的管路上, 两个阀门间可能积存液氧的管道必须设置安全阀。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 GB 50751-2012第4.6.4条第4.2.16条8医用氧仓、重症室等治疗室舱电气设备短路、高温

9、可能导致火灾。火灾(1). 高压舱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 电器开关应装在舱外。 纯氧舱应采用舱外照明。(2). 电气线路应设置电气保护装置(剩余电流保护和短路保护装置等)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GB38369药剂科、药库药剂科的药库的易燃易 爆类药 品 存 储 不当、 搬运过程不慎发生 意 外 可 能 导 致火灾, 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其他爆炸其他伤害(1). 贵重药、剧毒药、限量药,以及易燃、易爆药物的贮藏处应有安全设施;应单独存放。(2). 乙醇、 甲醇、 丙酮、 苯等易燃液体应放在试剂橱的底层阴凉处。乙醚类试剂应避光贮存。(3). 药库应独立建筑,不宜与门诊部、 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毗连

10、。(4). 门的宽度应适应运输车的出入和冰箱的搬运;(5). 严格执行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 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存放、管理符合相应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用登记,定额管理,凭处方取用和补充。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 (JGJ49-88)第3.15.3条电气线路及设备7低压电气线路和设备电线布置不当、 端子接触不当、 设备超负荷运转造成高温、 短路可能导致火灾。火灾(1)电气线路应安装装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严格执行电气安装及操作规程;(2) 加强电气安全检查, 发现隐患及时由电工整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

11、电器施工及验 收 规 (GB50254)电气设备安全设计 导 则 (GB/T25295)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 (GB19517)8( 临时) 低压电气线路电气线路和设备检测检修时操作不当、 线路绝缘不良可能导致触电、 火灾。触电(1)应避开易碰撞 地面通道热力管道 积水等易造成绝缘损坏的地方敷设, 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敷设;(2)沿墙架空敷设的高度在室应大于25m, 室外应大于45m, 跨越道路时应大于6m, 与其他设备门窗或水管的距离应大于0.3m。 (3)临时低压电器线路安装前应办理审批手续, 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限期拆除;(4) 电缆或绝缘导线不应成束架空敷设, 不应直接捆绑在设备、 金属构

12、架等物品上; 埋地敷设时应穿管, 管不应有接头, 管口应密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GB26164.1)第3.5.6条9电气设备操作操作不当或电气线路接地保护措施失效等可能导致漏电造成人员伤害。触电(1)应设置电气设备接地保护或漏电保护装置, 并确保可靠有效;(2)定期检查安装和定期检查检测保护器;(3) 制定完善的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并配备必要的电气防护用品和工具。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GB13955)10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在接地保护、 防静电装置失效或损坏下短路、 过载、 超负荷或操作不当时可能导致火灾或漏电。(1)电气线路应设置防止超负荷短路接触不良

13、等符合国家规要求的电气保护装置和系统, 线路敷设要穿管进盒。(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保险装置应符合规定要求, 电气装置安装防护箱罩;(3)制定完善的电气定期安全检查绝缘检测制度和操作规定, 并记录档案。 配备必要的绝缘安全工器具、 检修工具和测量仪表。 (4)可能发生爆炸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装置线路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防护, 电气开关装置应设置在室外, 安装防护箱。(3)线路和设备布置周围严禁有可燃物, 潮湿区域应穿管防潮保护措施。(4)线路穿墙楼板或埋地敷设时均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穿金属管时, 管口应装绝缘护套;(5)电缆沟应有防火排水措施;电缆桥架和金属线槽的PE线应连

14、接可靠;(6)高压电气线路试验区域应有可靠的封闭联锁装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GB50257)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T25295)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 (GB1951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GB50169)低压配电设计规 (GB50054)第7.2/7.6条11配电箱绝缘破坏或环境因素导致漏电、 散热不良,及短路时保护装置失效可能导致火灾触电火灾(1)固定式配电箱的安装位置应能够有效防止雨水或其他液体渗入,应有足够的安全操作与维修空间;(2)配电箱应安装防止操作时触电的隔绝板, 防止带电部位的裸露;(3)配电箱应安装专用的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并有明显的标志, 其连接方式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 同一端子上连接的电线不应多于2根。(4)GB13955-2005中第4.5条规定的设备和场所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第4.6条规定的场所必须安装报警式剩余电流保护;(5) 高压配电装置应采用具有五防功能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6) 配电箱(柜) 周边0.5m不应有可燃物, 箱(柜) 体和下方不应搁置和堆放可燃物。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303)第6.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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