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同意将河南省列为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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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章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同意将河南省列为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文号】环函202x390号【发布日期】202x-10-11【生效日期】202x-10-1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同意将河南省列为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的复函(环函202x39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将河南省列入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首批试点省的函(豫政函202x6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你省提出启动并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符合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实施行动计划有利

2、于提升你省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解决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破坏以及农村“脏、乱、差”问题,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对于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我局同意将你省列为全国实施行动计划试点。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及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2x39号)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请你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条块协调联动,农民主动参与”的原则,将行动计划纳入本省社会主义新农村

3、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发改委、财政、农业、水利、建设、环保等部门,加强对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做到规划、任务、目标、资金、责任“五到位”。(二)尊重农民意愿,量力扎实推进。实施行动计划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伟大实践,是促进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因此,要积极引导并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按照农民意愿实施好行动计划。同时,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不搞形象工程,量力而行,实事求是,优先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实施行动计划,真正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要充分考虑本省资源、环境、人文现状,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开展各项工程建设,务

4、求有效、实用、廉价,让建设成果惠及当地农民。同时,要注意保护当地传统建筑、文化、民俗、人文等景观,突出地方特色。(四)加强指导监督,确保建设成效。要切实加强对本省实施行动计划工作的指导监督,建立考核、奖励机制,按年度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年终进行工作总结考核。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在实施行动计划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同时,要建立巡回督导制度,确保建设成效。我局将在有关政策、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并适时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待试点工作结束后,将组织评估、验收、总结和推广。届时,请你省予以配合,并请将试点情况及时函告我局。二六年十月十一日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

5、式文件为准。第二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同意将广东省列为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文号】环函202x9号【发布日期】202x-01-09【生效日期】202x-01-09【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同意将广东省列为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的复函(环函202x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申请将我省列入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省的函(粤府函202x24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你省提出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实施“行动计划

6、”对于你省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引导农民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具有重要作用。我局同意将你省列为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试点。二、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2x39号)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请你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的领导工作小组,负责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设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负责计划制定、任务分解、监督检查等日常事务。按照“政府统一

7、领导,部门分工负责,条块协调联动,农民主动参与”的原则,将行动计划纳入本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发改委、财政、农业、水利、建设、环保等部门,加强对“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做到规划、目标、任务、资金、责任“五到位”。(二)抓好典型示范,实行分类指导要以行政村为基本工作单元,选择一批试点,围绕解决农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工作。经济发达的市县要重点关注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业园区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市县要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环保监管能力作为重点,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地。通过试点示范,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推动行动计划在本省范围内的顺利实施。(三)坚持因地制宜,尊

8、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开展各项工程建设,优先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真正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四)加强指导监督,确保建设成效切实加强对实施行动计划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建立考核、奖励机制,确保建设成效。我局将在有关政策、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与指导,并适时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待试点工作结束后,将组织评估、验收、总结和推广。届时请你省予以配合,并请将试点情况报送我局。二七年一月九日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第三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同意将四川省苍溪县列为全国实施农村小康环【发布单位】

9、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文号】环函202x264号【发布日期】202x-07-10【生效日期】202x-07-1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同意将四川省苍溪县列为全国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的复函(环函202x264号)四川省环保局:你局关于将我省广元市苍溪县列为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县的请示(川环202x4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苍溪县提出在本地区启动并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符合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实施行动计划有利于提升苍溪县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在社会主

10、义新农村建设中解决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破坏以及农村“脏、乱、差”问题,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对于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我局同意将苍溪县列为全国实施行动计划试点。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请你局加强对苍溪县试点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并请苍溪县人民政府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条块协调联动,农民主动参与”的原则,将行动计划纳入本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

11、规划,协调同级发改委、财政、农业、水利、建设、环保等部门,加强对本地区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做到规划、任务、目标、资金、责任“五到位”。2、尊重农民意愿,量力扎实推进实施行动计划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伟大实践,是促进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因此,政府要积极引导并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按照农民意愿实施好本辖区的行动计划。同时,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不搞形象工程,量力而行,实事求是,优先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实施行动计划,真正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3、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要充分考虑本地的资源、环境、人文现状,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开展各项工程建

12、设,务求有效、实用、廉价,让建设成果惠及当地农民。同时,要注意保护当地传统建筑、文化、民俗、人文等景观,突出地方特色。4、加强指导监督,确保建设成效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实施行动计划工作的指导监督,建立考核、奖励机制,按年度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年终进行工作总结考核。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在实施行动计划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同时,要建立巡回督导制度,确保建设成效。我局将在有关政策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与指导,并适时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待试点工作结束后,将组织评估、验收、总结和推广,请你局及时将苍溪县试点情况报送我局。二六年七月十日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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