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东莞教师招聘备考:浅谈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

上传人:油条 文档编号:1785384 上传时间:2017-07-14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52.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7东莞教师招聘备考:浅谈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2017东莞教师招聘备考:浅谈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2017东莞教师招聘备考:浅谈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17东莞教师招聘备考:浅谈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7东莞教师招聘备考:浅谈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东莞中公教育 12017东莞教师招聘备考:浅谈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在四川教师招聘笔试中,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是高频考点,经常出现在选择题和判断题中,以概念的形式进行考察。下面,我将这些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的概念以及考察的形式进行梳理:首先,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包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单行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教育规章。其中,最常考的是宪法、教育基本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和教育规章,教育单行法律和地方性教育法规考的较少。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

2、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法规制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是我国教育立法的根本依据,是教育法规的最高层次,其他形式的教育法律法规都不得与之相违背。从以上的概念,我们可以得知,宪法在教育法规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层次,并且是制定其他教育法律法规的依据,这也是命题人常考的考察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考察例题:1、教育基本法律在教育领域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解析:【答案】错误。在教育领域中,宪法在教育法规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层次,并且是制定其他教育法律法规的依据。教育基本法律需要根据宪法制定,法律效力层次比宪法低。二、教育基本法律概念:教育基本法律

3、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对整个教育全局起调控作用,或称为“ 教育宪法”“ 教育母法”。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律为 1995 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根据概念得出教育基本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并且别称是教育母法、教育宪法。考试的重点就在于考察教育基本法律的名称和别称。教育基本法律考察例题:1.我国教育基本法律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C、教育单行法律解析:【答案】B。教育基本法律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并且别称是教育母法、教育宪法。三、教育单行法律概念:教育单行法律一般是由全国人

4、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定教育领域某一方面具体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教育基本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 东莞中公教育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对教育的相关规定等。结合概念和往年的考试来看,教育单行法律的考察重点在于制定法律效力和法律范围。教育单行法律考察例题:1.以下哪个法律文件不属于教育单行法律(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解析:【答案】A。中华人民共和国

5、宪法 中只有部分条款是关于教育,并且是我国教育单行法律制定的依据。四、教育行政法规概念:教育行政法规是行政法规的形式之一,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关于教育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教育法律,高于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教育规章。它们内容广泛、数量众多,在实际工作中起主要作用。教育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有三种: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如国务院关于征收教育费用附加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教师资格条例等。由概念和往年的考试可以得出,教育行政法规的重点在于制定主体、法律效力和名称。教育行政法规的考察例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6、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属于以下哪种规范性文件 ?A、教育基本法律 B、教育行政法规 C、教育部门规章 D、教育单行法律解析:【答案】B。教育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有三种: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如国务院关于征收教育费用附加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教师资格条例等。五、地方性教育法规概念:地方性法规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专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制定地方性教育法规,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地方性教育法规只在该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其名称通常有条例、办法、规定、规

7、则、实施细则等。如上海市学生上海事故处理条例河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等。地方性教育法规考得不多。掌握制定主体和适用个别地方就可以了。六、教育规章概念:教育规章是中央和地方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有的称为教育行政规章,包括部门教育规章和地方政府教育规章。 东莞中公教育 3部门教育规章是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教育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教育规章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其效力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政府教育规章是整个教育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规章的考点在于它的法律效力最低。教育规章的考察例题:1、在我国教育法规体系中,法的效力层次最低的是( )A、教育行政法规 B、教育单行法 C、地方性教育法规 D、教育行政规章解析:【答案】D。在我国教育法规体系中,法的效力层次最低的是教育行政规章,因为教育行政规章属于教育规章,教育规章在我国法规体系中,法律效力最低。以上介绍了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希望能对您的备考有所帮助。中公教育祝您考试成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