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诗律与八病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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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讲诗律与八病,1,第六讲,第六讲诗律与八病,2,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是格律诗中流行最广的 一个口诀。它最早见于明代和尚真空的新编篇韵贯珠集类 聚杂法歌诀第八(简称贯珠集)。其有关上下文是这样 的:“平对仄,仄对平,反切要分明。有无虚与实,死活重与轻 。上去入音为仄韵,东西两字是平声。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显然,这是教人学诗入门的两句话。此话流传了五百年,几乎 无人不晓。现在初学格律的人,还常常用它指导自己的写作。可 见这个口诀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真空的话是针对七言律句而言的,意指七言律句的第一、三、五 个字,平仄可以不按规定,灵活使用。该用

2、平声的地方,可用仄 声;该用仄声的地方,可用平声,都不算离谱。而第二、四、六 字,必须严格遵守格律规定,不能随意变动。唯第七个字没说, 不过这个字是律句中最严之处,当然要遵照格律的规定了。这个 口诀,抓住了格律诗四个平仄句型的关键问题,基本上反映了近 体诗格律的基本要求,简明扼要,便于诵记,对初学者是大有裨 益的。一首诗若能遵循这些要点,大体上就象律诗了。如果把这 个口诀用在五言诗中,就应该改为“一、三不论,二、四分明”了,第六讲诗律与八病,3,但如果严格地从平仄声律的要求和变化形式上看,这个口诀还是 不够完善的。因为它没有正确说明孤平、三平调、三仄调及平仄 拗救后的一些变化句型。初学尚可有这

3、个口诀指导自己,若一味 依此法作诗,就会造成许多误导。 先看“一、三、五不论”。七言律诗中,第一字可以不论,这是对 的。第三字大多数句型可以不论,但在式句中(“仄仄平平仄仄平” ),却一定要论,要严守句中第三字的平仄,否则就会造成孤平( 孤平说见下节)。如果第三字不论,就要改动本句第五字的平仄, 造成本句自拗自救的句式。平仄句型的第五字,只有式句中可以 不论(除它的拗救句式外),其它三种句型都是要论的。因为,如 果式句的第五字不论,就会造成拗句,是要在对句中相救的(“平 平仄仄仄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式句和式句的第五字不论, 就会造成三平调或三仄调,那都是古体诗的格式,不是格律诗了,第六讲

4、诗律与八病,4,再看“二、四、六分明”。七言的第二、四、六字都是律句的节奏点 所在,一般说来,“二、四、六分明”是没有错误的。但在平仄调声法 拗救的句型中,式句和式句的第六字,都是可以变动的。式句 第六字能改平为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式句第六字能改仄为平(“ 仄仄平平仄平仄”)。可见第二、四、六字,也不一定都是“分明”的。 相比之下,两句口诀中“一、三、五不论”的问题要多些,“二、四、 六分明”的毛病要少些。五言诗只是比七言诗少前两字,亦可以用此法 推导。 总之,“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两句口诀是有一定 用处的,但不完全。学诗的人轻视这个口诀,有时难以记住全部平仄基 本句型和

5、拗救形式,不免造成一些非律句的诗行;而一味墨守这个口诀 ,也会带来一些诗病,因此失去几种常用的平仄变化形式。所以,我们 可以用这个口诀去教人学诗,但同时也要告诉人们它的不足,第六讲诗律与八病,5,四诗律与八病 四声八病,是齐梁时期沉约、谢脁等提出的。四声,指平上去 入四种声调。八病,是指诗歌创作中声韵搭配不当带来的八种弊病 。八病之说,本着“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的 原则,是针对齐梁体的五言诗中要避免的声律缺陷而言的。唐代近 体诗是在齐梁体诗歌的基础上产生的,探讨八病与唐代近体诗的关 系,对于诗律理论来说不,很有必要。特别是在唐代格律诗成熟之 后,再看齐梁时代的八病说,对它就

6、会有一个更全面深刻的认识。 八病包括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大韵、小韵、旁纽、正纽 八种说法。八病之说,始见于唐李延寿南史陆厥传、唐封演 封氏闻见记等书。但对八病作具体解说的,还是日本和尚空海 的文镜秘府论。据此书解释,八病中的前四病涉及四声,后四 病与韵母、声母相关。下面分别叙之,第六讲诗律与八病,6,平头。文镜秘府论说:“平头诗者,五言诗第一字不得与第六字同 声,第二字不得与第七字同声。”平头诗句如:“芳时淑气清,提壶台上 倾。”“芳时”与“提壶”相对,同用平声,故为病句。近体诗中,若五言一 联的第二字与第七字同一声调,就违背了平仄对立的原则,同样是诗病 。但第一字与第六字都是可平可仄之处

7、,此二字同声,却是律句允许的 ,不算作诗病。 上尾。文镜秘府论说:“上尾诗者,五言诗中第五字不得与第十字同 声。”上尾诗句如:“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楼”与“齐”相对中,同用 平声,故为病句。近体诗中,除首句入韵式外,其余各联,奇句的句脚 均为仄声,偶句的句脚均为平声,根本没有同声的可能性。但在首句入 韵式的首联中,出句必须与对句的尾字同声。但后一种情况就连文镜 秘府论也不认为是病,所谓“唯连韵者,非病也”。可见,在非押韵的 诗句中近体诗也是讲上尾的。 蜂腰。文镜秘府论说:“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 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中央细,似蜂腰也。”蜂腰诗句如:“闻君爱 我甘,窃独

8、自雕饰。”“君”与“甘”同声,“独”与“饰”同声,故为病句。近体 诗中,此种诗病,不会出现在五言的式句(平平平仄仄)和式句( 仄仄仄平平)中出现,这都是两种常见的平仄句型。可见蜂腰之说,并 没有被唐代格律诗所接受,第六讲诗律与八病,7,鹤膝。文镜秘府论说:“鹤膝诗者,五言诗第五字不得与第十五 字同声。言两头细,中间粗,似鹤膝也。”鹤膝诗句如:“拨掉金陵渚, 遵流背城阙。浪蹙飞船影,山挂垂轮月。”“渚”与“影”同声,故为病句。 近体诗奇句句尾,只要求用仄声字,没有上去入的区分,并不认为鹤 膝是一种病。尽管如此,不少诗人还是在每首诗的奇句句尾上采取四 声递用,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唐人对齐梁诗律鹤膝病的

9、尊重和沿承。 大韵。文镜秘府论说:“大韵诗者,五言诗若以新为韵,上九字中 ,更不得安人、律、邻、身、陈等字。既同其类,名犯大韵。”“除 非故作迭韵,此即不论。”这是说一联十个字中,除了迭韵字外,都不 能用与句尾韵字相同韵部的字。大韵诗句如:“紫翮拂花树,黄鹂闲绿 枝。”“鹂”与“枝”,同为支韵,故犯病。这条规则的设立,是为了突出句 尾韵字的音响效果。从声韵变化的角度上看,用意是好的。但如果每 一首诗都要这样做,就未免太束缚思想了,所以不为唐代诗律取用。 不过,唐代诗人还是在诗句中尽力避免或少犯大韵病,以求诗句音响 的和谐动听。 小韵。文镜秘府论说:“小韵诗者,除韵以外,而有迭相犯者, 名为犯小

10、韵病也。”小韵诗句如:“搴帘出户望,霜花朝漾日。”“望”与 “漾”,同为漾韵,故犯小韵病。这条诗病与大韵近同,不过要求更为 严格,要在一联之中做到每个字都不同的。这对于作诗来说,同样难 以做到,因而不为近体诗取用,第六讲诗律与八病,8,旁纽。旁纽,文镜秘府论写作傍纽,说:“傍纽诗者,五言诗一句之 中有月字,更不得安鱼、元、阮、愿等字。此即双声,双声即犯旁 纽。”病句如:“鱼游见风月,兽走畏伤蹄。”“鱼”与“月”,同为双声字,故 犯旁纽病。旁纽病,是在一联或一句之中不得用同韵母字的要求之处,进 一步提出的一句之中不能用同声母字的规定。在诗作实践中,这一条同样 也难以做到,故为近体诗律所不取。 正

11、纽。文镜秘府论说:“正纽诗者,五言诗壬、衽、任、入等字。 如此之类,名为犯正纽之病也。”“除非故作双声,下句复双声对,方得免 正纽之病也。”下纽之病,是说一联十字之中,用了声调不同而声母相同 的字。病句如“我本汉家子,来嫁单于庭。”“家”与“嫁”,声韵全同,尽管它 们有平声与去声的不同,还是犯了正纽病。正纽的规则,可以视作对旁纽 的补充,即使两字声调上有差异,也不能弥补它们所犯的双声病。这同样 也不近情理,故为近体诗律所不取。 可见,齐梁时期的八病说,过于苛刻,只不过是一种理想化的诗律, 不能全部搬到近体诗格律诗中。所以除平头取半(即只取平头中“第二字 不得与第七字同声”这一规则)、上尾、鹤膝

12、参用之外,都未被唐人取用。 这种诗律上的差异说明,近体诗既有格律诗的齐整严谨,也未作过分苛求 。与齐梁诗律相比,近体诗律显得更加宽松合理,切近实用,第六讲诗律与八病,9,五孤平与孤仄 孤平与孤仄,是诗律中常说的诗病。特别是孤平,被说成是诗家大忌。 它们究竟是不是近体诗格律的一大忌讳,应当作一番探讨。 (一)孤平 孤平是唐代以来诗人最忌讳的诗病。什幺是孤平?唐人没有明说。后 来的诗律学家对此有三种不同的说法。 第一种说法认为,孤平是指平脚句中,除了句尾所用的平声字外,句 中只用了一个平声字。照此说法,所谓孤平,只能出现在五言和七言 的式句中。因为五言式句,是“平平仄仄平”的格式,七言是“仄仄 平

13、平仄仄平”的格式。除句脚外,句中只有两个平声字。如果其中一个 平声改用仄声,句中就只剩下一个平声字了。如“暮蝉不可听,落叶岂 堪闻”(郎士元盩厔县郑礒宅送钱大)。此联出句第一字用仄声, 全句除韵脚字外,只有一个“蝉”字为平声字,是孤平句,第六讲诗律与八病,10,为什幺要在五言和七言的式句中讲孤平,其它句式不讲呢? 这大概与五言律句的特点有密切关系。五言式句与式句都 是平脚句。式句主要是平声字占优势(“平平仄仄平”), 式句主要是仄声字占优势(“仄仄仄平平”)。如果韵脚之外, 式句只用一个平声字,就会破坏原有的平声句律,改成以仄 声为主的仄声句了。所以,为了使各句声调保持不同变化,就 有必要在五

14、言式句中讲孤平,引起人们注意,小心回避。如 果非要在此字上改平为仄,就要在本句第三字上改仄为平,增 补一个平声,重新回到以平声为主的句格。这一习惯养成以后, 也影响了七言式句。七言式句,不过是在五言律句的基础 上增加了两个仄声字(“仄仄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式,除了韵 脚字外,平声字极少,如果不讲孤平,就会造成五个仄声字夹一 个平声字,破坏平仄相间的规律。正好五言式句中有个讲孤平 的规则,取以应用,并严加约束,就造成了七言律句中式句也 讲孤平的规则,第六讲诗律与八病,11,其它几个五言律句,不讲孤平,也都有它们的道理。如五 言式句(“平平平仄仄”),句中有三个平声字连用,不易形成 孤平的格局。

15、五言式句(“仄仄平平仄”)和式句(“仄仄仄 平平”),都是以仄声字为主的句型,少用一个平声字不影响句 子的基本格调。特别是式句,除韵脚外,句中本来就只有一 个平声字,与韵脚字连用,当然也就没有必要去讲究什幺孤平了 。这三种五言律句的规则,也影响到七言句式。所以七言的 式句、式句和式句,也都没有孤平的限制。 可以认为,作为一种诗病,孤平并不全是从平仄交错粘对 的角度上提出来的。孤平,是在近体格律诗的历史发展进程中 逐渐形成的,是由律句的传统习惯决定的,第六讲诗律与八病,12,第二种说法认为,仄脚句中的三字尾,用了两仄夹一平的“仄平 仄”格式,就是孤平。这种说法,似乎不大符合律句应用中的变 化情况

16、。因为三字尾中的“仄平仄”格式,本来就是古体诗中的常 用句式,近体诗一般回避不用。但在拗句中,却允许这种情况存 在。如式句中,七言的拗句有“平平仄仄仄平仄”,五言的拗句 有“仄仄仄平仄”;式句中,七言的拗句有“仄仄平平仄平仄”, 五言的拗句有“平平仄平仄”。这些三字尾中两仄夹一平的句子, 是拗句的主要变化形式,在近体诗中大量采用,并不视为诗病。 特别是式句,用得与律句一样普通,被诗家认为是一种特殊 形式的律句(准律句)。如果说它们有孤平的毛病,那就应该 加以回避,不能用在诗句当中,还不能去救了。所以这种说法 是不能说服人的,影响不大,第六讲诗律与八病,13,第三种说法是清代王士祯提出来的。他认为,孤平是一行诗句 中两个仄声夹住一个平声字;要避免孤平,就一定要有两个平 声字连用。这种说法不过是把三字尾中两平夹一仄的说法扩大 化,搬用到律句的其它位置上而已。依此行事,不论句中有几 个平声字,只要一个平声字用在仄声字中,就算孤平。这对近 体诗的束缚就更大了,使近体诗很容易犯孤平的毛病。只要检 查一下近体诗律句,就可以看出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首先 在律句中,就有七言式句的“平平仄仄平平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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