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学院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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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西学院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河院发200913 号 为了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规范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基本条件正常申报或破格申报晋升教授、副教授者必须满足甘职改办199915 号文件、甘职改办20044 号文件规定的晋升或破格条件。 二、正常申报或破格申报晋升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者,尚需满足以下条件(一)申报教授: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必须达到下列第 1 条及其它 5 条中的 2 条1、完成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1200 学时(教学兼行政人员减免 220 学时,行政兼教学人员减免 320 学

2、时),同行专家、督导、学生评教全部合格,且综合评价分不低于 80。 2、以第一作者、河西学院为署名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开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2 篇。 3、承担青年教师导师工作 2 学期(含 2 学期)以上,并至少完成 1 名青年教师指导工作。 4、主持完成地、厅级以上(含地、厅级)正式立项的科研课题 1 项(以主管部门文件为准);或获得科研项目经费,文科 5000 元,理科 10000 元。 5、至少参加过 1 次学生教育实习或专业实践指导工作或社会公益活动(课题鉴定、形势政策宣讲等);或担任班主任工作 2 年以上且考核合格。 6、指导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 20 人次以上,且无不合格情况;

3、或作为主要指导教师(前 2 名)指导的学生论文、作品等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开刊物上发表;或作为主要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学科竞赛、专业比赛中获奖或取得名次(校级前 2 名,省级前 3 名,国家级前 5 名)。 (二)申报副教授: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必须达到下列第 1 条及其它 4 条中的 2 条1、完成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1200 学时(教学兼行政人员减免 200 学时;行政兼教学人员减免 300 学时),同行专家、督导、学生评教全部合格,且三方综合评价分不低于 75。 2、以第一作者、河西学院为署名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开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1 篇。 3、承担并完成 2 次

4、以上学生教育实习、专业实践指导工作,或参加中学教学、专业实践锻炼一学期以上;或担任班主任工作 2 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4、参与完成过地、厅级以上(含地、厅级)教学、科研项目 1 项(以主管部门文件为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 3 名)参加校级(以学校文件为准)教学、科研课题 1 项;或本人获得科研项目经费:文科 2000 元以上,理科5000 元以上。 5、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 20 人次以上,且无不合格情况;或作为主要指导教师(前 3 名)指导学生完成的论文、作品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作为主要指导教师(前 2 名)指导学生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学科竞赛、专业比赛中获奖或取得

5、名次(校级前 2 名,省级前 4 名,国家级前6 名)。 三、申报推荐程序1、个人申报。 2、初审并发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等申报表格。 3、部门推荐,填写基层推荐意见。 4、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者将其论文送校外专家进行水平鉴定。 5、组织个人成果展示、汇报,并填写专家答辩意见。 6、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教学效果考核评价。 7、学校职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提交中评会推荐评审的原则及意见。 8、职改办根据职改领导小组意见组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审和推荐。 9、职改办根据中评会专家推荐意见整理上报评审材料。 四、有关问题处理办法(一)在履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

6、先推荐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1、作为主要完成人(前 3 名)获得地、厅级以上(含地、厅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校级以上精品课程者。 2、每学年开设校级选修课程 1 门(次)以上者,或开展双语教学者。 3、主持或参与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者。 4、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或师德标兵者。 (二)有以下情况者,将推迟晋升高一级职务1、学术成果有抄袭、剽窃行为者,推迟 3 年评审高一级职务;已经评审取得任职资格并被聘任者,解除聘任资格,享受评审前相应职务工资福利待遇,3 年后在本人向学校提出聘任申请的前提下,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聘任。 2、发生严重教学事故者,推迟 2 年

7、评审高一级职务。 3、发生较严重教学事故者,推迟 1 年评审高一级职务。 4、距申报日最近一学年内,学生评教有 2 次不合格者,推迟 1 年评审高一级职务;学生评教有 1 次不合格者,可参与资格评审,通过后缓聘半年。 (三)其它相关问题说明1、学校计划内派出进修 2 学期以上人员,达到上列条件者,原则上只评任职资格,不办理职务聘任手续,学习期满回校报到上班后聘任相应职务。 2、专家鉴定意见:申报高级职称者,送审论文必须要有 2 位专家明确同意推荐晋升的意见,专家没有明确同意推荐晋升意见者,职改领导小组不再提交中评委会推荐和评审。 3、凡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与学校签定服务协议,服务年限至少为一个合同期。服务年限未满申请调出者,按服务年限等比例折算后缴纳违约金。不与学校签定协议者,不提交评委会推荐和评审。 4、其它系列职称转换为教师系列职称,必须先明确岗位、转换身份,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后,根据新的职称系列的规定条件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5、鼓励教师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职称,每提前 1 年破格晋升,奖励科研资助经费(以报版面费形式)2000 元。 6、参加各种专业技术考试被通报或处理者,按照省职改办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学校职改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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